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解决简单以票取人的问题
2014-05-23沈小平
文/沈小平
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扩大干部工作民主、确保选准用好干部的制度保证。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和部门也出现了简单以票取人的问题,滋生了拉票贿选、当老好人等不良风气。这些现象虽属少数,但影响很坏,危害甚深。要结合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解决唯票取人问题,不断提高干部工作民主质量。
一、辩证认识票的作用
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只是一种方式,不是唯一方式,而是有多种途径。既要防止把选人用人这一复杂工作简单等同于投票的倾向,又要克服漠视民主、搞少数人说了算的弊端。
充分认识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重要作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旨在发扬干部工作民主,让干部群众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自己拥护和信任的领导干部人选,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出评价,这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干部工作中的创造性运用。严格执行和正确运用民主推荐的程序与民主测评的方法,对于拓宽选人视野,克服在少数人中选人、靠少数人选人的局限性;对于准确识别干部,减少用人失察失误;对于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于加强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促进和保证作用。
正确对待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负面影响。投票推荐和民主测评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考察识别干部,把干部看准选准。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大多数人拥护的人不能用,但有时推荐得票较高的也不一定都是好干部,特别是一些参加民主推荐人员存在投“利益票”“感情票”“跟风票”等现象,一些领导干部因怕丢票,不敢担当、当“老好人”,甚至出现拉票贿选等问题,致使那些逢问题就让、遇矛盾就躲的老好人,善于经营关系、热衷于“感情投资”的圆滑官,得票可能很高;那些敢于直言、敢抓敢管的干部,专注干事创业、默默奉献的干部,得票却可能较少。如果唯票是举、以票至上,就会让老好人得利、拉票者有市场,老实人吃亏、好干部受气,助长选人用人不正之风,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
科学确定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功能定位。解决简单以票取人问题,首先要纠正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票在功能定位上的认识误区。新修订的《条例》坚持发扬民主,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坚持了民主推荐中行之有效的基本程序、方法,并根据新的实践经验进一步丰富完善,把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由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调整为第二个环节,将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落实这一新的功能定位要求,就要注意克服一些地方、单位党组织被推荐票“绑架”的问题,做到既重票,又不唯票;既注重从票中掌握信息、了解情况、收集意见,又不被票所绑架,合理驾驭和利用民主推荐结果,发挥其在选人用人中的重要参考作用。
二、切实提高票的质量
票的真实性和公信度,决定了其参考利用的价值度。当前,推荐票和测评票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失真”的情况时有发生。提高票的真实性和公信度,是发挥票的“重要参考”作用的前提。
改进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方法。首先,要公布班子配备、职位空缺和干部履职情况。多渠道宣传党的干部工作政策,介绍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件与程序,公布领导班子职数配备及当前职位空缺情况、班子建设的结构要求等。公开干部的基本情况,公布其工作完成情况,并采取述职述廉等办法,使群众进一步了解干部履职情况和个人特点。其次,要充分发挥职位说明书的作用。为了更有效地推荐合适人选,与职位要求相匹配,在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前,应公布拟推荐职位说明书,明确该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避免“万金油”式的推荐思路或根据人际关系好坏进行推荐。第三,要注意正确集中民意。为进一步提高民主的效率和质量,领导班子换届可以进行二次会议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时,既可以按以往做法进行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也可以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经研究提出初步名单后,再进行会议推荐,切实避免推荐票分散、民意难集中的问题。
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人员范围。一些地方盲目扩大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范围,增加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随意性、盲目性,给一些非组织的不正当活动提供了空间。要区分领导班子换届和个别提拔任职的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的不同情形,根据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原则,合理确定民主推荐参加人员范围,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进行调整。要以能够代表一个单位多数人的意愿和要求为标准,既注重广泛性,又注重代表性,分层次、分类别地选择与被测评对象工作联系紧密、了解较深的人员参加。既要有被评价干部的上级、同级,还要有被测评干部的下级或下属单位人员,保证民主推荐结果的真实性。
严肃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工作纪律。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大局观念、组织观念,正确对待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需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畅通电话、网络、信访等举报渠道,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全过程置于组织、干部、群众有效的监督之下,通过千万双眼睛的“紧盯”,让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无藏身之处。
三、坚持功夫下在平时
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选干部具体工作有阶段性,内在要求是经常性。选准用好干部,要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础上,敢于把关定向、善于正确集中。
对得票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之后,必须认真地对干部得票情况作全面分析,进行科学分析和细致甄别,切实弄清票的真实性和公信度。如果发现考核、选拔对象的得票与领导班子、分管领导、组织部门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与干部一贯表现,有很大出入,出现大起大落,或发现有搞小动作、受他人操纵的,或有贿选等违法违纪现象的,组织部门要及时调查,核准事实,并作出相应处理,绝不能把这种情况下的得票作为“重要参考”。
通过多种形式考察来印证票。一方面,要健全考察机制,完善考察办法,近距离、多渠道、多角度了解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在急难险重中考察干部,在科学发展中检验干部,在群众口碑中了解干部,做到对干部的情况如数家珍,对干部的使用有理有据,切实做到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干部、评价干部,降低对票的依赖度;另一方面,要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之后,进一步采取个别了解、实地考察、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谈话等多种形式,进行大范围、多渠道、广角度的考察,这样才能有可能获得对干部的客观、全面、准确的认识,从而选准人、用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