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师型”教师不等于“双职称型”教师
2014-05-28林卫兵
林卫兵
中等职业教育担负着为国家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的历史使命,必须有一支既有较强的理论功底、又有扎实的实践技能水平和较好职业素养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作为保障。教育部最近公布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是我国第一次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制定的专业标准,对于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打造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建设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是提高中职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但中职学校如何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是摆在职业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双师型”教师不应简单的理解为“双职称型”教师
究竟什么是“双师型”教师,目前还没有一个权威性的科学解释。一种理解为“双师型”就是“双职称型”,即教师在获得教师系列职称外还需要取得另外一种技术职称,即简单的“职称+资格证书”,如:教师职称+医师(工程师、会计师、机械师等)。另一种理解为“双师型”就是“双素质型”,即教师既要具备理论教学的素质,也应具备实践教学的素质,即“教师职称+实践教学能力”。如果按第一种理解,把“双职称型”统称为“双师型”教师,那就容易产生不利影响,有些教师持有的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与其所讲授的专业根本不对口,而且有些证书是通过理论考试取得的,缺乏实践能力。如果按第二种理解,那实践教学能力怎么落实?又怎么去考核评价?事实上,在中职学校具有实践经验的教师是偏少的,大多数专业教师都没有长期从事与所教专业和课程相关的岗位工作,没有实践动手能力,真正能够达到“双师型”水平的教师并不多。据调查,当前很多中职学校的“双师型”教师只是简单的“职称+资格证书”,至于实践动手能力如何则无从考查。
由于历史原因,职业学校师资来源主要是师范院校毕业生,这些教师受过较好的师范教育,但缺乏专业实践经验和必备的专业技能,实践动手能力不强或者没有。从事教育工作后,大多数教师都在为教师系列中级、高级职称“奋斗”,而中级、高级职称的评定不包含实践动手能力,这样必然导致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忽视自身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包括已经评选上的一部分“双师型”教师动手实践能力也不强。一些学校教师紧张,教学任务繁重,校企合作不深入,因此,派专业课教师到企业生产一线实践比较困难,专业课教师实践能力得不到锻炼。这一现象在2013年10月5日《中国教育报》刊登的《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发展状况》调查报告中已有结论:中职学生对教师队伍,特别是班主任队伍的整体评价较高,但对专业课教师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评价较低。
针对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
师评定缺乏标准的问题,《专业标准》充分体现职业教育教师和普通教育教师的区别,突出职校教师专业理论与职业实践相结合、职业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的特征,要求教师既要具备普通教育教师的职业素质,又要具备相应行业人员的职业素质,能够实施理论教学与技能训练,指导学生实训实习,身体力行“做中教,做中学”。因此,笔者理解,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内涵应该表现为:首先应取得教师资格,同时应该具备与其技术职务(职业资格)相对应的较强的专业实践等职业能力。其内涵具体表现在:一方面要有较高的文化知识和专业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和素质;另一方面有熟练的专业实践技能,有一定的组织生产经营和科技推广以及指导学生就业、创业的能力和素质。
建立科学的“双师型”教师评选办法和激励机制
正因为至今对中职学校“双师型”没有一个权威性的定义,所以其评选标准也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评选机会少,其在教师中所占比例偏小,而普通教育教师系列的初级、中级、高级职称这么多年已经有了一个相对完善的评价体系。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定基本上就是比照普通中学教师职称评定,这种评定办法不能完全反映中职教育的特色,不利于中职教师专业发展,更不利于“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要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专业标准》也明确指出要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聘任(聘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制度。建立符合中职特色的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办法是大势所趋。以此为契机,教育主管部门要建立起科学的“双师型”教师评选办法。笔者认为,在“双师型”教师具体评选中,在教师职称系列的基础上,要特别注意,一是看其拥有的技术职务(职业资格)是否与其所施教的专业一致;二是看其获取的职业资格证书是否从理论到理论,即是否是通过纯考试手段获得的;三是看其专业实践能力。
同时,还应建立“双师型”教师激励机制。目前,与教师工资待遇挂钩的也只有教师系列的初级、中级、高级职称,“双师型”教师对教师个人似乎只是一种荣誉称号,对学校而言只是师资结构问题。因此,笔者认为,应该把责任激励、荣誉激励和物质激励有效结合起来,特别要与工资待遇、职务晋升等教师切身利益挂钩,而且要高于一般教师职称的工资待遇,从政策层面保护“双师型”教师的切身利益。
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需要加强校企合作
落实专业课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标准》回应社会关切问题,针对教师实践能力与产业技术进步脱节的问题,要求教师了解产业发展趋势和工作岗位要求,跟进技术进步和工艺更新,基于职业岗位工作过程设计和实施教学;针对教师生产实践经验不足的问题,要求教师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业务咨询等社会服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要具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或实践经验。《专业标准》还明确指出,要“重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特点,加强专业建设,深化校企合作”。
因此,各中职学校要充分发挥各地职业教育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校企合作,积极落实专业课教师每年必须有至少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制度,让教师在基层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实践、锻炼,提高专业能力。比如计算机专业,学校可以选派一些计算机专业教师到电脑公司、广告公司、网络公司等企业去进修、培训,包括去“顶岗实践”,教师直接参与企业生产、科研、营销、服务等活动,及时掌握企业最新技术,增强生产实践和科研能力,同时又把生产实践经验紧密嵌入到教学过程中。
专业课教师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可以开展专业或者行业调查,了解自己所从事专业生产、技术、工艺、设备、销售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以便在教学中及时给学生补充新科技、新工艺;可以带着一些课题或者问题,到企业向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或工人师傅请教,向他们学习,到企业“顶岗实践”,提高自己专业实践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还可以参与企业技术改造、技术革新等实践活动,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研究、开发能力。
建立一支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企业或社会有一大批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或能工巧匠,他们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技能,中职学校要结合学校实际,大胆聘请他们担任学校相关专业的兼职教师,弥补学校专业课教师实践经验不足的缺点。这样,一方面可以给学校师生带来生产一线的新技术、新工艺和企业对从业人员素质的新要求;另一方面,这些兼职教师在和学校老师共同教学活动中,可以促进学校专业课教师向“双师型”教师转化。
(作者系当阳市职教中心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