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014-05-28王建学
王建学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工作的一贯要求,十八大报告再次重申了这一根本目标,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教育发展应该奉行的一个基准,但如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却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挑战。要实现这个目标,首先必须明确人民满意教育的内涵。结合教育工作实践,笔者认为“优质、公平、规范、安全”是人民群众满意的基本条件。
教育质量是教育工作的生命线。人民群众对教育是否满意,最终关注的结果是能否上好学、出人才。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学校社会价值的体现。一所学校没有好的教育质量,再大的规模、再好的条件,人民群众也不愿意把子女送去就读,社会声誉也不会好,人民群众不会满意。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要坚定不移地推进素质教育,通过深化课程改革,强化道德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坚持不懈地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尤其是要实现职业教育的突破性发展,朝着“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的目标不懈努力。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公平,一直以来是人们追求的终极目标,中国人自古就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传统思想。教育涉及千家万户、关乎每个人的一生,教育领域的公平,人民群众最容易感受且最为深刻,教育公平对社会公平的实现影响重大。促进公平是教育工作方针的重要导向,教育是否公平,关键取决于制度是否公平。在多元化的社会里,人们对教育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而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教育资源常常是有限的。因此,制定教育资源分配的制度和规定,设计要科学合理,过程要公开透明,实施要接受监督。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基础教育的重中之重,要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为抓手,在合理配置资源的基础上,不断地增加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从根本上解决大班额、重点班、收费择校等问题。同时,要通过政策制度调节,促进资源配置向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倾斜,确保平等接受优质教育,着力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就学和教育问题。
教育规范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当今社会是信息社会,无论是正面信息,还是负面信息,想捂捂不住,想盖盖不了,一切行动都在社会媒体和公众的监督之下。社会对教育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越来越广,教育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就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顾大局、讲政策,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十八大作出重大部署,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必定仍然是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之一。要一如既往地把规范教育管理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重点在教学、收费、考试、招生、后勤等方面,严格地规范各类教育行为。与此同时,要切实加强师德师风、政风行风建设,切实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队伍。
教育安全是教育工作的底线。“生命不保,何谈教育”。在新的历史时期,校园安全、学生安全成为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也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必须高度重视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一方面,要在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格局下,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广大师生的安全知识和珍惜生命的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安全事件的发生,以平安和谐校园建设促进平安和谐社会建设。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广大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切实增强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实干意识,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开创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作者系黄冈市教育局局长)
(责任编辑 杨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