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家庭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2014-06-10
目前农村有两个现象值得关注,一个是农村家庭数量逐年减少,特别是随着农村居民进城入户政策的全面放开,变化呈加快之势;另外一个是农业经营效益不高,农民来自家庭经营收入的比重在逐年下降,对农民增收的贡献也在下降。这两个变化的作用,逼使“谁来种地”这个问题更加凸现。为此,我们确实要研究和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这个重大课题了。
我国现在正在走发达国家几十上百年前走过的路。从他们农业发展的轨迹可以看出,不少国家农业户均规模都经历了从大到小、然后又由小到大的过程。比如与我们资源条件相当的日本,1950年农民户均耕地0.8公顷,他们通过立法、政策扶持、机制创新等方式,到1984年扩大到了1.07公顷。尽管目前日本仍然是“老人、小孩和妇女”农业,但随着农业户均经营规模的日渐扩大,农业效益开始不断提升,年轻人回乡就业创业的势头也越来越看好。
中国国情不同,资源条件也不同,不能简单照抄照搬其他发达国家的做法。但从目前的形势判断,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应该是个大方向。这个过程中,需要把握好几个问题。一是农业适度规模经營的主体应该是农户。不能让其他主体长时间、大面积流转土地,要把着力点放在家庭适度规模经营上。二是把握好规模经营的度。农业户均经营规模并非越大越好,要根据不同产业、不同资源条件、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不同劳动力素质等多种因素综合决定。同时,也不仅仅只考虑经济规模,还要考虑农村充分就业和安稳。三是不能急于求成。有专家指出,世界各国一般把60-70%的农业劳动力稳定地转入非农产业作为实行规模经营的起步条件。很显然,我们目前还达不到这样的水平。但是,我们可以开展一些试点示范,逐步摸索,一步一步向前推动。四是要通过多种形式实现规模经营。农业的规模不仅仅是土地上规模,还包括产业布局的规模化、产业链条的规模化、组织的规模化、服务的规模化、适合工厂化生产的种养业的规模化。
党的十八大提出构建集约化、组织化、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不少专家认为,之所以农业经营主体缺失、经营体系不健全,主要源于农业效益不高;而提升农业效益的有效途径,很大程度要靠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如果我们把发展家庭适度规模经营作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或许能为农业农村发展打开一扇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