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和受众角度分析网络侵权
2014-06-06耿春霞
[摘要]我国网络传播存在诸多问题,网络侵权一直是网络信息传播的最大隐患。文章主要从法律与受众角度分析我国网络侵权的表现和原因,并探讨当前环境下有效治理我国网络侵权的对策。
[关键词]网络侵权;受众;法律;对策
[作者简介]耿春霞,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技能培训中心。
一、我国网络侵权现状堪忧
根据最新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目前我国网民总人数超过1.1亿人,网站总数超过69万个。在这69万个网站中,有多少是涉嫌盗版侵权的?没有人统计过,也几乎无法统计,但绝不会只有几百家。经常上网的网民都会有所体会,我们上网所能见的多数网站,甚至包括一些大型综合网站,都或多或少存在盗版侵权的嫌疑。例如,不少“书房”“书屋”都提供文学作品的免费下载,而这些网站关于版权的说明仅是“本站作品仅供学习目的,如作者有异议,请通知我们,我们将立刻删除”。什么叫仅供学习目的,谁知道会不会被其他网站转载?成千上万的网站,作者又岂能一一访问?即使被发现也只是“立即删除”,于作者又有何补偿?或许有人会说,提供信息通道便利不应当视为盗版。在这方面最“干净”的应是搜索引擎,但既然百度都能被追究,其他网站更脱不了干系。
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种现象出现?是什么为网络盗版的快速繁殖提供土壤?这都是我们开展维权运动,打击网络侵权之前所必须思考的。
二、我国网络侵权猖獗的原因
虚拟世界里的网络侵权与传统物质世界的侵权一样,其产生原因复杂多样,政治、经济、文化、法律、技术方面的因素都有。但和传统物质世界的侵权相比,网络侵权又有其不同的原因。
1. 网络信息传播的虚拟性
被誉为第四媒体的互联网,是新技术的产物。网络的信息、文字、图像、声音的传播,都是通过“0”“1”这两个数字的不同组合实现,它是无形的,它没有“有形的”“固定的”载体,这就使得网络信息传播具有与传统媒体完全不同的传播特征。网络是一个以大量迅速流动的信息为基础的虚拟世界,在这个世界中,时间、地点、人物、内容全都是虚拟化的,非确定因素太多,而这种非确定性为网络侵权提供天然的土壤。
2. 法律法规的滞后性
法律是在实践中发展的,是根据社会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的。在网络发展初期,互联网信息传播没有形成完善的法规制度,对网络侵权也没有明确界定,这就为网络侵权埋下隐患。法规上的不完善,自然会让许多人心存侥幸,钻法律的空子,这也是网络侵权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
3. 人们法律意识淡薄
一方面,盗版人法律意识淡薄。经济利益的驱动是一些非法分子从事盗版活动的主要原因,他们目无法纪,或者挖空心思钻法律的空子,无论是文章、音乐、软件,拿来就用,根本不考虑版权。另一方面,许多产权人也毫无版权意识,看到自己的作品在网上被免费传播,也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可见,不只盗版人法律意识淡薄,版权人的法律意识也淡薄,很多人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4. 道德标准模糊
互联网信息传播的虚拟化、数字化模糊了人们在现实世界中的道德评价标准,人们意识深处的价值取向出现偏差。据一次民意调查显示,有近一半的人赞成在网络上免费使用有版权的作品,如音乐、小说等;有近1/5的人认为网上商业性使用有版权的作品不应收费。几乎所有的上网用户都从网上下载过免费软件,大到操作系统,小到各种应用软件,都可以从网上免费下载,有些用户甚至从不购买正版软件。人们道德标准的含糊和下意识的支持无疑是网络侵权猖獗的主要原因。
三、网络侵权的治理对策
1. 完善法律法規,让抵制网络侵权有法可依
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和对网络信息传播的不适应性是网络侵权泛滥的主要原因之一,要治理网络盗版侵权行为,必须有完善的法规。近几年,我国已加强保护知识产权的立法工作,相继颁布一系列法规。如2003年制定的《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2004年制定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5年制定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行政保护办法》《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指导意见》,这一系列法律法规都体现了国家打击网络侵权的决心,给网络版权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护。
2. 加强技术防范
高科技是网络侵权的特点,治理网络侵权需要从技术防范上着手。要保护自我知识产权,抵制网络侵权,版权人应积极主动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技术是为人所利用的,网络既能因技术的发展而流弊,也能依靠技术和制度而健康发展,如采取加密措施等。固然技术并不是万能的,但是如果版权人能采取技术防范措施进行自我保护,再配合法律手段的治理,会在很大程度上提高网络盗版侵权治理的效果。
3. 形成舆论导向,提高全民意识
意识是行为的先导,要治理侵权盗版,必须从意识形态出发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宣传力度,增加公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形成正确的保护知识产权的舆论导向。
首先,版权人自身应提高版权意识,认识到维护自身版权不仅是个人经济利益的问题,是对自身精神劳动成果的肯定,也是对国家知识产权维护运动的大力支持。没有产权人的配合,即使采用行政手段、法律措施、技术手段,也难以取得好的效果。只有所有产权人积极主动合作,才能形成在全国上下打击侵权的整体环境。
其次,提高网民的版权保护意识。目前,几乎所有网民都习惯从网上下载免费资源,甚至十分欢迎、支持这种免费服务的出现。网民们在享用免费午餐的时候,应把眼光放长远,对盗版产品的默许甚至拥护无疑会为其营造滋生土壤,使盗版泛滥成灾,剥夺创作人的正当权利。因此,网民要有一定的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自觉拒绝侵权盗版,这也是对创作人正当权利的支持。
网络侵权是一个社会问题,制止网络侵权不是某一部门或某一行业的问题,任何单一的对策和孤立的方法都未能取得好的效果,网络侵权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只要全社会都引起警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技术防范,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知识产权、打击网络侵权的舆论导向,就一定能有效地治理的网络侵权,营造绿色的网络环境。
[1]谭云明.当前网络盗版侵权的原因透视和对策分析[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5).
[2]李晓虹,王凌凌.如何面对网络侵权盗版——十问著作权人和权利人[N].中国新闻出版报,2005 -09 -29 .
[3]程晓龙.网络出版:不能承受盗版之重[N].中国新闻出版报,2005-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