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拍卖:艺术品小圈子的风潮和隐患
2014-06-12
在过去的2013年,国内电商平台纷纷将目光投向艺术品线上拍卖,一度掀起了电商试水艺术品拍卖的浪潮。而就在今年初,国内首家微信艺术品拍卖平台“周周拍”正式上线。这个基于目前最火的即时聊天软件——微信的艺术品拍卖平台,是继实体拍卖和网站交易后,另一种新型的艺术品交易模式。它以参与门槛低、方便快捷等优点在朋友圈日渐流行。竞价者可以在公共平台上留言,写清竞拍人、联系方式及所出价格、拍品序号;有的拍卖平台在预展期间可议价成交,或者可以直接给拍卖师留言或打电话,主办方也会为竞拍者留下咨询方式。从目前的资料来看,上拍的作品主要有三大特点:无底价、小名家、较另类。无底价起拍基本是从100元走起,小名家作品集中于年轻、无名气的艺术家,而另类拍品即非常规意义的收藏品,注重的是收藏者的体验和参与感。“周周拍”的负责人高松表示,国外的物联网技术应用使藏家可以直接用电话和网络来参与竞拍,这启发了其在微信平台上开设艺术品拍卖。“微信面对的是一个广大的用户群,而且用户间互相看不见,对单个用户而言,这是私密的,他可以放心地回复个人信息。”
不久前,上海泓盛拍卖电子商务事业部总监胡湖也在微信中新建了一个当代艺术拍卖群“阿特姐夫日夜场”,在一周内卖掉了近50件作品,成交均价为3000元左右,成交率达100%。如今,艺术圈公开的微信艺术品拍卖平台主要有“周周拍”、“蔷薇拍卖”、“艺麦微拍群”、“阿特姐夫微信拍卖”等。这些平台依托一定的线下资源并利用了线上推广的方式进行传播和拍卖。
虽然微信拍卖的流行再次引发了艺术圈内对拍卖的关注,并且对于中低价艺术品交易来说,微信是一个不错的工具,但它却无法提供一个正规、完善的艺术品交易环境。首先,就微信产品本身的设计和使用而言,目前也没有办法完成正式的艺术品拍卖交易,其O2O支付功能不适合作为一个严肃正规的艺术品交易平台来使用;其次,微信上也很难展现出一件作品的高精度图片,一旦信息出错,又被很多人转发,后果将难以想象。即便有这么多的弊端,仍然有不少圈内人持不同意见,仍然热衷于微信上的艺术品拍卖。
艺术经济学家 马健
与传统拍卖相比,微信拍卖最大特点是可以随时随地参与,不仅突破了传统拍卖的地域限制,拓展了艺术品市场的交易半径,而且大大节省了买卖双方和拍卖组织者的交易费用。然而,微信拍卖的诸般隐忧亦不容忽视,实体拍卖存在的问题,微信拍卖免不了,甚至还会产生新的问题,比如有些微信拍卖从预展到落拍要三四天时间,而除了平台工作人员,谁也无法知道竞价的整个过程,这种过于私密的特性,有可能导致不透明操作的发生。
“阿特姐夫微信拍卖”发起人胡湖
到目前为止,微信拍卖还没有成为一种成熟商业模式。“阿特姐夫微信拍卖”发起人胡湖认为,长远来看,没有任何一款社交类产品可以垄断整个市场并且永远热门下去,微信的热度尤其是朋友圈的热度是暂时的,对行业内的影响也只是暂时的。微信拍卖只是作为传统拍卖形式的一种补充,更适合小额的当代艺术品。
“周周拍”发起人、文化中国艺术会馆执行馆长 高松
微信公众号也离不开现实中“朋友圈”的参与。初期有一半的参与者是我们圈子里的,拍品也主要来自我们签约的1000位画家。国外的物联网技术应用的比较广泛,藏家可以直接用电话和网络来参与竞拍,这启发了我在微信平台上开设艺术品拍卖。微信上面对的是一个广大的用户群,而且用户间互相看不见,对单个用户而言,这是私密的,他可以放心地回复个人信息。我觉得网络拍卖,包括微信拍卖在内,也是大势所趋。
全国政协委员、雅昌文化集团董事长 万捷
目前网络拍卖市场规则不统一,导致市场存在不公平竞争。同是网络拍卖活动,拍卖企业组织网络拍卖活动受《合同法》、《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和调整,而网络拍卖活动却不需要遵守。拍卖主体也不明确。主体上的模糊,对消费者产生了误导,消费者认为参加拍卖活动是有《拍卖法》的法律保障的,同时消费者在参加网络拍卖过程中,权益得不到保护。网络拍卖相关的法律法规呈现滞后、缺失的现状,不利于规范网络拍卖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