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名著书名翻译的目的论原则和方法
2014-04-29薛露雅
薛露雅
【摘 要】当今世界国际文化交流日益频繁,书籍的翻译传播也越加频繁,因此做好书名的翻译极为重要。本文结合目的论去研究书名的翻译原则和方法,以更好地翻译外国名著书名。
【关键词】外国名著书名;目的论;翻译方法
1、导论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而来的,是文化全球化,国际文化交流日益频繁。而书籍作为文化传播的重要媒介,在文化交流和传播知识的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外国的大量优秀书籍被翻译成中文介绍到我国,同时相当数量的中文图书,特别是中国古典文学名著被翻译成其他语言文字,把中国文化介绍给世界。在图书翻译中,内容的翻译固然重要,但其书名是整本书的灵魂,起着解释作品意蕴和吸引读者眼球的作用,很可能直接决定了读者是否要购买这本书,因此书名的翻译十分重要,好的书名翻译能有效地促进作品的传播。因此,书名的翻译要考虑两种语言的不同习惯和不同文化、社会背景,做到妥善处理,使译出的书名能准确地达意,而避免误解与不确切(丰华瞻,1980)。也就是说,书名的翻译具有特定的目的性。根据目的论(Skopos theory)的基本观点——翻译过程中的主要因素是整体翻译行为的目的,即翻译方法由翻译目的与译文的预期接受者决定。
2、功能主义目的论
功能学派的翻译理论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产生于德国,以凯瑟琳娜·赖斯,汉斯·弗米尔,贾斯塔·曼塔利,克里斯蒂安·诺德为主要代表。1971 年,凯瑟琳娜在《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一书中首先提出要把“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特殊目的”作为翻译批评的新模式。她的学生汉斯则摆脱以原语为中心的等值论的束缚,在《翻译理论基础概述》一书中,正式提出目的论这一概念,它也是功能学派的基础理论与核心理论。他认为:任何翻译行为都是由翻译的目的决定的,所有翻译活动所要遵循的首要原则就是目的原则,即“目的决定翻译策略”。[Jeremy Munday,2012]二十世纪九十年代,20世纪90年代,诺德对翻译进行了新的诠释,这也是对弗米尔理论的进一步完善。诺德在其著作中强调: “翻译就是要创作使其发挥某种功能的译语文本,它与源语文本保持的联系将根据译文预期或所要求的功能得以具体化。翻译能使因客观存在的语言文化障碍而无法进行的交际行为得以顺利进行。”从而,我们可以认为,翻译是一种交际行为,交际行为的目的决定了翻译的过程,并且进一步决定译者在这个过程中所采取的翻译策略。译者应当以让译文达到译入语文化中的交际功能为目的,这也是指导翻译活动如何开展的主要原则。[胡冬宁,2010]
3、书名翻译的目的论原则
“书名是一本书的灵魂,使之不朽;是一本书的广告,使人对之趋之若鹜。”好的书读后令人回味无穷,再难忘记。好的书名译名能使名篇佳作为全世界人民所喜爱,使外国文学经典像本国的文学经典一样广泛流传。外国名著译本的受众即预期读者是喜爱读书、对外国文化兴趣浓厚、希望了解外国文化的中国读者,他们有着自己独特的文化背景知识,对译文的期待以及交际需求,而且这些期待和交际需求会不断变化。在中国文化不断走出国门的同时,他们更希望读到“原汁原味的”的著作,并在阅读过程中,加深对外国文化的了解。因此,外国名著书名翻译的目的就是:1)向读者推销外国名著,给译者自己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2)向读者介绍外国文化。
在翻译书名时,除了要以目的原则为最高准则外,还应遵循另外两个原则。一个是连贯性原则,指译文必须符合语内连贯的标准,即译文具有可读性和可接受性,能够使接受者理解并在译入语文化及使用译文的交际语境中有意义。忠实性原则指原文与译文之间应该存在语际连贯一致。这两大原则的使用取决于目的性原则。
4、目的论指导下的书名翻译方法
在目的论者看来,评判翻译好坏的标准是充分性而非等值性,翻译方法是否恰当就看译文能否在译语语境中充分实现翻译的目的及满足读者的需求。而翻译目的和读者需求都会随时代的发展改变,为了使译名更容易为读者所接受,译者就要相应采取更为灵活的翻译方法。翻译方法大致分为以下几种:
4.1音译法。音译是用发音近似的汉字将外来语翻译过来的这种用于译音的汉字不再有其自身的原意,只保留其语音和书写形式。[李玲、李艳,2012] 这种方法尤其适用于以人名或其他专有名词做书名的。如法国作家伏尔泰的Candide(英文为Candid),傅雷先生将其译为《老实人》,但我认为孟祥森的译名《憨第德》更佳,首先音译让读者一望即知此乃外国文学,其次“憨”字发音近似“Can”,可令读者看到一个简单、真实的青年,引起读者阅读兴趣。这时,译者的目的得到了较好的实现。
4.2直译法。直译能把源语的修辞格、俗语、文化典故等尽量保留下来,让译文读者更直接地感受异域文化。而有些在源语中能引起读者好奇心、给人以形象冲击的书名直译成另一种语言也会有相似的效果。[湖冬宁,2010] 因此,当直译书名既能体现书本内容与主题,也不会造成误解时,直译无疑是极好的。例如Mark Twain的The Prince and the Pauper 《王子和贫儿》,Michael Blake的 Dances with Wolves《与狼共舞》。Ernest Hemingway的A Farewell to Arms 被广泛译为《永别了,武器》,该书的主题是反对帝国主义战争、厌战从书名就可知晓,而旧译名《战地春梦》不够凸显主题。
4.3意译法。当直译难以实现译者的目的时,就需要意译了。意译就是根据原文的大意来翻译,不保留原文形式,但要求正确表达原文的内容。如Daniel Defoe的Robinson Crusoe《鲁宾逊漂流记》,William Faulkner的The Sound and the Fury《喧嚣与疯狂》,Thomas Henry Huxley的Evolutionand Ethics and Other Essays《天演论》。再如:Emily Bronte的Wuthering Heights 譯为《呼啸山庄》。旧的译名如《魂归离恨天》、《咆哮山庄》,前一种不能表达出男女主人公之间第一种译法带有浓厚的宗教宿命论色彩, 不能表达两个青年男女主人公之间浓烈又悲怆的爱情,而“咆哮”二字与全文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不符,因而, 《呼啸山庄》这一译名更为恰当。
4.4改译法。当直译和意译都不能够实现译者的目的时,译者就需要进行改译。这要求译者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进行改造翻译,使其译名更加吸引读者。[李玲,李艳,2012] 如Margaret Mitchell的Gone with the Wind 被译为《飘》。再如Slack是一本关于如何管理公司的书,可是如果按slack 这个词的字面意思“懈怠的、慵懒的”来翻译似乎难以吸引读者,于是译者把它译成《别让员工瞎忙》,译名似乎完全背离的原文的意思,但这个书却能够引起读者的好奇心,这本书在我国也很畅销。[湖冬宁,2010]
5、小结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书名的翻译带有很强的目的性。翻译目的论的核心是“翻译目的决定翻译手段”,不管翻译采用哪种方法,只要能在翻译中充分实现翻译目的并满足读者的需求的都是好方法。所以译者在翻译时,一定要恰当地选择翻译策略和方法,以更充分地实现目的。
【参考文献】
[1]Jeremy Munday.INTRODUCING TRANSLATION STUDIES[M].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2010:78.
[2]胡冬宁.书名翻译的目的性原则和策略[J].湖南医科大学学报,2010(7).
[3]李玲,李艳.从目的论视角看英语文学书名的翻译[J].英语广场,2012(5).
[4]百度百科:翻译目的论,http://baike.baidu.com/view/2518302.htm,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