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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推广模式现状、问题及对策探析

2014-05-29叶建利李世平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农技浙江省农户

叶建利,李世平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陕西 杨凌 712100)

我国农村经济已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虽然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在不断提升,但随着后经济危机时代的到来,过去依靠资源消耗的经济发展模式难以继续,农业发展方式仍粗放式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农业发展从量变到质变的突破任务仍旧繁重。实现农业发展从量变到质变的突破,需要完善的科技创新和推广服务体系作支撑来促使现代化农业发展。农业推广是连接农业科技研究与技术应用的中间环节,是农业科学技术由潜在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基本手段,是农业科技创新与经济效益之间的转换器。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中指出:“只要发明还没有得到实际上的应用,那么在经济上就是不起作用的。”也就是说是否能真正发挥科技这一要素对农业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关键在于农业推广[1]。

一、浙江省农业推广模式的现状

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由新中国建立初期的省、地、县三级逐步发展成为现在的省、市(地)、县(市、区)、乡(镇)四级组织。另外,在不少地方村级也建立了相应的服务组织、科技示范户及各种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以专业协会、研究会为主的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较快),成为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上形成了一个以国家政府农技推广组织组织为主体,农业社会团体、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等共同参与的地方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一)农业推广机构及分布

2006年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省政府的要求,高度重视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建设,积极开展试点及推进工作,截止到2012年,全省县(市)农技推广中心90个,乡镇农技站农业技术人员9 661人,配有农技员的村数2.34万个,存不脱产农民技术人员8.13万人,而科技户更是达到了7.82万户。杭州、绍兴、宁波、衢州等四个市所属县已基本完成了责任农技制度建设,为全面实施打下了很好的基础。但农业科技人才仍然满足不了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

(二)农民科技文化素质

从2013年统计资料来看,浙江省1 711.01万从业人员中,有30.22%的人员从事农业(包括农、林、牧、渔业)生产,达到517.03万。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全省人口中大学文化507.78万,占9.33%;高中文化738.12万,占13.56%;初中文化1 996.41万,占36.68%;小学文化1 568.54万,占28.82%;文盲、半文盲(15岁及15岁以上)306.10万,占5.62%[2]。而文化程度低的人员大都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在欠发达地区尤其明显。从全国的平均水平看,目前我国农业增长中的科技进步贡献率是40%左右,浙江省的农业科技贡献率稍高在54%左右,但也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70%。

(三)农业推广内容

当前来看,浙江省的农业推广还仅仅局限在狭义的农业推广,即一般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把农业技术传输到农业生产的各个过程。可是核心的环节——产后服务咨询工作基本还处于起步阶段,推广工作还是集中在生产领域,具体如表1所示。加之我国加入WTO后,国际竞争越来越激烈,农产品短缺时代已经结束,市场也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迫在眉睫。当前农业推广的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现实的发展。

表1 浙江省农户接受农业推广内容调查统计表

(四)农业推广经费

浙江省近几年逐渐加大了对农业科技的投入,2012年财政新增1亿元科技经费中的6 000万元已用于农业科技,以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为浙江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基础支撑。同时浙江将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强化全省43家涉农科研院所、4 700多名农业科技人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争取在新品种育成、高效生态农业、农产品加工等领域取得一批重要成果,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两区”为主平台,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但总的来说,浙江省的资金投入渠道比较单一,缺乏活力、资金不足。

二、浙江省农业推广的主要实践模式

(一)以政府为主体的农业推广模式

2008年,浙江在全省范围作出部署,在广大农村地区建立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三位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现代农业发展。

在此次调查中发现,当大多数省份还在为农业公共服务体系一筹莫展的时候,浙江已构建了由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农技指导员、责任农技员组成的共18 262名成员的新型农技队伍,由责任农技人员联村包户、履行“班主任职责”的新型农技推广服务模式就此在浙江全面铺开。

(二)“龙头企业+农户”的农业推广模式

农业龙头企业是指立足农业领域,以追求自身利润、价值最大化为动机,具有引导生产、深化加工、服务基地、开拓市场等综合功能,规模较大,并致力于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各类组织[3]。

据调查,浙江省现有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 870多家,其中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313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42家,分别比2002年增加了1 370家、290家和34家。农业龙头企业以多种方式与农户联结,向联结农户提供培训、技术服务和技术产品,从而使先进的农业技术为农户所掌握,真正进入农户的实际生产中,形成了科技成果迅速转化的产业化机制,提高了科学技术的普及率。

(三)“农村合作社+农户”的农业推广模式

浙江省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产生于80年代,到90年代得到较快发展,是一种由农民为主体自愿组织起来,在农户自主经营的基础上,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以专业为纽带,对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中的一个或几个环节实行资金、技术、信息、生产、供销等互助合作的经济组织。

2004年,浙江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第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温岭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即告成立。截止到2011年6月底,全省共有合作社2.2万多家,成员数仅90万户,牵涉到耕地面积130多万亩。浙江农业合作社除了注重量的发展,更加关注质量的提升。浙江从2010年起,每个县(市、区)每年培育10个以上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各市从县级示范社中每年择优培育30个以上市级示范社,省从市、县级示范社中每年择优培育200个左右省级示范社,推动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

(四)“科技示范园区”推广服务模式

2010年,浙江出台《关于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与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强调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现代农业的主战场、主平台、主抓手,争取在5年内,建成5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100个左右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确保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就此,波澜壮阔的“两区”建设在浙江拉开帷幕。

三、浙江农业推广模式存在的问题

目前浙江省农业推广体系中,政府主导的农业推广模式占有绝对的地位,其他的民间力量发展比较滞后。

(一)农业推广体制转轨滞后

“决策+技术”已成为农业推广的主要方式,而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行政式推广方式还广泛存在。这种行政式推广方式,限制了农户作为市场主体的自主选择决策权力,使农户只能被动地接受推广技术,难以发挥其应用科技成果的主动性,造成推广效率低下。加之这种方式只注重对农户实行单方式的技术指导,忽视了对农户更高层次的推广教育,使得推广人员与农户之间缺乏应有的沟通与交流,使得推广工作陷入被动状态[4]。

(二)农业推广的民间力量参与程度较低

由于农业推广工作的公益性,农业科技成果中大多是非物化技术,农业推广的这些特性决定了政府在农业推广工作中的主导地位。但是完善的农业推广体系应该是自上而下的政府推动与民间自发力量密切结合的,不应该只是政府的独角戏。浙江的农业推广模式目前主要还是政府主导,民间的农业推广组织发育较为滞后,民间力量自发开展农业推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较为欠缺。

(三)各农业推广模式联系较为松散,缺少沟通与协作

目前,以政府为主导的农业推广模式内部各级推广主体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与衔接,各个推广主体之间的联系也不密切。由于缺乏必要的交流与沟通,农业科技信息与成果不能及时地共享与传播,导致科技供给系统与应用系统不能有效运行,使得农业科技研究部门、各推广机构与农户都缺乏积极性与主动性。

(四)农业推广内容单一,仍然停留在技术层面

调查发现,浙江省农业推广重点集中在农业生产中,对于产前和产后的服务较少,且推广集中在种植业和养殖业两方面。在种植业推广中,主要是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即作物新品种的相关推广应用、农作物优质高效栽培技术、塑料大棚蔬菜栽培管理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等。

四、浙江农业推广模式的优化策略

(一)优化以政府为主导的农业推广模式,更新推广理念

有人提倡采用美国的农业推广体系,建立以社会组织为主体的农业推广体系,尤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推广机构改革应把农业推广工作市场化。但物化技术部分市场化是可行的,而要全部彻底市场化则难以行通。农业推广工作的公益性和农业科技成果的非物化技术,决定了此项工作必须由政府主办的农业推广机构来实施。

在新形势下,浙江省应在充分发挥政府推广机构的主导作用前提下,进一步优化以政府为主导的农业推广模式,强化以人为本的观念,重视推广中农户的重要性,创新推广理念。

(二)加大民间力量,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农业推广体系

在发挥政府推广机构主导作用的同时,各级政党机关要积极营造环境,制定激励和优惠政策,引导和调动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科技示范户主动投身农技推广服务,使其逐步发展成为农业科技推广的新兴力量,形成政府推广机构、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科技示范户等多种推广组织并存的局面,实现农技与市场相结合的多元化格局。

(三)加大民间力量,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农业推广体系

农业推广工作除了需要政府主导外,还需要社会各个部门的通力合作与努力。鉴于当前浙江省多元化农业推广体系,须由政府协调与统筹。改变各推广主体之间松散、脱节的现状,需要成立浙江省农业推广委员会,由各政府农业推广成员、农民、企业代表、农协代表组成。通过这个平台,加强各个推广主体的联系,建立有效双向沟通机制。

农业技术的有其特殊性,各个推广组织可以根据不同类型的农业技术,不同的农业发展区域,承担不同的任务[5]。对价格弹性较小的农产品及发展比较落后的地区的农业推广可以由政府来承担,而对于价格比较大的农产品及适合商品化运作的地区可以考虑由民间力量来承担。

(四)丰富农业推广内容,拓宽农业推广领域

现阶段,浙江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已经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农村对科技的需求已发生了巨大变化,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各个环节均需要相应的科技服务和信息服务。浙江省农业推广要适应这一形势的变化,针对农业发展的需要及时拓宽推广领域,包括产前的科技信息提供、农用物资的供应,产中的栽培、养殖技术、种植服务,及产后的农产品、鲜花、海鲜产品的保鲜、贮藏、加工等技术的推广。除了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外,还应加强对农村妇女、农村青年农业科技知识培训等[6]。

[1]赵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系统论观察[J].广东农业科学,2009(12):23-25.

[2]浙江省统计局,浙江省统计年鉴2013[Z].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

[3]钱铭铭.温州市农业推广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2007:34-40.

[4]楼成礼.新阶段浙江省农业推广体系、模式和运作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2005:45-49.

[5]刘华恩.潍坊市农业推广模式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科学院,2010:79-88.

[6]Thom as Hellmann.The role of Patents for bridging the science to market gap[J].Journal of Economic Behavior&Organization,2007,63: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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