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方宝”银锭之探讨
2014-05-31罗词安
罗词安
“江西方宝”银锭是清朝、民国初年江西地方官炉铸造或由官府指定核准私炉熔铸、标准重五十两的解库官银,正面呈方形,边沿翘起,底小面大,其器形固定,大气厚重,规整划一,成色好,分量足,在银锭史上享有盛誉。由于 “江西方宝”银锭铸造使用的时间跨度长、铸地铸炉复杂,加上时光的流逝,回收熔毁等种种因素,前人及近现代的著述图书对其涉及不深,有的描述仅寥寥数言,过于笼统,难窥其貌。笔者归纳图书刊物、钱币拍卖会银锭实物资料,进行筛选整理,试图对 “江西方宝”戳印的特点、规律、重量、大小以及收藏价值等方面作初步的探讨。
一“江西方宝”银锭戳印的特点及规律
笔者通过查阅 《中国历代货币大系·清民国银锭银元铜元卷》(以下简称 《大系》)、《元宝图录》、《中国银锭图录》(以下简称 《银锭图录》)以及近年举办的钱币拍卖会的有关资料,收集整理208枚 “江西方宝”银锭的实物资料。概括锭面上的戳印,主要有五种格式。
一式戳印 “××县嘉庆 (等年号)××年××月五十两 (匠)××”。这种格式的银锭:正上方为 “××县”, 左 (右)戳印两列 “××××年××月”, 右 (左)戳印两列 “五十两 (匠)××”, 或 “(匠)×× 五十两”,如安福县道光二十四年五月五十两匠朱森 (图1)①。这种戳印格式占大多数,208锭中有142锭,占68.26%。比较有代表性的银锭见表一。
二式 戳印 “万安 (或万载、万年)县××××年××月江西官银号五十两”,这种银锭正上方为“××县” 左戳印两列 “××××年××月”, 右戳印两列“江西官银号五十两”,没有银匠的名字。如 “万安县宣统元年五月江西官银号五十两”(图2)②。208枚银锭中,有44锭,占21.15%,均为万安、万载、万年三县官炉铸造。
三式 上方、下方、右侧、左侧,均有戳印 “江西足宝”(图3)③。208枚银锭中,有5锭,占2.40%。
图1
表一
四式 戳印 “江西 (××)官炉银道光□□年五十两”。正上方 “江西”,中间 “官炉银”,下方 “什足”,左右两侧 “道光十一年”。嘉德2003春拍中,见 “江西官炉银道光十一年五十两”(图4)④和 “江西源盛官炉银道光十一年五十两”2枚,占0.96%。
五式戳印 “××县光绪年五十两”,中上方 “××县”,左为 “××”年,右为 “五十两”。见3枚,占1.46%,分别为 “万载县光绪年五十两”2枚,“高安县光绪年五十两”1枚(图 5)⑤。
图2
图3
此外,不符上述戳印规律的有12锭,占5.77%。见表二
表二
图4
图5
归纳上述银锭,一式、二式、三式占银锭,合计190锭,占总数的91.34%,且戳印特点明显、规范严谨,有基本规律可循。所涉及的年号有:乾隆、嘉庆、道光、同治、咸丰、光绪、宣统;所涉及的县有:南昌府的南昌县、新建县、丰城县、奉新县、进贤县、武宁县,饶州府的鄱阳县、余干县、乐平县、浮梁县、德兴县、安仁县、万年县,广信府的贵溪县、广丰县,南康府的建昌县,九江府的德化县、彭泽县,建昌府的南城县、新城县、南丰县,抚州府的金溪县、宜黄县,临江府的清江县、新淦县,瑞州府的高安县、上高县,袁州府的宜春县、萍乡县、万载县,吉安府的庐陵县、太 (泰)和县、吉水县、安福县、万安县,赣州府的信丰县、兴国县,宁都直隶州的石城县,南安府的大庾县。其中,万年、万安、万载3县银锭居多。清代江西省有74个县⑦,银锭中出现的县名只有39个,这里所见的略过江西省行政县数量的一半,肯定还有许多遗漏和有待发现的实物资料。因此,“江西方宝”银锭实物以及资料的收集整理,仍然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工作。
图6
二“江西方宝”银锭铸造的时间、重量及尺寸
“江西方宝”银锭何时出现的史料无明确记载。从现存的银锭实物来看,“江西方宝”银锭在乾隆晚期就出现了。目前存世的乾隆晚期银锭有四:一为 “宜黄县乾隆四十六年四月匠万□五十两”银锭 (图7)⑧,从时间看,这是目前已知最早的;二为 “广昌县五十两匠刘元乾隆四十八年二月”银锭 (图8)⑨;三为北京大晋浩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2013年拍卖会出现的 “丰城县乾隆五十二年四月五十两匠万裕”银锭。四为大英博物馆出版的A Catalogue of Sycee in the British Museum一书中记载的一件铭文为 “南城县乾隆六十年六月五十两匠××”银锭,此锭已回流,在北京大晋浩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2013年拍卖会出现。4枚银锭分布抚州府的宜黄县、建昌府的广昌县、南城县以及南昌府的丰城县等3府4县,从中可以推测,乾隆晚期的 “江西方宝”银锭,不再是江西某县的一枝 “独秀”,而是全省较为普遍且固定的解库官银样式。这个观点可以通过时间和实物的发现加以证明。
图7
图8
之后 “江西方宝”银锭在嘉庆、道光、同治、咸丰、光绪、宣统年间均有铸造,尤其以光绪年居多,到了民国初年后逐渐退出历史。
其中一式为地方官炉铸造或由官府指定核准私炉熔铸,最早出现于乾隆四十六年(1781),至光绪年结束,时间长达100多年。这期间有一种现象,即银锭铸造有一个由分散到集中的过程。即光绪之前,各地县炉的银锭出现较多,但到了光绪年,银锭基本上是万年、万安、万载三县地名。一式142枚银锭中,光绪年之前,各县铸的56枚,占39.44%,到了光绪年,基本上很少出现。而光绪年以后,万载、万安、万年三县的银锭有86枚,占60.56%。这仅仅是个统计数据。需要说明的是,图书在编写过程中,都是选择有代表性的银锭,各县银锭大多有代表性,而三县的银锭数量较大,不可能一一选录,因此统计难免偏差。三县银锭所占的比例,实际上还要高出许多。
二式是成立江西官银号之后开铸的。光绪二十八年春 (1902),由江西布政司会同江西厘金局筹拨资本金八十万两,设立江西官钱局,同年八月又设立官银号,与官钱局并存,代为各县铸造银锭。光绪二十九年,江西官钱局与官银号合并为江西官银钱总号,分别在万年、万载、万安设立官银分炉,负责代为各县铸造解库的银锭。因此,二式只有万年、万载、万安三县炉名。较早出现的为 “万安县光绪二十九年十月江西官银号五十两”,较晚出现的为 “万年县宣统三年六月江西官银号五十两”银锭。这里需要纠正的是 《大系》第80页5处称之 “江西官银局”和1处称之 “江西官炉号”,经笔者图文对照,发现是笔误,其实均为 “江西官银号”。
三式是民国成立后,1912年,官银号改组民国银号,铸 “江西足宝”。此时国内货币结构发生变化,对银两的需求量逐渐萎缩,铸量也相继减少。
“江西方宝”银锭的实物重量在1850-1950克之间。标准重量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库平南昌五十两;一种是洋例平五十两⑩,且后一种说法更为流行。按魏建猷 《中国近代货币史》、张家骧 《中华币制史》载, “江西方宝每锭重洋例平五十两”,此说法应该是有依据的,但笔者认为这种说法有三个明显不相符的地方:其一,与实物重量不相符。洋例平1两合36.53克,则 “江西方宝”银锭每锭应重1826.5克,而 “江西方宝”银锭实物重量在1850克以上,有的重1950克以上,显然是矛盾的。其二,时间上不相符。洋例平是1861年汉口开埠之后出现的平砝。而 “江西方宝”银锭在乾隆晚期就出现了。从时间上看,“江西方宝”银锭实物的出现,早 “洋例平”标准的出现有80余年。无论是早期的,还是后期的 “江西方宝”银锭重量并未发生明显变化,也排除期间平砝的变化。其三,与体制不相符。洋例平是汉口通商贸易通用的平砝标准。库平是清政府收征租税,出纳银两所用货币单位,创立于康熙年间。“江西方宝”银锭有别于当时江西境内市面流通的镜面锭、圆碗锭,目的只有一个 “解库”,以库平作为衡量标准,合情合法。因此可以排除 “洋例平五十两”这种说法。
笔者认同 “南昌库平五十两”这一说法。至于库平的标准,中央与地方、省与省之间、省内各地均有不同,差别甚大。中央政府库平一两的标准是575.28英厘,即37.31256克。在地方广东省的最重达583.3英厘,即37.79725克,宁波库平一两最轻只有569.1英厘,即36.87711 克[11]。
这里还需补充的一点,《元宝图录》收录 “江西方宝”银锭32枚,有16枚锭重均为“1850克”,其数据值得商榷,可能与实际锭重有所误差。最新出版的 《银锭图录》,采用了 《元宝图录》中的部分银锭实物,经比对,其锭重量数据作了纠正,更为精确可靠。如“安福县道光二十四年五月五十两匠朱森”锭,两部图录都采录了,实为同一银锭,《元宝图录》标明锭重1850克,《银锭图录》标明锭重是1883克。余者这里不一一叙之。
“江西方宝”银锭长79—105、宽78—90、高29—79mm,尺寸大小相对比较固定。
注释:
① ② ③ 中国钱币学会陕西分会编:《元宝图录》,三秦出版社,1992年。
④ 选自 《中国嘉德2003年春季拍卖会-钱币》。
⑤ ⑥ ⑧ ⑨ 文四立主编:《中国银锭图录》,中国金融出版社,2013年。
⑦ 《清史稿卷六十六·志四十一·地理十三·江西》。
⑩ 郁祥桢,叶世昌,钱杰,马飞海:《中国历代货币大系·清民国银锭银元铜元卷》,中国书店出版社,1998年,第61页。
[11]魏建猷:《中国近代货币史》,群联出版社,1955年,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