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化退市之鉴
2014-04-29刘英团
刘英团
近日,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主持召开改革退市制度工作专家学者座谈会,听取对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与会专家透露,新退市制度很快就将出台,包括自主退市、强制退市、简化退市程序、提高退市效率将是本次退市改革中的亮点。
一项统计显示,包括强制和自主两种退市方式,沪深交易所累计退市公司不超过百家(有说78家),不到目前A股所有上市公司总数的5%。尤以2007-2012年间最为典型,A股市场上竟没有一家公司退市,这显然很不正常。而在欧美、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退市几乎是一种常态。以美股为例,其退市率远远高于A股市场。如,在1995-2012年间,纽约证券交易所共有3000家左右的公司实现退市,而纳斯达克市场共有8000多家公司完成了退市。其中,2003-2007年,纽约证券交易所年均退市率6%,近一半是自主退市;纳斯达克年均退市率8%,自主退市约占三分之二强,自主退市俨然成了最主要的退市方式。
不断完善的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成熟的基本标志,也是资本市场优胜劣汰的基本法则。从国外发达资本市场来看,有上市必有退市,不少市场还保持着相对较高的退市率,该机制从一个重要方面保证了市场运行的质量。“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不淘汰垃圾股,不但优秀股难以胜出,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也无法实现。股市和赌场的区别,就在于前者本身有价值,而后者是一种无价值的“零和游戏”。从法律上看,股票失去“本身实际价值”就应“终止交易”。倘若允许价值为0的股票继续交易,或劣质的上市公司换个“马甲”继续上市“搂钱”,股市和赌场何异?资本市场有进有退,方能激起一池活水。作为一项退出机制,退市是资本市场市场化运作的一项基础性制度。一方面,倘若业绩太差,上市公司会被股市淘汰,即便是央企也不例外,*ST长油即是前车之鉴;另一方面,这也能有助于投资者改变投机和炒垃圾股的习惯。
资本市场推行市场化的关键点在于两个:一个是新股发行注册制的正式推出,另一个是退市制度常态化,因此,尽管*ST长油、*ST超日被强制退市,但退市只是开了个头。退市是市场的选择,和上市公司破产是两码事。即,退市是行政行为,由中国证监会或证交所依法作出;而公司破产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是司法行为。对于后者,必然退市。对于前者,通过重组或“借壳”,上市公司依然可以上市交易。以被视为资本市场推进市场化重要标志之一的*ST长油退市为例,尽管炒垃圾股和壳资源投资者的投资逻辑受到挑战,但*ST长油等被强制退市的企业符合“法定条件”还可重返证券市场。也正因为此,市场普遍认为,*ST长油在市场好转的2013年一举巨亏近60亿元有“洗大澡”之嫌。
所以,退市应避免人为性、行政性干预。挣扎在垂死边缘的诸多*ST公司,总能在退市“鬼门关”走一遭后起死回生。究其原因,多是因为地方政府看得见的手,将这些公司重新托回资本市场。正如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所言,“政府干预是上市公司退市路上的‘阻碍之一。”建立多元化的退市机制,要通过法律机制管住“政府的手”,剪断地方政府向上市公司输血的脐带。作为股市新陈代谢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新股发行体制市场化改革的相适应,上市公司退市也应多元化、市场化、法制化和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