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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135 万占4.4 平方米的坑

2014-05-05汪昌莲

检察风云 2014年23期
关键词:跨区教育部门政绩

文/汪昌莲

花135 万占4.4 平方米的坑

文/汪昌莲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各地房价出现环比下降态势,而一些地方的学区房却成为“房坚强”,逆势上涨,甚至供不应求,从炒房变成炒“期权”。记者在北京、广州等地采访发现,有人花135万元买个4.4平方米的房子,根本不能住,只为给上学买个进门证。即便如此,仍一“坑”难求。

教育部门禁止小升初跨区择校,目的是为了根治“择校费”顽症,避免学生无序跨片流动,确保免试就近入学。然而,对于这项维护教育公平的善政,一些家长并不领情——如果户口不在名校学区内,孩子就失去了上名校的机会。于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家长便采取“拼房择校”等非常手段,疯狂砸钱“抢”学区房,“挤”进名校学区内,为孩子在名校“占坑”。可以说,这是一种变相的跨区择校行为,同样有违教育公平。

然而,不仅是北京,义务教育阶段的名校之争,在各地形成了烽火狼烟之势。在禁止跨区择校的背后,“拼房择校”等怪招频出,择校费仍然暗流汹涌,学校、家长乃至社会,均为功利教育而疯狂。

特别是,不少地方宁可默许“拼房择校”,也不愿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对于地方官员来说,拥有极少数的重点名校,就是一项光鲜而实惠的政绩工程;炒热学区房,则更有巨大的经济利益。

此外,不愿意均衡发展教育资源,还与权力自肥有关。试问,只要是官二代、学二代、富二代,有几个不在当地最好的学校就读的?

“拼房择校”的问题,尽管公众广为诟病,但是,仅把这个问题的板子,简单地打在地方政府及教育部门身上,显然有失公允;而仅把解决这个问题的希望寄托在地方政府的层面,也是不现实的。

禁止跨区择校,不仅是解决利益分配的问题,而是一个涉及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应该从维护义务教育根本理念的角度出发。因为义务教育阶段,依照现有的《义务教育法》,是一个普惠的、非选择性、非淘汰性的教育阶段,也是政府必须提供的一个基本公共服务职能。若想彻底打破“占坑择校”的利益格局,必须从国家层面进行制度的顶层设计。

因此,“拼房择校”倒逼教育均衡发展。各地应加大力度平衡现有的义务教育资源,向薄弱学校倾斜,缩小校际差距。

如果学校的教育资源都差不多了,大家也不用挤破头往少数几所学校扎堆了,都选择就近入学了,道理就这么简单。特别是,改革现行的教育考评机制,才是破解“拼房择校”困局的良方。

如果评价一个地方的教育政绩,不是看当地有多少名校,名校的升学率如何,而是看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的差距大小,以及使薄弱学校的数量与教育政绩成反比,想必地方政府及教育部门就会真心实意地去抓教育均衡。

编辑:薛华 icexue03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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