APP下载

经济、政治、文化、服务协同:空心化背景下的农村社区重建

2014-06-20戴桂斌

求实 2014年2期
关键词:社区建设农村社区空心化

戴桂斌

[摘要]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农村大量青壮年外流,导致农村社会出现了空心化。空心化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必须在新的条件下重建农村社区。重建农村社区,必须将经济、政治、文化、服务各要素协同,政府、社会、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发展农业生产,壮大集体经济;培育自主力量,强化村民自治;加强社区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增强社区意识,重建社区认同。

[关键词]农村社区;空心化;社区建设

[中图分类号]F3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487(2014)02-0088-04

滕尼斯是社区理论的创始人,他在《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亦译为《社区与社会》)中提出了“共同体”即“社区”的概念。在他看来,社区是由具有共同价值观念的同质人口所组成的关系亲密、守望相助、富有人情味的人们生活的共同体。后来人们大都将社区视为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基于共同的利益和需求、密切的交往而形成的具有较强认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一定的地域”、“共同的纽带”、“社会交往”以及“认同意识”是社区或共同体的最基本的要素和特征。社区也正是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基于共同的利益和需求、密切交往而形成的具有较强认同感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传统农村村庄就是社区的典型代表。但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加速进行,我国农村普遍出现了空心化,传统农村社区不复存在。农村空心化的出现不是偶然的,而是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农村空心化已成为严重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如何破解这一难题,重建空心化背景下的农村社区?任何单一方面的重建都不可能取得成功,必须动员各方面力量,规划建设好农村社区,将经济、政治、文化、服务各要素协同,政府、社会、社区居民广泛参与,使农村社区形成真正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一、农村空心化产生的问题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现代化的快速发展,社会加速转型,农村大量青壮年外流,留守在农村的主要是老人、妇女和儿童,导致农村社会出现了空心化。所谓农村“空心化”,主要是指,在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及社会转型的背景下,由于农业经济和就业结构的转变以及农业劳动力、资源的大量转移而导致农村经济发展缓慢,进而引起农村人才、农村产业、社会服务、基础设施等多方面“空心化”的一种变异现象。农村空心化表现在方方面面,包括人力资本空心化、土地抛荒化、村庄空心化、家庭空巢化、科技空心化、教育空心化、文化空心化、金融空心化以及公共服务空心化等等。

农村空心化给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基层民主、农村社区建设等多方面都带来了许多问题,严重影响农村社会发展和农民生活。

首先,农村空心化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大量青壮年农民外出务工、经商或谋生,留守在农村的主要是妇女、儿童和老人(俗称“386199”部队)。由于大量青壮年外出,导致年老体弱的老人、妇女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据调查统计,我国农村60-64岁的老人中,有62.7%的人仍在从事农业生产,65-69岁的农村老人中有47.6%的人仍在从事农业生产,即使是在70-74岁的农村老人中也还有29.2%的人仍在从事农业生产[1](P67) 。主要劳动力大量外出,老人、妇女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使得农业生产受到极大影响。一是大量农田无人耕种,形成空地、荒地和废地。根据国土资源部统计,我国农村每年土地抛荒多达近3000万亩。二是农业科技应用受到影响。由于大量年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劳动力外流,而留村务农的年老体弱、文化水平低的老人和妇女无能力将现代农业科技应用于农业生产中去,影响了现代农业科技在农业中的应用推广。三是农产品商品化受到影响。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流,农业生产只能维持,农产品无法进行集约化、商品化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受到影响。四是严重影响新农村建设。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任务,要求把农村建设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由于大量农村青壮年农民流出,使得村庄留守的主要是老人、妇女和儿童,造成了新农村建设失去了主力军,新农村建设受到严重影响。

其次,农村空心化影响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村基层民主的主要形式,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基层的重要载体。村民自治的主要内容是“四民主”。但大量农村青壮年流出,村务参与主体缺失,直接影响“四民主”的实现。一是选举参与率降低,影响民主选举的质量。村委会选举是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但是,村民大量外出,村委会选举时,外出农民不能回村参加选举,不少在外村民或放弃选举,或采取电话通知、口头转告、委托家人投票等方式表达自己的选举意愿,这些大量缺席或不能直接参与选举的选举是很难充分表达选举人意志甚至可能违背选举人意志。这就导致村委会选举投票率低,村委会的代表性不足,其合法性受到质疑。二是参与冷漠,影响民主决策。大量外出青壮年村民对村庄事务不感兴趣,而留守的老弱妇幼也无心无力参与村庄公共事务,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难以进行,民主决策形同虚设。三是村干部素质降低,影响民主管理。大量青壮年外出,特别是那些文化水平较高、劳动技能突出、头脑灵活的农村精英流出,有的村庄甚至无人愿意当村干部,导致村干部素质降低,影响村务的科学管理、民主管理。四是参与主体缺失,影响民主监督。大量青壮年外出,村务参与主体缺失,村民议事会、村民监事会等村级监督组织无法有效开展监督,村级民主监督流于形式,村干部腐败问题时有发生。

再次,农村空心化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流动人口为2.21亿,比2000年增加了1亿人。农村流动人口流出的大多数是青壮年,剩下的主要是“三留”群体,即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三留”人员的大量存在,导致一系列社会问题的产生。一是留守老人的养老、医疗、社会保障问题突出。一些留守老人的生活条件并没有因子女外出务工而明显改善,相反,他们不仅要继续从事农耕劳作等重体力劳动,而且还要承担抚养孙辈的生活压力,造成留守老人生活负担过重,生活无人照顾,有病不能及时医治和获得子女的照料,精神压力过大,孤独失落,甚至老无所依。二是留守妇女劳动强度高、精神负担重、缺乏安全感。在“三留”中,留守妇女承担的压力最大。留守妇女不仅要承担农业生产劳动,而且还要承担家庭抚养和赡养等多重家庭责任。同时,由于丈夫长期在外务工,还要承受情感的折磨乃至婚姻可能变故带来的巨大压力。三是留守儿童生活、学习、情感、教育及安全问题。据全国妇联发布《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我国0-17岁农村留守儿童和城乡流动儿童已达到9683万,其中,三成多留守儿童与祖父母居住在一起,还有10.7%的儿童与其他人一起居住,有3.37%的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留守儿童由于与父母长期分离,亲情缺失,家庭教育弱化,留守儿童的生活质量、生理和心理健康状况、成长环境均劣于受父母监护的儿童[2]。四是社会治安问题。大量农村青壮年流出后,留守在家的多为老弱妇幼,而“三留”人员自防能力弱化,导致村庄社会治安问题突出,如偷盗案件上升,伤害、杀人案件时有发生,吵架、斗殴矛盾冲突不断。

最后,农村空心化导致农村社会建设落后,公共服务水平低。我国长期实行城乡二元体制,城乡之间存在巨大差异,乡村公共服务基本上靠自身力量来解决,致使农村社会建设落后,公共服务水平低下。农村实行费税改革后,村庄再也不能从农民那里收取费用,农民的费税负担没有了,但村集体也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后费税时代,除少数集体经济发达的农村社区外,大多数农村社区集体经济薄弱,村级债务沉重,村务管理混乱,失去了收费经济来源的村级组织陷入“无钱办事,无人管事,无人愿意当干部”的尴尬境地,有的甚至连村干部工资都难以支付,村庄为村民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更成为难以企及的“奢侈品”,出现了农村公共事务停滞、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公共服务缺失的状况,村庄必需的公共产品只得求助于“一事一议”方式来解决,而“一事一议”往往是议而不决,农民公共服务得不到有效满足。

大量问题使得村民共同体面临解体的危险,重建农村社会生活共同体迫在眉睫。

二、治理农村空心化的主张和实践模式

空心化背景下如何重建农村社区?重建农村社区究竟是构建服务于政权建设的农村基层社会,还是构建一种与农村实际相一致的有传统精神的、守望相助的共同体?近几年的理论探讨和社区建设实践,为空心化背景下农村社区重建提供了理论借鉴和实践的宝贵经验。

学术界在探讨农村社区建设这一主题时,大致形成了“自上而下的行政化建设”和“内外结合的互动化建设”两种观点。总体上看,一方面,这两种观点都注意到了,在我国城乡二元结构下,在农村自身力量不强的情况下,单纯依靠农村内部自身力量进行农村社区建设,无疑存在着相当大的困难,缺乏现实条件,必须依靠外力即政府的强力推动。另一方面,这两种观点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前者强调“政府力量对社区建设的意义”,认为农村社区建设必须在政府的完全控制下才能稳步推进。农村现代社区自我发育的能力十分有限,加之我国长期以来“政府主导的传统”,使得农村社区建设极其需要政府这一外部力量的指导、帮助、支持。如果政府对农村不加管理,农村就可能走向混乱,从而影响整个社会稳定。事实上也确实如此,政府在农村社区建设的启动、推广、评估等各方面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后者则更强调社区作为共同体的意义,认为农村社区建设应形成政府与社会内外结合的良性互动,政府弥补农村社会的不足,培育农村居民现代社区意识和参与精神,才能逐渐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居民参与的社区建设机制和方式,实现农村社区建设的蓝图[3]。农村社区建设的理想路径应是上下结合、内外协调、政社互动,走协调发展之路。

重建农村社区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农村社会的必要选择。怎样进行农村社区重建?民政部制定了《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地:“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度、群众自愿的原则,科学界定农村社区的区域范围,明确农村社区的定位。”[4]

在重建农村社区的实践中,一些地方按照民政部制定的《实施方案》,结合各地自身实际,在实践中积极探索,逐步形成了新时期农村社区建置的五种主要模式:一是“一村一社区”,即在现行的村委会基础上,一村只设立一个社区。重庆市规定,“农村社区原则上一般以现有建制村为基本单元,一个建制村设置一个农村社区。”二是“一村多社区”,即在一个村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社区。在实际操作中,一般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成立社区。湖北省远安县在洋坪镇双路村实行“撤组建社”,按照“一村多社区”的模式,将原来7个村民小组撤销,重新按照以前的15个自然村设立15个社区。三是“多村一社区”,即在相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中选择中心村或较大的村为单位设立社区。山东省诸城市对全市农村社区统一规划,按居住户数1000-3000户,3-5个村,整合资源,便于服务,建置农村社区。四是“集中建社区”,即在新规划的农民集中居住的居民小区设立“社区”。如江苏、成都、天津等地,根据发展需要,支持和鼓励农民“迁村腾地”、“集中居住”, “集中建社区”。五是“社区设小区”,即在实行“多村一社区”或“一村一社区”的地方的社区之下的自然村或村民小组设“小区”。以上五种模式主要是农村社区的建置模式,还不是真正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如何在此基础上重建起农村社会生活共同体?

自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首次完整提出“农村社区建设”概念以来,全国各地广泛开展各种各样的实践探索,农村社区建设又有了新的发展。在各地的农村社区建设实践中,形成了一些卓有成效的综合性社区建设模式,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江西“一会五站”模式。它是江西在村落社区中成立以老党员、老干部、老农民、老教师、老复员军人和无职党员为主体的村落志愿者协会,协会下设社会互助救助站、卫生环境监督站、民间纠纷调解站、文化活动联络站、公益事业服务站和科技信息传递站,组织村民开展各类活动,为村民提供服务。二是湖北秭归“组织再造”模式。具体做法是,按照“地域相近、产业趋同、利益共享、规模适度、群众自愿”的原则撤销村民小组改建社区,建立“村委会-社区理事会-互助组-基本农户”的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组织机构,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三是山东胶南“以城带乡”模式。胶南市按照以城带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实施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城市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战略,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搭建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四是江苏太仓“12345”工程。即一个室外活动场地;二个阵地(宣传栏、公示栏);三支队伍(专业管理队伍、服务站人员队伍、志愿者队伍);四个室(老年人、残疾人活动室,警务室、卫生室、多功能教室);五个站(社区农业服务站、社会保障服务站、社会事业服务站、卫生服务站、综合治理服务站),以此为抓手,逐渐实现农村社区服务全覆盖。这五种模式是对前五种单一建置模式的发展,它们更有利于空心化背景下农村社区的重建,有利于把农村社区建设成人们社会生活的共同体。

三、重建农村社区的对策

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发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召,要求将农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以及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完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乡村治理机制,这为我国新时期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指明了方向。

按照中央精神和各地农村社区建设的宝贵经验,重建农村社区,建立起真正的社区生活共同体,不是传统农村社区的回归,也不仅仅是农村经济的单向度的发展,而是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各方面全面发展,是政府、社会、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协同发展。

第一,加强农业生产,壮大集体经济。经济是基础,没有一定的经济作基础,农村社区重建就只能是空中楼阁。与城市社区不同,农村社区不仅是生活共同体,而且是生产共同体,农业生产在农村社区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基础性地位。因此,重建农村社区,必须加强农业生产,壮大集体经济。在现代化背景下,发展农业生产,壮大集体经济,可从几个方面进行,一是发展集体经济。从实践经验来看,一些地方农村新区组建以农民自愿参加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为主体的新型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促进了农业生产,壮大了集体经济,取得了良好成效,可资借鉴。二是走互助合作之路。大量青壮年农民外出,发展农业生产要走互助合作之路,发展现代农业更要走互助合作之路。互助合作既可解决农村劳动力短缺之困,也可以形成规模经营,使分散的一家一户联结起来,形成生产经营共同体,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社会生活共同体。三是发展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现代农业中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通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第二,培育自主力量,强化村民自治。农村社区的重建,离不开村庄自主力量,必须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向农村的广泛渗透和全面推进,农村社会和农民的流动性日益加大,相当多的农民已经不再依附农业而转向其他行业,由此带来了农村社会的重大变化。在村庄社会多元化、异质化不断增强的背景下,村民自治组织的能力逐渐被弱化。同时,一些外来人口又得不到村民委员会的有效管理和服务。在这样的背景下,村民自治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应该说,在现阶段,村民自治组织不存在要不要的问题,而是应该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的问题。要围绕农村社区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建立村民和村民间组织,积极参与并与村集体、乡镇基层政府双向互动的模式。一是规范村委会选举流程,合理安排村委会换届时间,将村委会换届时间安排在农民工返乡高峰的春节期间,提高村委会选举的投票率和选举质量,增强村委会的合法性。二是规范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会议等村级决策机制,促进村级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三是加强村干部培训,鼓励有知识有能力的青壮年农民回乡参加竞选村干部,提高村干部的素质和村级管理水平。四是强化村务公开,加强对村级领导班子的日常监督,对村级财务和村级重大事项,如土地转让、村级公共设施兴建等,都要公开公示,接受村民监督。五是再造农村微观社会组织,推动农村民间组织的成长发育,弥补村民自治的不足。农村社区建设应优先发展社区组织和培养社区精神。如一些地方成立的“红白理事会”、志愿者协会、卫生环境监督站、公益事业服务站、民间纠纷调解站、社会互助救济站等民间性社区组织,对农村社区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弥补了传统农村村组织治理的不足。

第三,加强社区建设,完善服务体系。首先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承担农村公共服务的责任。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城乡二元制体制,在城乡二元体制下,政府公共财政长期对农村社会忽视、缺位,国家对农村投入严重不足,农村社会建设基本依赖村庄自有资源,导致农村基础建设设施落后,公共服务缺位。随着农村市场化改革的加速推进,弱势的农业在市场经济的大海中行进更加困难,相当一批村庄集体经济组织能力不断弱化而导致空心化,空心化的集体经济难以有效支撑重建农村社区的历史重任。自新农村建设开展以来,虽然政府加大了公共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但是,由于历史欠账太多,短时间内不可能根本改观,相当多的农村地区基础设施仍然十分落后,农村居民还未能全面享受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现代文明成果,空心化的农村社会更加严重。因此,必须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农村公共财政投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承担农村公共服务的责任,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其次要加强对农村留守人群特别是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的定向服务。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财政投入体制,不断完善农村老人的医疗、养老、最低生活保障体制;采取各种措施,关爱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同时还要不断提高农村社区自我服务能力,增强农村社区的造血功能。目前许多农村社区集体经济薄弱,服务主体缺失,自我服务能力差。要把农民组织起来,开展互助服务。用服务将人们联系起来,在服务的基础上重建农村社区及社会信任与认同,构建新型的农村社会生活共同体。

第四,增强社区意识,重建社区认同。重建农村社区,其重要内容是增进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在当前农村社区建设中,如何重建人们的社区认同和归属感是关键。布迪厄(Pierre Bourdien)认为,社会资本由社会义务或联系组成,它是实际的或潜在资源的集合,这些资源是与相互默认或承认的关系所组成的持久网络有关,而且这些关系或多或少是制度化的。帕特南(Robert Putnan)则认为,社会资本是社会组织的特征,如信任、规范和网络,它们能够通过推动协调的行动来提高社会效率[5](P195)。重建农村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一是要加强道德建设。农村社区虽然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毕竟还是“熟人社会”或“半熟人社会”,道德还起着很大的调节作用。要加强道德建设,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气,形成尊老爱幼、扶贫济困、诚信友爱、团结互助、礼让宽容的和谐人际关系。一些地方农村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就是明证。二是加强公益文化建设。组织农民开展健康文明的娱乐体育活动,丰富农村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三是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农村留守人群大多文化水平不高,科学知识缺乏,容易迷信。通过普及科学知识,提高他们辨别是非的能力。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增强村民的社区意识,重建农村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

总之,重建农村社区,建立起真正的农村社会生活共同体,必须从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服务等各方面整体推进,持之以恒,任何单打独斗都很难取得良好成效。

参考文献:

[1] 中国老龄科研中心.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数据分析[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3.

[2] 全国妇联发布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N].新京报,2013-05-10.

[3] 吴晓林,刘贺丽.多元化建设农村社区[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2-09-19.

[4] 民政部.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工作实施方案[EB/OL]. 2007-03-29民政部网站.

[5] 罗伯特·帕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

猜你喜欢

社区建设农村社区空心化
村庄空心化的治理之道
陕西新型农村社区生态机制构建研究
诸城市农村公共服务社区化建设研究
广东省古村落现状与保护利用模式研究
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农村社区治理的创新
浅析城市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社区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方案探究
美欧中产阶层遭遇“空心化”
NGO参与震后灾区社会资本重建的路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