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电影中的律师众生相
2014-04-29
民国电影法庭戏上,刑辩律师形象始终表现平平。是否与中美庭审方式、法律传统相关,耐人寻味
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堪称民国“黄金十年”。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急剧变迁,新时代的宠儿--中国律师一举登上历史舞台,崭露头角。上海滩号称时尚风向标的电影,领风气之先,塑造了极具代表性的多重律师形象。
且看三十年代出品的《神女》、《马路天使》和抗战后拍摄的《太太万岁》与《艳阳天》四部电影。
《神女》法庭戏一段,只见身穿法袍的法官,却难觅律师踪影。依照民国《刑诉法》,犯下过失杀人罪的女主角妓女,理应由律师出庭辩护。辩护律师隐而不现,导演暗示,有理无钱的被告,即使获得指定辩护律师,效果也大失所望,难怪时人讥为“有条(金条)有理,无法(法币)无天”。
反观好莱坞电影,雄辩滔滔的刑事辩护律师,层出不穷。《杀死一只知更鸟》中,为无辜黑人仗义执言的律师,展现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大无畏精神,令人肃然起敬。民国电影法庭戏上,刑辩律师形象始终表现平平。是否与中美庭审方式、法律传统相关,耐人寻味。
民国电影巅峰之作《马路天使》,刻画大时代中小人物的悲欢离合,周旋、赵丹本色表演天衣无缝,扣人心弦,全片苦中作乐的幽默感,更是无与伦比。片中两位小人物,为咨询民事纠纷,头一次乘电梯直上云霄,头晕眼花。蕴涵正义只在天上有,人间可望不可即之意,实乃神来之笔。位于摩天大楼顶层的律师事务所,设施豪华,早已配备自动饮水机、一次性纸杯。
租界开业的大牌律师,开价不菲,严格按小时收费,对底层当事人态度冷淡,傲气十足。主人公吓出一身冷汗,落荒而逃。收费高昂的大牌律师高高在上,老百姓想享受法律服务,难如登天。
高举批判现实主义大旗的左翼电影人,所鞭挞的大牌律师,从某种意义上,代表了时人对律师的第一印象。律师史良回忆,当年所接的普通案件,酬金相当于上海工人数年工资,不足为奇。如此说来,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大牌律师形象,倒非刻意夸大。
张爱玲编剧的《太太万岁》,中产阶级气息浓厚。贤惠大度,自我牺牲的家庭主妇陈思珍,面对另寻新欢的丈夫,最后决定离婚,两人来到律师事务所,办理相关事宜。巧遇在此秘密登记结婚的弟弟,顾全大局,陈女士改口特意赶来参加婚礼。终于在律师友人调解下,与丈夫重归于好。
故事笑料百出,为当年卖座电影。本片成功塑造中产阶级之友的律师,广交朋友,与人为善,为市民阶层商务交往,穿针引线。片中律师办理结婚离婚手续的细节,凸显《民法》律师见证双方结婚离婚事宜,大城市已司空见惯。从西方移植的现代法律理念——结婚离婚自由,已为城市中产阶级欣然接受。电影折射历史性进步,令人印象深刻。
1948年,曹禹执导的《艳阳天》,以律师为主人公。诨号“阴魂不散”的阴兆时律师,疾恶如仇。该片当年备受左翼人士批评,过分强调法律重要性,一味迷信法律的公平,不自觉地渲染律师单枪匹马,改造社会。时至今日,国内外公益律师发展如日中天。回顾这部影片,律师以诉讼方式推动社会变迁,化解社会矛盾,应是利多弊少。《艳阳天》中公益律师形象,历久弥新。
时光容易把人抛。改革开放后,《秋菊打官司》轰动一时,“讨个说法”成时代最强音。但新中国电影中的律师,往往形象单一,难尽人意。相形之下,民国电影中的律师,无不生活在都市中。身为“城市动物”,律师不会送法下乡。苏力教授大作《道路通向城市》,点出未来法治方向。
天道轮回,当下城市化发展一日千里,日后中国电影还会呈现何种律师形象?回眸民国电影浮世绘,答案已呼之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