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家门口儿
2014-05-15朵渔
早晨一出门就遇上了事儿。事儿说大不大,但要较起真儿来,也足够麻烦。
送孩子上学,下了点小雨,路上有点滑,胡同口还积着水。小心翼翼地把车开出来,在胡同口拐弯的时候,感觉车门被撞了一下。赶紧刹车,但已经晚了,一个骑三轮的大爷已经就势倒在地上。
赶紧下来,问大爷您没事吧?大爷一脸没好气儿,没事儿?没事儿能倒地吗?怎么说话呢你啦?我说大爷要不我把您扶起来,走两步试试看摔得重不重?大爷说,甭扶,叫救护车吧。我心想不至于吧,我车速这么慢,再说是您撞我车上的,责任也不在我呀。大爷一听要分清责任,在地上躺得更瓷实了,还冲我嚷,你啦也别叫救护车了,直接报110得啦!
这时节,就有几个遛早的街坊围了过来。报嘛110,不是摔得不重吗,商量一下赔多少钱得啦。另一个也插嘴说,都是街坊邻居,家门口儿的,商量一下私了得啦。
大爷还是躺在地上没动,估计是在琢磨到底该要多少钱。我心想这也不怨我呀,干嘛就让我赔钱?我坚持报警。街坊们就劝我,事儿本来不大,你要报警,就得走程序,上医院,去交通队,耽误事儿不说,最后还不是赔点钱了事?
说的也是呀。问题是大爷躺地上不起来,我也走不了。就有街坊自作主张报出个数来,大爷不是摔得也不重吗,陪两百得啦。大爷微闭双眼,摇摇头,看来是不满意。另一个街坊说,要不三百?三百我就不干了。
僵持不下之际,一个街坊认出我来了,说小伙子你是不是住某某里?我说是啊。几号楼?2号楼。几门?2门。嗨,都是一个楼的,大爷也住2号楼!我看看地上的大爷,是有点眼熟,冬天穿得有点臃肿,认不出来了。
大爷睁眼看看我,没言语。此时就有街坊赶紧撺掇:小伙子赶紧给大爷陪个不是,都是家门口儿的,事儿也不大,算啦。我心想这也不怨我呀,但我必须得道个歉,给大爷个台阶下。我说大爷对不起我不小心碰着您了让您受惊了要不要带您去医院?
在街坊们你一言我一语的帮衬下,大爷总算从地上起来了。我说大爷我请您喝顿酒给您压压惊吧,说着就掏出钱包来。大爷一脸正气,赔嘛钱,都是家门口儿的,以后注意点得啦!整理了一下雨披,骑上三轮,走了。
嗯,“家门口儿的”,就这么好使。
“家门口儿的”,体现的是一种较为传统的、前现代的市民文化。大家一个胡同儿里住着,一条街上买菜,一个厕所里拉撒,低头不见抬头见,一个小共同体,有一种自然而然的温情在。
比如你去菜市场买二斤牛肉,问,掌柜的,牛肉怎么卖?意思是,牛肉多少钱一斤?掌柜的会问你,怎么吃?煎炖烹炸,不同做法他会建议你买不同部位。我说打算做红菜汤,红菜汤他不熟,没什么建议好说,但他会让我把红菜汤的做法告诉他,下次再碰到做红菜汤的,他就有发言权了。
但“家门口儿”意识,本质上是一种“熟人文化”。这种意识过强,就会变得凡事不较真儿,人情是人情,规矩是规矩,一较真儿就伤感情了不是。再延伸出去,就会在内心深处不信任规则和秩序,只相信人情。
经过这些年的旧城区改造,这座城市传统的邻里文化已改变不少,大家对门儿住着也可以视而不见,但内心深处的“家门口儿”意识依然存在。在一个只信任“人情”的地方,是很难建立起“现代规则”的,也很难建立起真正的公民社会。(朵渔:诗人、专栏作家,现居天津)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