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行动的逻辑:从勒庞到格尔
2014-05-10高春芽
收稿日期:2013-08-20
作者简介:高春芽(1978-),男,江苏宿迁人,天津师范大学政治文化与政治文明建设研究院副教授,博士,天津 300387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西方集体行动理论发展跟踪研究”(批准号09CZZ00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普通大众转变为政治过程中的重要行动者,是现代世界有别于传统社会的显著标志。大众行动不仅作为社会现象而存在,而且还作为民主研究的对象而存在。在现代国家发展的背景下,具有心理学色彩的理论取向占据突出地位,它采用社会中心主义的分析路径,考察社会变迁对个体心理和群体行为的影响。但由于缺乏对国家作用的充分论述,政治制度与大众行动之间的关系有待深入研究。
[关键词]大众政治;集体行动;非理性;民主
中图分类号:D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10X(2014)01-0023-09
曾经长期处于边缘地位的普罗大众广泛地参与政治,是现代世界有别于传统社会的显著标志。普通成员通过集体行动的方式反抗政治压迫、争取合法权益,由此形成了与贵族政治相对的大众政治。大众政治是在国家建构、工业发展的推动下逐渐形成的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行为秩序,社会成员由此转变为政治过程中的重要行动者。大众寻求政治参与的潮流不可逆转,大众被民主政制接纳的过程,也是其行动能力接受主流理论评判的过程。随着对大众品性的肆意渲染转向对大众能力的理性审视,作为公民的大众才逐渐成为民主过程的自然组成部分。在大众崛起与反思大众的张力中,大众性集体行动不仅作为社会现象而存在,还作为民主研究的对象而存在。在现代国家建设的历史背景下,具有心理学色彩的理论取向占据突出地位,它关注社会演变对个体心理和群体行为的影响,广泛地讨论了政治革命、社会冲突等一系列重大议题。本文立足于社会心理的研究传统,以大众政治作为考察对象,比较分析集体行动理论的发展逻辑。
一、集体非理性主导的大众特质:勒庞 大众政治的出现,反映了现代西方转型时期社会结构与心理结构的变迁。推动社会转型的基础因素主要包括宗教权威、社会信仰的破灭和科学技术、工业经济的发展[1](P2)。传统权威的瓦解意味着各种约束力量的松弛,人们抛弃了原有的社会信仰,逐渐接受鼓吹大众利益的意识形态。而科学技术和工业经济的进步,彰显了人类改造自然、组织生产的理性能力。社会的发展松动了人们对传统权威的依赖,并产生了实现全面变革的观念:人们不仅可以借助科学工具摆脱自然限制,而且能够通过理性计划实现政治更新。但理性意识的膨胀,也使人们无视社会组织的复杂性和人类行动能力的局限性。身处社会转型的过渡时期,一面是大众心理的高涨,另一面是理性能力的自负,这二者相结合,将导致大众在理性的口号下采取非理性行动,投身实践将所信奉的观念转变为现实。社会心理学家勒庞对此提出了大众行动的“群体心理模式”,极力渲染大众介入政治可能导致的毁灭性后果。从宏观结构分析中洞察大众心理,并依据大众心理特征解释政治趋势,成为当时研究的潮流。
勒庞依据心理分析的方法论证大众行动能力的困境,提出了集体行动的非理性逻辑。大众作为政治力量的崛起,是民族文化传统渐趋失落的结果。大众始终作为与民族相对称的概念。民族是长期稳定的集体形式,而大众只是短暂偶然的集体形式。与现代国家的理性建构特征不同,民族是缓慢演进的文化统一体。共同的环境和共同的生活,促使不同的小群体融合成种族,具有了共同的特征和感情,最终具有了共同的理想,并在遗传的作用下形成了民族。民族意味着共同的道德精神和习俗传统,这些心理纽带抑制了人们在自然状态下的野蛮欲望,并引领共同体逐渐走向文明。勒庞指出:“当一个民族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它的传统精神以后,群众的精神就会由此而得到控制。”[2](P79)一旦社会环境发生急剧变化,曾经具有规范力量的道德架构就会松弛,具有流散特征个体的出现,预示着无组织大众社会的形成。在民族精神解体的过程中,“个人的个性和智力可以增长,但是这个种族集体的自我意识会被个人自我意识的过度发展所取代,同时伴随着性格的弱化和行动能力的减少”[1](P176)。由于共同理想、传统的丧失,社会成员之间利益对立、缺乏共识、难以自治,而只能通过国家介入的方法弥补集体凝聚力松懈的局面。大众形式上的政治参与和政治统治权力实质上的扩张,最终导致国家以大众民主之名行专制独裁之实。大众在根本上受制于心理结构和行动能力上的缺陷。
勒庞认为,当同种族的成员汇聚为群体采取行动时,除了原有的生理特征之外,还将表现出新的社会心理结构,人们将转变成受“群体精神同一律”支配的心理群体[1](P12)。在此过程中,不论具体成员的生活方式、职业特征存有何种不同,他们的自觉个性都将消失,群体无意识行为将取代个体有意识行为,导致群体表现出非理性特征。孤立的个体可以合乎理性地采取自利行为,而一旦他们组成群体,“人们从来不是按纯粹理性的教导采取行动”[1](P8)。大众行动除了遵循理性逻辑之外,还深受情感逻辑、集体逻辑和神秘逻辑的影响[2](P4)。
首先,大众行动表现出的非理性逻辑源于群体中个体责任感的消失。在个体性活动空间,行动者作为决策的中心能够合理预期自己采取的行为并对此担负责任,理性能力将约束超越常态的心理欲望。而在群体性活动情境,群体并不具备独立的人格,无法对行动后果承担责任,导致常规约束机制的失灵,个体将放纵曾经被抑制的欲望,采取不负责任的行为。群体规模直接影响个体的心理动机和行为取向。在围绕外部刺激因素而形成的心理群体中,庞大的集团规模将导致个体行动具有匿名特征,行动的因果链条趋于松弛而具有不可控性,理性负责的行为激励不再具有现实意义。加之特定的心理群体一般具有临时性质,短时间的无序化营造了恣意行为的合理空间。所以,从群体成员的空间分布和群体活动的时间限制出发都可以得出结论,理性个体只要成为群体活动的一员,将无法避免集体非理性的后果。
其次,大众行动表现出的非理性逻辑源于情绪和行动的传染性。社会学理论通常从有机联系的视角考察群体行为的生成机制,重视文化心理的作用,强调“个人生活和集体生活的各种事实在某种程度上具有质的不同”[3](P11)。研究者不能从对个体行为的分析得出有关群体行为的结论,人际互动将产生不同于个体特征的群体特征。当代公共选择理论的研究者在对集体行动的研究中,通常以“同质性假定”作为逻辑前提,认为行动者均是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人。假定每个人的偏好、特性完全一致而不存在差异,这不仅为研究过程提供便利,而且易于将得出的结论加以普遍化[4](P22-23)。而在集体行动的非理性逻辑中,勒庞的分析思路正好与之相反,即使社会成员存在显著的个体差异,由群体心理构筑的情景氛围将抹平日常社会中习得的行为特征,种族生理和民族心理决定的感情气质将取代理性直接外化为群体活动。在一般情形下,勒庞没有把群体解释为制度化组织,但群体被视为有机的共同体而非机械的联合体。群体的有机性不是表现为正式结构的规制,而是表现为共同心理的联结。无意识情绪借助情境氛围的无形网络相互传染,与个体的日常理性划清了界线,展示了非理性逻辑的群体内涵。
最后,大众行动表现出的非理性逻辑源于群体中的个体易于接受暗示的特征。由于个体在群体行为中进入了无意识状态,内在的理性决断力已经丧失,只能从外部接受环境或领袖人物的刺激和暗示。勒庞在两个维度上采取“刺激-回应”的心理学模式,分析群体行为的动力机制。在社会变迁的维度,科学技术发展和工业体系创新刺激了生成中的大众社会,集体行为是对衍生的“结构性紧张”的反应[5](P47)。波兰尼将转型过程中出现的大众民主等集体主义运动,视为社会为抵御市场渗透而采取的自我保护措施[6](P124)。而勒庞认为,选举权斗争、工会运动是充满非理性色彩的集体行为,导致了文明社会的野蛮化。在具体情境的维度,由于行动者已经被群体情绪感染,集体行为是对领袖人物施加刺激的反应。在群体成员丧失理性能力的条件下,煽动性的领袖借助重复断言等宣传术,强化集体无意识,控制群体运动的发展方向。社会变迁构成大众行动的宏观背景,领袖操控则限定了大众行动的微观进程。
大众行动的非理性逻辑突出本能、激情和欲望等心理力量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高速工业化过程中出现的社会失范情境。在技术进步和工业发展的步伐超越价值体系转换的条件下,既有的道德原则和政治制度的权威性将发生动摇,内在的心理力量开始取代外在的规则力量决定集体行动的表现形式。虽然勒庞对工业技术发展的社会后果充满悲观情绪,但在科学主义成为主导话语的时代,他针对群体心理的考察具有明确的科学导向:在研究对象方面,借鉴充满争议的种族心理学成果,从种族生理的层面分析行为特征的心理基础,试图联通生理、心理与行为之间的关系;从研究方法的角度,吸取精神分析学派的成果,使用现代心理学的方法剖析行为动机的复合结构。勒庞的论证风格在于,“他用科学惊吓公众,并宣称科学所能理解的内容也将被科学所控制”[7](P196)。默顿认为,勒庞没有科学系统地搜集数据资料、验证观点,而只是从历史事件中抽象出重复显示的某些特质,并以此推论人类行为的共性,“并不具备方法论的头脑”[1](P23)。
大众行动非理性逻辑的叙述,显示了观察家的敏感和焦虑,反思了理性能力的局限。自启蒙运动以来,思想家多以积极的态度发掘人类的理性能力,认为借助理性的作用能够摆脱宗教的控制、自然的限制和特权的压制,建立人道主义文化,设计自由平等政体。在启蒙心理的作用下,理性自利的心理动机得到积极评价,认为个人利益与群体利益的和谐将推动社会不断发展。亚当·斯密曾经指出,个体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将在客观后果上推进公共利益的实现,“看不见的手”可以有效地发挥作用[8](P27)。勒庞则以其反启蒙的心态指出,人类理性“是一种非常脆弱的机制”[2](P206)。亚当·斯密乐观地认为,在个体追求私人目标的过程中,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存有相容关系,勒庞则悲观地指出,由理性个体组成的群体在追求公共目标时,将出现集体非理性的后果。
基于对群体非理性的夸张认识,勒庞对崛起中的选举权斗争和大众民主实践充满敌意,认为大众力量经由领袖人物的操纵将蜕变为民主的暴政。由于人类的理性能力极为有限,妄图通过制度设计跨入民主政治的试验必将滑向独裁统治的深渊,社会文明只能通过渐进改良的方式逐步前行。在大众为实现民主权利而打破政治封闭性的背景下,勒庞对精英能力的鼓吹和大众能力的贬低无疑具有“精英保守主义”情节[7](P201),但其中也透露出直觉般的远见,即形式上的大众民主容易变异为实质上的官僚宰制。在勒庞的笔下,大众集团的困境是由于丧失理性的行动能力,必须以精英统治作为矫正的手段。围绕集体行动非理性逻辑的讨论,折射了现代西方民主化的历史困境,也反映了勒庞对松散集团和组织化集团的模糊认识,其所谓的心理群体只是过渡性社会中出现的“过渡性群体”[9](P220)。大众民主的兴起是寻求政治参与的过程,也是自我组织的过程,大众民主的实践可以孕育多元民主的基础。在社会结构分化的推动下,利益集团的出现能够弥合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距离,通过社会中间层的构建缓解社会力量对政治过程的冲击,强化社会团结和集体自律。在群体组织化的同时推动政治的制度化,可以培育公民的政治能力,夯实民主政治的社会基础。
二、社会传染触发的循环反应:布鲁默 群体心理模式反思了法国大革命以来的社会失序现象,表现出对精英统治或政治权威的认同。勒庞借助形象直观的举例、比喻等方法,阐发了非理性因素对大众行动的影响。但长于论断而短于论证的行文风格,暴露出心理学路径的两个严重缺陷:一是较少涉及社会结构环境,缺乏对社会结构与大众行动之间关系的分析;二是较少讨论大众行动的发生过程和形成机制,比如“理性和无理性机制之间到底存在什么样的纽带和关系,以及在具体情况下他们又是如何结合起来的”[10](P206)。针对上述问题,随后的研究者开始关注宏观结构变迁对大众行动的影响,以及大众行动的微观发生过程。
布鲁默从社会结构变迁出发,将集体行为作为研究对象,从形成机制的维度发掘了大众行动的微观逻辑。诸种自发式群体行为被视作社会组织和人格结构断裂导致的集团现象,它直观地显示了社会变迁引发的失序状态。在近代工业化、城市化的背景下,人们开始与“地方文化和地方集团环境发生分离”,日益失去习俗惯例的支持,不由自主地进入了陌生领域,并与更大范围的世界发生联系。大众阶层的兴起反映了传统主义的消逝和现代国家一体化的趋势,逐渐使其具有介入政治过程的“潜在影响力”[11](P88)。如果说社会变迁是群体行为广泛出现的背景条件,那么直接原因在于生活情境的失范状态。自发式群体行为形成于日常生活方式混乱的动荡环境。社会动荡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诸多个体成员出现不安情绪,而是指在成员之间形成循环反应,彼此强化社会不安的情绪。“循环反应”是人际间彼此刺激形成的情境状态,在此情势中,松散的个体接受外部刺激的同时复制这种刺激,导致其他成员接受同样刺激的影响,从而共同强化了外部刺激对集体行为的作用。与循环反应形成对照的是“解释性互动”。解释性互动一般出现在规则化的社团生活中,人们不是径直接受外部刺激,而是通过对话的方式交流信息,公开表达态度倾向,以此形成群体范围内的社会秩序。解释性互动不是循环传播的过程,而是人际往复的过程。社团为人际协商提供了论坛,有助于在维护行动者多元特征的前提下营造宽容一体的社会秩序。布鲁默认为:“解释性互动倾向于使人们彼此不同;循环反应倾向于使人门彼此相似。”[11](P70-71)
具体而言,群体行为的发生过程一般经历如下步骤。首先是磨合状态。人们围绕特定的刺激交互影响,专注于彼此之间的即时反应,丧失对其他日常事务的回应能力,进入几乎一致的催眠状态,急切地根据瞬时冲动采取无目的行为。其次是集体兴奋。集体兴奋是人际磨合的强烈状态,人们被突破常规的情绪所吸引,与其他成员相互融合,行为方式趋于不稳定,丧失个体在一般情形下的自我控制能力,无视社会规范的约束,采取缺乏责任感的极端行动。最后是社会传染。随着集体兴奋的发展,人际磨合中形成的非理性气氛会像野火一样传播开来,个体被群情激奋的情境所笼罩,丧失常态的自我意识。社会传染的强大作用将解除人们的拒斥能力,最初的好奇旁观者也可能被戏剧性的场景吸引,进而加入群众的洪流,以情感冲动取代理性判断,采取彼此相似的行为[11](P75-76)。
布鲁默在对自发式群体行为的讨论中区分了动物群众与人类群众[12](P876)。人类群众具有共同的目标并可以采取协同行为,而动物群众在本能的驱使下自发行动。处于循环反应状态中的群体在事实上是动物群众。就突出群体行为的非理性而言,他与勒庞并无不同,都认为群众具有盲目行动、缺乏责任和危害秩序的特征。但由于社会结构因素的广泛引入,群体行为在历史变迁中的复杂意义得以呈现。布鲁默指出,新型社会秩序的出现等同于新型集体行为的出现[11](P69)。复杂多变的行动集团浮出水面,这只是社会变迁的显性表征。人们通常被混乱的表象所迷惑,认为社会已经陷入解体的绝境。但群体行为的涌现具有双重意义,社会解组的同时伴随着社会重组,它预示着新型行为方式的出现,为重构政治秩序铺平道路。与勒庞对大众政治的悲观预言形成对比,身处二战后的美国社会,布鲁默具有丰富的现代化历程记录可资参照,能够较为客观和宽容地评判各种群体行为。其富于学理的分析显示出乐观态度,认为过渡期危及当时的大众现象最终可以被纳入制度政治的范畴。化解冲突的途径在于拓展交谈空间、鼓励妥协精神、创建利益集团,将所谓的乌合之众转变为理性公众,构建多元交融的现代社会。
三、一般性信念塑造的集体行为:斯梅尔塞 在布鲁默引入社会结构因素考察大众行动的形成机制之后,如何系统地分析结构变迁和群体现象之间的关系,就成为集体行动理论关注的中心。围绕这一议题,美国学者斯梅尔塞开展了富有成效的研究工作。学者通常使用“大众现象”、“大众行为”等概念指称群体现象,斯梅尔塞对此进行了批判性反思:鉴于“大众”一词被具有鲜明政治倾向的学者广泛使用后沾染了浓重的意识形态色彩,需要选择更具中性的概念——集体行为[5](P2)。从概念辨析中可以看出,斯梅尔塞尝试将集体行为研究纳入科学理论的范畴。
斯梅尔塞在研究集体行为形成机制中做出的重大贡献在于:他从经济学中借用了“增值”的概念,将集体行为的发生过程比作商品生产的系列流程,提出了集体行为的“增值逻辑”。增值逻辑的含义是,正如每一个生产环节都增进了商品的附加值,初始环节是下一环节价值递增的必要条件,构成集体行为发生过程的诸多阶段也各自发挥了相应作用,早先阶段是下一阶段出现的必要条件。这些前后衔接的必要条件的相互加总,构成集体行为发生的充分条件。在企业增值进程中,产品类型的潜在形态随着生产环节的跟进将逐步缩小,并最终显示出特定的样式。同样,在社会变迁中,随着阶段性诱发因素的依次出现、相互组合,集体行为的可能性范围也将不断缩小,并最终显示出完整情状。集体行为发生的决定性因素包括结构诱因、结构紧张、一般性信念、促发因素、动员和社会控制。第一,集体行为的出现存在结构诱因。在现代国家转型过程中,商业化、城市化的发展打破了既存的社会平衡,冲击了原有的阶层结构、财产分布和意识观念,衍生出无法回避的经济压力和文化冲击,提供了酝酿集体行为的土壤。第二,社会结构的改变导致原有的制度系统无法回应经济剥夺、集团冲突、文化断裂等一系列问题,在社会内部造成结构性紧张。系统功能的瘫痪和社会权威的流失,直观地显现了结构性紧张的恶果。第三,社会变迁过程中出现的结构性紧张只是作为客观的外部环境而存在,并不会直接导致集体行为浪潮的兴起。只有外部情境被行动者感知的条件下,即人们对社会紧张的归因和追责形成“一般性信念”时,结构变迁才有可能导向集体行为。第四,认知观念的改变是结构紧张导向集体行为的催化媒介,但它要成为集体行为的决定因素,仍需触发因素的助推。偶然事件或具体情境的出现,能够确证人们已经持有的信念,以戏剧化的形式显露社会紧张的程度,进而宣泄社会结构变迁和一般性观念形成过程中淤积的不满情绪。触发因素将已经出现的一般性信念与具体事件和情境联系起来,决定了“集体行动的发展方向”。第五,为了将集体行为组织化并扩大行动规模,领导者具备的素质至关重要,具体包括塑造信念和动员参与的能力。领导者采取的策略手段通常并不是周密计划的结果,而必须根据政权机构的动向因地制宜地作出选择。第六,集体行为浪潮能否兴起,还取决于社会控制的状况。社会控制是集体行为的反制力量,如果当权者能够消除非制度化表达的敌意、消除对合法性的直接挑战、疏通以和平方式变革规则的渠道、削弱社会紧张的根源,就能够避免集体行为的激进化。若在压制之后出现控制效能衰弱的情况,集体行为会以不可遏制的暴烈方式迸发。在集体行为发生和扩散的过程中,“当权者对价值导向式抗议的回应,极其重要地决定着运动随后的发展方向”[5](P371)。
斯梅尔塞对群体现象研究的突出特征在于,他将集体行为定义为社会行动,而非单纯的情绪表达。社会行动的构成包括价值、规范、动员、情景等具体内容,它是社会变迁背景下的动态过程。勒庞、布鲁默等学者将集体行为视作变化无常、难以预判的非理性现象,斯梅尔塞明确地反对这种化约论式的观点。在引入社会结构条件的前提下,他采用社会系统的分析方法,降低不确定性因素在集体行为产生、扩散机制中的作用,指出集体行为的发生具有一定的规律性。集体行为增值理论选取结构、行为与心理等诸种解释变量,提出了机制化的复合模型,尝试在逻辑抽象的意义上作出一般性解释。其理论上的抱负在于阐明“集体行为的本质在于社会属性而非心理特征”[5](P12)。社会结构分析路径试图超越传统心理学的视角,但斯梅尔塞极为重视一般性信念对于集体行为的作用,认为它“使个人为参与集体行动做好了准备……营造了领导、动员和具体行动能够在此发生作用的‘共同文化”[5](P82)。从中可以看出,斯梅尔塞虽然将集体行为引向了结构-过程研究,但继承了“非理性行为的传统观点”[13](P67)。斯梅尔塞的分析显然充满了张力,这除了与他意欲构建完整的解释模型有关外,还与他对集体行为与社会变迁之间关系的认识直接相连。斯梅尔塞实际上假定社会生活趋向平衡状态,集体行为是在感知社会紧张等严重威胁基础上的自我防御,是对社会情境的重新定义和解读[14](P283)。由于将群体行为定性为社会侵害的消极后果,各种怨恨心理、挫折情绪自然就容易渗透进来,从而使集体行为增值理论伸张一般性信念的中介作用。将信念纳入社会结构分析,在形式上弱化了其超越传统非理性解释的努力,但它将微观行动者的心理变迁与宏观社会的结构转型相互结合,融汇了行为分析和结构分析两种传统,是“微观-宏观链接”综合方法的重要实践[14](P356)。
将结构诱因、社会紧张、一般性信念、触发因素、领导动员和社会控制定义为集体行为的必要条件,且彼此之间具有依次增进的性质,这有助于人们理解社会冲突演化的增值逻辑。而增值逻辑以结构诱因始、以社会控制终的序列关系,也蕴含了可能实施的危机干预举措。从社会与国家的关系出发,解决群体问题的出路在于社会组织建设和政府能力扩展。斯梅尔塞涉及了社会组织的利益表达作用,但他强调的是公共权威的现实意义,具体包括控制机构的灵活性、回应性和有效性[5](P381)。在依法保障大众参与政治过程的同时,必须维护政府自身的合法性基础。关键就在于,将合法性建构与制度变迁诉求相分离,通过制度建设回应社会诉求,提高政府的自主性,避免将局部的规则争议升级为不可调和的价值冲突[5](P280-281)。斯梅尔塞的增值理论,将集体行为视作社会结构紧张和国家控制能力下降的结果,这并不足以解释当下西方集体行动的发生机理。即使国家与社会关系并未出现重大调整,各种改良式的社会运动也会出现,它们现已成为社会力量踊跃设置公共议题、积极推动政策变迁的工具。曾经被界定为集体行动的必要条件,实际上并非不可或缺。但增值逻辑涵盖结构、文化、行为、制度等因素,打开了集体行动研究的多维发展方向。选取其中的某一角度,就可以在叙述的包容性中挖掘理论的深刻性。当代学者对社会崩溃、资源动员、政治机会、认知解放与集体行动关系的分析,可以与增值逻辑模型的部分内容相互对应。
四、相对剥夺心理诱致的政治暴力:格尔 在集体行为的增值理论中,斯梅尔塞讨论了一般性信念的关键作用,认为心理诱因是结构性紧张转化为大众行动的中介。以此为基础,美国学者格尔在对政治暴力的研究中提出了相对剥夺理论,进一步将心理因素与社会因素相互衔接,“从社会变迁引起的大众心理变化来探讨社会运动和革命的形成”[13](P78)。
有关相对剥夺对大众行动的影响,托克维尔早在对法国大革命的研究中就曾经涉及。托克维尔认为,革命的爆发并非因为社会处境日益困窘,而是因为人们的感受日益强烈。对于大众而言,“被消除的所有流弊似乎更容易使人觉察到尚有其他流弊存在,于是人们的情绪便更激烈:痛苦的确已经减轻,但是感觉却更加敏锐”[15](P210)。在此基础上,戴维斯对革命动力的研究中进一步指出,在经历快速发展又陷入经济衰退的困境时,社会成员面临丧失资源积累的风险,大众抗议行动容易突然爆发。主观心理状态比实际物质利益损失,能够产生更为直接的影响力[16](P6)。与上述学者相比,格尔的贡献在于,他更为明确地解释了相对剥夺的含义,并从“社会和心理互动”的角度阐发了大众抗议行动的形成机理。相对剥夺可以界定为“人们感知到的价值预期与其价值能力之间的不一致”[17](P13)。与价值剥夺相关的两个概念是价值预期和价值能力,前者是指人们自认为应当获得的生活资源,后者是指社会手段所能支持获得的生活资源。根据价值预期和价值能力之间的关系,相对剥夺可以区分为三种表现形式:递减型剥夺,即价值预期保持相对稳定,但所感知的价值能力相对下降;欲望型剥夺,即价值能力保持不变,但价值预期逐步提高;发展型剥夺,即社会发展过程中价值预期的稳步提高和价值能力的突然降低同时发生,导致二者之间的落差急剧增大。从相对剥夺的含义和分类中可以看出,它从主观价值预期和客观价值能力之间的关系出发,探讨大众行动的心理基础和社会根源。
相对剥夺理论的解释模式可以总结为“挫折-侵犯机制”,即人们在心理挫败的作用下,愤而采取攻击行为[17](P36)。大众行动实际发生过程包含三个阶段:不满的出现、不满的政治化和针对政治目标的暴力行动。首先,社会领域中产生不满的原因多种多样。在现代化的背景下,外部生活方式的示范、内部新型意识形态的出现以及参照集团境况改善形成的压力,都会成为社会怨恨的肇因。其次,当不满的强度和范围不断升级导致心理失衡,政治制度具有刚性而丧失“权变能力”时[17](P55-56),社会不满就会转向政治化。现实情形中,社会剥夺的根源非常复杂,人们很难明确地判断各种不满现象的前因后果。而在现代国家的条件下,随着政府再分配职能的不断扩大,大量的社会资源汇聚于权力部门,人们自然地认为国家肩负解决问题的最终责任。格尔对此认为:“现代世界的多数不满不是政治性的,而是政治化的。”[17](P179)社会不满一般并不具有政治取向,只是谋求提高价值能力。政府成为大众行动的诉求对象,既可能因为权力扩张导致了相对剥夺,也可能因为只有借助公共权力才能消除相对剥夺。最后,当既有体制无法容纳常规性利益表达时,抗议者会建立异议组织,进而针对政治目标采取暴力行动。政治暴力并不能简单地视作非理性行为,它源于行动者的双重认知:在规范层面,暴力行动具有正当性,是对外部威胁的道德抗议;在功用层面,暴力行动具备有效性,能够实现参与者的价值目标。在政治暴力行动中,人们或多或少地进行功利式的计算,“这种计算在领导者那里可能更为明确,而在潜在追随者那里更为含蓄”[17](P211)。与普通成员相较,领导者更可能以集体为单位计算得失并坦然接受个人损失,以此作为替代个人利益的自我实现。
相对剥夺理论依据价值预期和价值能力之间的对比关系,考察大众行动的发生机制,其中价值指涉的内含容易被简单地理解为物质收入。价值能力的范畴是多元的,既包括资源机会的经济价值,也包括参与机会的政治价值。其中,相对剥夺理论对参与价值的反思具有丰富的政治学意义。根据格尔提出的观点,人们欲求的诸种价值目标之间具有关联性,特定集团如果在某一价值上获得较高的等级,也会在其他价值上提出类似要求[17](P111)。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之间的关系失衡是产生相对剥夺心理的重要原因。如果大众在享有充分的经济保障时不能享有政治自由和公民权利,“他们还是被剥夺了他们生活中的重要自由,即被剥夺了参与作出有关公共事务的关键决策的机会”[18](P12)。政治参与等公民权利具有独立价值,无需通过其经济作用加以证明。在政治过程中,大众参与发挥着工具性和表达性双重功能。当相对剥夺伴生的社会不满水平较低时,政治参与主要是分配资源的工具性行为,而当存在强烈社会不满时,宣泄式的表达性行为就会出现。斯梅尔塞曾经认为:“剥夺是相对于期望而言的。在绝对尺度的意义上,被价值导向运动吸引的社会集团的处境可能正在改善。”[5](P340)经济领域的增益经常被政治领域的不满所抵消。格尔继承了上述思想,并与当代从事政治文化研究的学者存有共通之处。当代政治文化理论指出,民主发展的动力源于公民政治心理的嬗变。在低生产力水平条件下,大众的优先目标是改善物质条件,而在经济发展促成工业社会建立后,公众的价值观将发生后物质主义的“文化转向”,寻求广泛而深入地参与政治[19]。文化转向的解释呼应了相对剥夺理论,它们均从社会心理基础的视角讨论大众行为的动力。
相对剥夺理论的方法论特征十分明显,从中可以清晰地区分出两种影响因素:大众不满的心理变量;反抗者与当政者之间力量对比的社会变量。大众暴力行动即源于心理变量和社会变量的交互作用。相对剥夺理论从批判和建构两个向度推进了大众行动发生机制的研究。一方面,格尔反对单纯的生理学解释,拒绝使用“侵犯本能”分析群体暴力现象,认为具有侵犯的能力并不等于拥有侵犯的需要[17](PIX)。人的生理条件能够对行为选择产生重要影响,但促成集体暴力行动发生的原因并非人的生物属性,而是社会情境的特征,社会变迁过程中衍生的强烈不满才是人们诉诸集体暴力的直接原因。另一方面,格尔认为心理学的视角对于考察大众行动又是不可或缺的。集体行动理论通常以人类动机的预设作为逻辑起点,以行动者为中心分析各种心理素材,解释社会变迁与政治行动之间的因果关系。个体心理分析只有与社会结构分析实现紧密的融合才能客观地揭示大众行动的发生机理。格尔立足于“社会-心理机制”,将勒庞式粗糙的心理论断发展为相对系统的心理分析。
相对剥夺理论将微观心理与宏观结构相互融合,涉及心理、组织、领导、政体等各种解释变量,提出了“政治暴力的过程模型”[17](P318)。复合式的分析路径和宽松的解释框架,使其能够充分地讨论理性和非理性因素在大众行动中的作用。在现代集体行动理论研究中,如何界定大众行动的性质一直是聚讼不已的难题。格尔超越了理性-非理性二元对立式的区分,认为“人们诉诸暴力部分是非理性的,但其没有理性也不会发生”[17](P359)。勒庞等精英主义学者通常认为,大众是极端保守的力量,易于采取暴力行动追求非理性的目标。而格尔则明确地指出,任何体制下都可能发生大众暴力行动,任何阶层都可能诉诸集体暴力。集体暴力并非大众狂躁不安的标签,它在宣泄人们心中不满的同时,也可以成为改善生存境遇的努力方式。
相对剥夺理论试图融合心理分析与结构分析,也使其整体框架潜伏着内在的张力。如何设置心理变量和社会变量的解释权重,这将影响相对剥夺理论的基本取向。格尔的理论体系建立在相对剥夺的概念之上,主观感受的剥夺心理而非绝对意义上的客观剥夺被视为大众行动的前提条件,“只是在成员拥有共同的认知和动机的程度上,大众才会诱发集体行动”[17](P287)。这种对认知因素的强调,促使相对剥夺理论的分析框架倾向于心理学解释,重视大众的“挫折-侵犯”倾向。相对剥夺理论获得了心理学界的支持,但在政治学、社会学领域广受质疑。批评意见认为,相对剥夺理论带有“严重缺陷”,个人感受的剥夺不等于群体感受的剥夺,由挫折心理转向政治行动的过程并不会自然发生[20]。相对剥夺理论多次申明怨恨不满是社会系统失衡的表现,但由于缺乏对国家权力与剥夺心理之间关系的讨论,剥夺心理的形成过程始终处于隐晦不明的状态。遵循相对剥夺理论的逻辑,应对问题的关键不是加强社会的组织建设或扩展国家的制度能力,而是降低大众的不满情绪。大众的怨恨不满成为政治失序的主要原因,人们由此无法理解国家在诱发和规范剥夺心理过程中的具体作用。相对剥夺理论对社会结构失衡、群体心理变迁和大众行动控制的分析未能提供充分的事实论证。但格尔均以明确方式列举自己提出的假说,这为研究者验证和发展其理论创造了条件。
五、结 语 现代国家发展的重大挑战在于,面对崛起的社会大众,如何将其接纳为政治过程中的制度化行动者。而对大众的制度容纳,伴随着主流理论对大众品性及其行动能力的省察。首先,心理学取向的集体行动理论敏感地认识到,社会结构的转型对应于心理结构的变迁,政治发展不仅需要回应人们的利益诉求,而且需要关注人们的心理归属。其次,集体行动研究者通常重视非理性动机的首要作用,从维护社会秩序出发界定大众行动的消极内涵。一旦将大众形象标签化,将阻塞政治参与的通道,并在事实上导致非理性大众的出现。最后,心理学取向的集体行动理论主要采用社会中心主义的分析路径,考察社会变迁对个体心理和群体行为的影响。由于缺乏对国家作用的充分论述,政治制度与大众行动之间的关系有待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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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英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