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新胎胎体选取标准
2014-04-29潘瑞智
引言:加强对翻新胎体的选取标准进行规范,可以从源头上提高翻新胎的品质,给用户提供更高的安全保障。在符合国标的前提下,对胎体的选用应按照由松到严,由外表到内部的分级判定原则,在实践中逐渐对标准进行细化,力求保证每一条翻新胎都是高性能轮胎。
随着环保与减排观念的深入人心,尤其是石油价格的不断攀升,将胎体完好的旧轮胎加以翻新再利用,成为了当今世界风行的潮流。现在的全钢胎一般都能够经过多次翻新以充分发挥其使用价值。
轮胎已成为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必需品,因此,对废旧轮胎的回收处理和利用已成为社会关注的大事。全球范围内每年大约要售出12亿条轮胎。据统计,全世界每年有14~15亿条轮胎报废,其中得到回收再利用的只占15%~20%;在中国,废旧轮胎被用于翻新的不足8%,而中国又是轮胎生产最大的国家,消耗排第二的国家(美国第一),给环境造成很大的压力。所有轮胎的回收利用已经是一个世界性的课题,其中轮胎翻新是轮胎回收利用中最经济、最环保、最高效的方式。
轮胎翻新在中国快速发展,监控不到位导致了大量不合格翻新轮胎流向市场,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很大的威胁。自2007年国家出台了《载重汽车翻新轮胎》GB7037-2007及2012年7月,国家工信部颁布《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和《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准入条件》),力求规范轮胎翻新行业。
翻新胎胎体的好坏直接决定着翻新胎的使用性能,所以对胎体的选用需加强规范。胎体的损坏的原因很多,有些是通过翻新可以修补的,有些是只能报废;因此胎体的选用应按照由松到严分级判定原则。目前我司制定了胎体的初选标准和胎体的复选标准,向与大家分享。
一、胎体的初选标准
初选标准主要是通过外观直接可以判断胎体的好坏,具体内容如下:
凡是有下列缺陷之一的胎体不能用于翻新:
二、胎体的复选标准
复选标准主要是通过电磁破、无损检测、打磨等手段对胎体的损坏状况做进一步判断,具体内容如下:
(一)在打磨前凡是有下列缺陷之一的胎体不能用于翻新:
(二)在打磨后胎体损伤若超过以下标准则不能用于翻新
注:处理后测量骨架损伤最大部位
三、结语
胎体的筛选无论是外观检查和内部检测都是在胎冠区、胎侧区、子口区和胎里四个部分,其中胎冠区是损坏率最高的部位,所以标准中对胎冠区的检测非常具体,而胎侧区和胎里区一旦出现损坏几乎等于宣告此胎体不能够被翻新。标准中借助了电磁破和无损检测等先进的轮胎内部检测工具,对胎体故障的排查提供很大的帮助。
参考文献
[1]《载重汽车翻新轮胎》GB7037-2007.
(作者单位:佳通轮胎(中国)研发中心)
作者簡介
潘瑞智(1983--),男,安徽宿州人,佳通轮胎(中国)研发中心,主要从事全钢子午线轮胎设计标准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