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补偿比是基础因素实际补偿比是综合考量
2014-06-19朱铭来
中国医疗保险 2014年5期
文/朱铭来
名义补偿比是基础因素实际补偿比是综合考量
文/朱铭来
朱铭来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
目前各地都制定了相关报销基本目录,不在基本报销目录内的医疗费用即政策范围外的医疗费用部分,由参保人员自付,而政策范围内在具体起付标准之上的医疗费用部分,乘以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所产生的金额在最高支付限额内的部分,为实际报销金额,而实际报销金额占总医疗费用的百分比即为实际报销比例(或称实际补偿比)。正是由于基本报销目录的制定产生政策范围内外两项医疗费用,再加上起付线和最高支付限额的相关规定,使得政策规定的名义报销比例(或称名义补偿比)与实际补偿比之间出现差距,但两者是密切相关、不可分割的,名义补偿比是基础因素,实际补偿比是综合考量。
制定基本医保目录是目前控制医疗资源滥用的有效方式,其不仅与各统筹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基本医保基金收入水平相适应,而且也较为充分地利用相对有限的医保基金满足最广泛参保群体基本的医疗需求。由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会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医疗卫生科技的进步而不断增加,基本医疗保险未来可以尝试在现有目录的基础上逐渐扩展,但必须以基金的可持续性为第一要务,防止出现高额赤字和严重财务危机。同时我们更应加快建设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以缓解基本医保基金压力和满足多层次医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