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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规”是借代,还是借喻?

2014-05-30刘法跃崔兰芳

东方教育 2014年8期
关键词:明喻借代或事物

刘法跃 崔兰芳

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九年級上册语文教材中鲁迅的小说《故乡》一文中,有这样两句话:

“我吃了一吓,赶忙抬起头,却见一个凸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的细脚伶仃的圆规。”

“然而圆规很不平,显出鄙夷的脸色,仿佛法国人不知道拿破仑,美国人不知道华盛顿似的……”

常见的教学资料中,一般把第二句中的“‘圆规'很不平”中的“圆规”运用的修辞手法理解为借代手法,很多教师在授课时一般也都沿袭这种说法,事实果真如此吗?

要想弄明白这个问题,我们就要搞清楚借代和借喻这两种修辞手法的根本区别:

借代是不直接说出所要表达的人或事物,而借用与它有密切关系的人或事物来代替的一种修辞方法;借喻是比喻(比喻是用跟甲事物有相似之点的乙事物来描写或说明甲事物的一种常用的修辞手法)的一种,借喻在使用过程中,只出现喻体(乙事物),而本体(甲事物)和喻词都不出现。

具体说来,这两种修辞手法的区别有以下三点:

第一,借代侧重事物之间的相关性;借喻侧重事物之间的相似性。

第二,借代是代而不喻;借喻是代中有喻。

第三,借代不能变成比喻;而借喻可以变成明喻。

明白了借代和借喻的区别,前面我们提出的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了。上面提到的第一句中的“我吃了一吓,……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的细脚伶仃的圆规。”中的“圆规”是比喻毋庸置疑,因为“豆腐西施杨二嫂”两手搭在髀间的样子,和细脚伶仃的圆规的确有相似性,可以构成比喻,是比喻中的明喻。其中“圆规”是这个比喻中的喻体。第二句中单独使用的“圆规”来自于上面的比喻,因此说第二句中单独使用的“圆规”是借代的说法站不住脚,很显然,这里强调的是“圆规”和“豆腐西施杨二嫂”两手搭在髀间的样子二者之间的相似性,而不是相关性。第二句中的“圆规”不仅仅是简单的代替,而是代中有喻,代替时侧重了被代替事物与代替事物之间的相似性(杨二嫂两手搭在髀间和细脚伶仃的圆规的特点非常相似)。从被代替物和代替物二者的关系来看,“圆规”仍可还原为明喻,这些都符合“圆规”是借喻的条件,而把它理解为借代手法就讲不通了。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关于第二句话中的“圆规”理解为借喻比较合适,而不应该理解为是借代。

总之,“学贵疑”,对于一些传统的说法,我们要敢于怀疑,敢于思考,不要人云亦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教学中不断进步,提高教学质量。

以上只是我们在教学过程中的一点小小的思考,不知妥否,请教学战线上的广大同仁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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