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谷”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2014-04-29彭勤涛李卓群
彭勤涛 李卓群
[摘 要] 利用信息技术推动农业发展,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需找准切入点、抓住着手点。“中国农谷”作为荆门市实施的湖北省重大战略,需着眼全省大局、结合荆门农业实际。本文探讨了 “中国农谷”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中国农谷”信息化建设应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切入点,以系统建设为着手点,讨论了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模型。
[关键词] “中国农谷”;农业;信息化;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体系;模型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4 . 17. 070
[中图分类号] F323;TP39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4)17- 0113- 03
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及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为农业信息化的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建设“中国农谷”是湖北省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的重要支点之一,其作为“四化同步”的重要内容及有力促进手段,在农业信息资源的整合、集成过程中将发挥显著作用。
1 国内外农业信息化现状
1.1 国外农业信息化现状
在发达国家农业信息服务体系是重要的支撑系统,发达国家在加强市场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注重农业信息立法。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普遍应用是其最基本的特点,农业数据及图像处理等信息管理深入到农业生产、销售的各个环节。多元化的信息服务、标准化的信息规范为农业信息化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2 国内农业信息化现状
我国农业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晚,1994年提出的“金农工程”,以网络的控制管理和信息交换服务为主要任务,发展至今,在3S技术、数据库、信息网络及农业多媒体技术等领域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还存在缺乏整体规划,组织服务体系不健全、成果转化及应用难等问题。
2 “中国农谷”农业信息化现状
荆门是“中国农谷”的实施主体。随着“智慧荆门”项目的启动,《荆门市电子政务发展规划(2014-2016)》的编制,组织机构逐渐健全,网络建设逐渐深入,政府在农业信息化建设方面大量投入,积极探索,形成了具有荆门特色的农业信息化发展新思路。主要表现在:
(1)注重基础建设,在促进市、县农业部门综合信息门户建设的基础上,建成了多渠道农业信息化网络。
(2)加强资源开发,农业信息服务的形式和信息传播的方式逐渐多样化,形成了以互联网、固话、手机、电视为主要渠道,网络、短信、热线等多形式的信息服务平台。
(3)注重专家队伍建设,由市农业局分派到各乡镇的农业信息员,为农民提供帮助。
虽然近年来在农业信息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其利用率不高,在农业发展中应用不多,主要表现为“四不明确”:
一是认识理解不明确。市委、市政府及农业部门对农业信息化工作十分重视,但基层和农户由于环境条件限制等种种原因,对农业信息的需求并不主动,信息化意识淡薄。
二是信息服务对象不明确。服务的针对性不强,服务平台大多以综合性为主,没有对农民的信息需求作深入的分析了解,导致信息需求与供给脱节。
三是信息处理手段不明确。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能力比较落后,导致服务水平难以提高。
四是工作机制不明确。荆门市率先成为湖北省“三电合一”农业信息服务试点单位,虽然已建立电话语音、数据库、广播电视等系统的协作机制,但长期有效运行的信息采集、共享、更新维护机制及配套规章制度落实仍不到位。
3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信息化建设中的重要性
荆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已达3 000多家,内部管理日趋规范,经营水平也在不断提高,辐射带动能力增强,发展态势良好。
3.1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信息化服务中的优势
3.1.1 有效降低成本,拓宽信息渠道
对于生产规模较小、效益不高的单个农户来说,信息化基础设备投入与维护投资较大,而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互助性经济组织,对农业信息的需求极为迫切,由专人负责基础设施的维护及信息的传递与分析,在降低农户获取信息成本的同时,不仅促进了农户与合作社之间的联系,也拓宽了信息发布的渠道,还解决了信息服务对象不明确的难题。
3.1.2 提供更专业、更具针对性的信息服务
合作社是由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成立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成员本身就是农民,了解自身的信息需求,有利于为农户提供更具针对性的专业化信息,在为农户提供准确市场信息的同时,指导农民的生产,能有效引导农村的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生产、经营方式。
3.1.3 更利于完善工作机制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载体,也是农技推广的最直接主体,在农户组织方面比政府更有效率,在信息的收集、共享、推广上更有效率。信息技术在加强合作社内部管理与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等方面都能发挥无可比拟的作用,其作为政府与农户之间的纽带,将是提升农村社会化服务能力的最有效途径。
3.1.4 推动循环农业的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将是循环农业发展过程的一个重要推动和实践力量,但目前能做到有效服务于循环农业的合作社可谓少之又少,根本的原因在于信息不畅通、缺乏技术指导和政策支持。实现信息技术与循环农业生产的全面结合,对农业生产实施定位、定量的精准管理,可以与养殖业和种植业有机结合形成新型生态农业模式。
3.2 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对实现农业现代化具有深远影响
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要实现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要以农业信息技术为重要依托。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这为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指明了方向。
4 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模型
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在农业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美国的市场导向型服务模式,法国的公私合作型服务模式。无论采取哪种服务模式,其服务体系都呈现出一体化发展趋势,如农业生产活动与生产过程服务活动结合,形成农工商一体化,都充分发挥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主体作用。
农业信息服务模式是动态的、可变的,如“政府部门+科技示范+特派员”模式、“社会主导+合作社+专业协会”模式。根据农业部农业和农村信息化总体框架及软件生命周期,提出基于运行机制可变的信息服务体系模型,如图1所示。
政府居于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主体的核心位置,负责制定宏观指导政策、法律法规,提供最底层的公共设施和服务,即提供政策、制度和平台。在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各种信息服务组织职能的前提下,运用区域资源优势,建立起基于信息运行机制的服务体系。
充分发挥合作服务组织的作用,无论是农民自办型的合作社形式,还是政府主办型组织,政府为其提供制度保障,服务组织解决政府基层服务难的问题;同时,作为平台的最直接受益者,种养大户是合作服务组织的组成部分,可以获取平台提供的科技信息、培训信息等服务。
农业信息标准与规范建设是信息化建设的关键环节,信息资源标准化建设是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基础,所有信息资源应用都应遵循信息加工、资源描述、组织、加工和用户服务等方面的标准及规范。
5 结束语
合理推进信息化建设在农业合作社中的应用,是农业组织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是提升竞争力、有效抵御市场风险的强有力举措。荆门市以电子政务规划为契机,政府推动,规划指引,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合作社信息员队伍建设,创新机制,在规范农业信息资源的基础上,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服务平台为切入点,加快“中国农谷”农业信息化进程。同时,完善高校服务地方农业机制, 形成“大学+企业”“大学+基地”等新型服务模式。
主要参考文献
[1]杨同建. 农业信息化服务平台的研究与开发[D].济南:山东大学,2012.
[2]胡雷.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研究[D].武汉:华中农业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