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普惠性
2014-05-28瞿秀刚
瞿秀刚
宜昌市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性原则,基本建立起了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2013年,全市在园幼儿80415人,比2010年增长了16.2%;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3%,较2010年提高了19%;等级幼儿园占比达83.1%;享受普惠服务的幼儿占比达77.3%;远安、兴山两县被评为全省首批学前教育示范县。
实施背景
近年来,宜昌市以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多措并举,着力解决学前教育布局不够合理、区域发展不够平衡、公办幼儿园数量偏少、幼儿教师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推进学前教育向公益普惠性方向发展,形成区域内学前教育多层次、多形式、可持续发展的格局。
创新内容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性发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管理体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纳入县(市、区)政府考核。二是科学规划布局。制定《中心城区学前教育2011-2020年布局规划》,明确全市学前教育设施的总量目标、布局原则、建设项目和保障措施。三是理顺管理体制。将市直公办幼儿园划转至区级政府管理,实现了“市级统筹、以县(市、区)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出台配套政策,推动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性发展。一是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明确了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区人民政府,由当地教育部门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二是印发了《城区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管理办法》,确定了普惠性民办园的认定、管理和奖补办法,扩大了全市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三是出台学前教育资助方案。对在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就读的六类贫困幼儿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的学费资助。
加快项目建设,扩大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实施乡镇(街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三年来,全市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80所,基本实现了乡镇(街办)中心幼儿园全覆盖。
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性发展。2010-2012年,全市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分别为2725万元、5540.3万元和11635.1万元,占当年财政性教育投入比例逐年递增。2012年以来市财政投入1200万元专项经费对城区公益普惠性幼儿园进行奖补,保障了其健康发展。
创新办园模式,公益普惠性幼儿园高起点发展。积极推进“公建民营”“集团化办园”“名园办分园”等模式,通过派驻园长、骨干教师,实行一体化发展,促进了区域内学前教育质量整体提高。
突出内涵建设,提供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一是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在全省率先出台《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严把入口关。二是实施定点幼儿园达标升级工程。按照《省学前教育机构办学基本标准》,对定点幼儿园进行全面检查,不达标的限期整改,已达标的提档升级。三是多渠道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补充机制,为城区幼儿园核定编制总量,各县(市、区)每年安排幼师指标招考进编;强化业务培训,成立学前教育研究指导中心,完成了园长教师轮训目标;推进幼师培养,确定三峡职院等院校开设学前教育专业。四是规范保教行为。在全省率先出台《幼儿园一日活动保教规范》,促进了全市幼儿园保教水平的大幅提高。 ]
(作者系宜昌市教育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