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眼中的“习总吃包子”
2014-04-29
2013年12月2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到北京市朝阳区庆丰包子铺月坛店排队买包子吃包子一事,成为近期焦点。
据新华社消息,当日中午,习近平在调研了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京桥热电有限公司、北京四季青敬老院后,来到月坛西街的庆丰包子铺排队就餐。习近平的到来没有事先“打招呼”,这也让现场顾客和工作人员感到惊讶和欣喜,餐厅经理还告诉习近平可以不用排队,而习近平却坚持排队。习近平点了二两包子、一碗炒肝和一盘芥菜,落座后,边吃边和市民聊天,临走时,还和现场市民握手合影。
“习总吃包子”一事迅速在微博上流传开来引发热议,绝大多数是称赞之辞,很多人认为这是国家主席的亲民之举,体现了习近平关心民生、关注食品安全。习近平所点的食物也被封为“习大大21元套餐”,引得许多人竞相去品尝,庆丰包子铺一时风头无俩。
普通民众喜欢模仿、跟风或者一探“习总吃包子”的现场,对于学法的人来说,就要多两个心眼了。习近平吃包子,法律人就得琢磨:算加班不?加班有补休么?包子发票开不开?抬头写啥?要是不要发票会不会助长企业偷税漏税?要是包子吃坏肚子怎么办?是按消法来处理还是按侵权来处理?立案怎么立,这么高级别的案子一审是在基层还是中院?这算不算高院的那种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是该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诉状该怎么写?证据链能做到哪一步?人证言证都有了,物证是不是要弄点粪便化验啊?话说庆丰方面该怎么抗辩啊?要准备啥材料?准备赔多少?案子能不能调解?——学法就是操心的命。
不过,也有人总结,习近平吃包子远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习总吃包子”实际上是在发出一个反贪信号:庆丰就是干部要两袖清风;炒肝就是炒掉不合格的干部;芥菜就是告诫干部们要戒财;猪肉大葱馅就是要一清二白;三鲜馅就是限“三公”;总价21元是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定要反贪到底;习总给了25元,找了4元,意思是谁再顶风作案就是找死;最后打包带走两斤包子,就是请各位掂量掂量自己的斤两,你再重我也拿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