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践行执法为民宗旨的思考
2014-04-29林立
【摘要】检察机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必须牢固树立亲民理念,打牢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完善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切实改进执法作风,树立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必须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必须不断提高执法能力,使检察队伍努力适应法治社会建设和群众工作的新要求,促进检察工作的新发展。
【关键词】检察 执法 为民 践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法治中国建设、社会建设等重大问题作出了新的改革部署,对政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政法部门包括检察机关历来就是党的群众工作部门,既是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参与者,也是加强法治保障的重要力量。
应该说,坚持和突出“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力量之源。检察工作同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坚持与时俱进,在社会建设由“管理”向“治理”转变的过程中,注重研究新情况、把握新规律,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协同政法各部门和社会力量,加大依法治理力度,完善工作制度机制,不断提升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围绕会议主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我具体谈三点初浅的认识。
1.必须牢固树立亲民理念
大量事例表明,“民心向背”事关执政根基,事关党的事业兴衰成败。检察机关的设立源于人民、为了人民,只有牢固树立亲民理念,我们才能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才能把关爱人民群众的具体事情做好,才能始终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爱戴、信任和支持。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
一是必须牢固树立民本理念,打牢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新形势下,检察人员应当始终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尊重人民主体地位,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执法办案”,实践和实现“执法为民”宗旨。既切实发挥执法办案在检察机关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又注重检察职能的延伸,坚持问题导向,运用检察建议等有效方式和途径,积极提出创新社会治理机制的意见建议,把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结合起来,真正使执法办案过程成为保障权益、改善民生、增强群众幸福感的过程。去年以来,我们针对农村地区私房出租管理较为混乱,易引发盗窃、容留卖淫等刑事案件的现状,通过走访调研,提出了“对农村地区私房出租进行集中管理的设想”,使农村治安安全和农民的财产权益得到保障,也有效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受到各方的欢迎,目前正在宝山月浦地区探索试行,也得到了市检察院和宝山区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是必须注重制度建设,完善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近年来,上海检察机关围绕密切联系群众、更好地服务群众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新形势下,既要注重制度的顶层设计,把一些行之有效、受到群众普遍欢迎的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推动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又要立足基层实际,深入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机制,加强和改进符合上海特大型城市实际的检察工作方法方式。要完善和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机制,注重涉检信访窗口建设和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切实保障检察环节的律师执业权利,注重突出执法办案中释法说理制度的完善和落实。还要加强和改进政法各部门间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协调处理机制,健全主动回应网络媒体反映的各种涉法涉检诉求工作机制,确保检察工作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三是必须改进执法作风,树立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应该说,检察机关的执法作风和执法形象总体是好的,但仍有一些检察人员群众观念淡薄,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不廉洁等现象时有发生。当前,作为基层检察院要切实以今年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执法作风教育,不仅要解决好权力主体、权力目的、权力价值和对待权力的态度问题,更要注重在执法办案中增强亲民意识,从思想上、行动上主动亲近群众,密切联系群众,防止出现就案办案、机械办案。正确处理法、理、情的关系,善于用群众理解的语言、信服的方式执法办案,自觉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贯穿于全部检察工作中。
2.必须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公正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当前,人民群众对公正执法司法的期待不断提高,不仅要求执法办案的结果能够维护权益、化解矛盾,而且要求执法办案的程序合法、高效透明。为此,检察机关既要坚持促进司法公正,又要注重維护司法权威。
一是必须转变和更新执法理念。工作中应切实强化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监督意识,始终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着力提高法律监督的公信力。应切实履行检察官的客观性义务,善于从公平的视角评估正义,以正义的价值评判公平。应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办案理念,注重克服和防止部门本位主义、片面强调法律监督权威、片面从严和不敢从宽的思想,以及片面强调政治性而违法办案的做法和脱离群众的工作方式。
二是必须建立健全公正的体制机制。应认真全面贯彻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应更加自觉地推进和落实检察改革,进一步优化检察职权配置,完善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内容的检察权运行工作机制和自身监督制约机制改革,推进以公开司法审查为内容的办案方式改革,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评判公正、以感受得到的环境分享公正、以便捷的路径实现公正,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目前,我们宝山院按照市检察院的要求,在新建的司法办公场所,专门辟出二千多平方米的司法办案区,作为各项公开听审、听证,公开宣告的专用场所,并从工作规范、办案流程及执法礼仪等方面做出制度性规范,为确保司法公开、公信奠定基础。
三是必须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当前,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权益保障等问题十分关注,尤其对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侵害妇女儿童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深恶痛绝,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的犯罪等问题反映强烈。检察机关应坚持以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围绕群众最关注的问题,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综合运用监督立案撤案、抗诉、纠正违法、违法行为调查等手段,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通过不断深化犯罪预防工作形式、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等,促进有关社会管理主体依法履行管理职能,促进社会管理依法有序进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比如,我们在办理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的“染色馒头”案件后,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了对食品生产领域的执法监督,促进了行政机关的执法工作力度,切实维护了市场安全。
3.必须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当前,随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所产生的深刻变化,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决定的实施和法治社会建设的推进,对检察业务能力建设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是必须大力加强检察职业精神建设。检察机关应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注重检察文化对检察人员职业道德、职业信仰、职业操守的影响和导向作用,切实提高和增强检察人员的忠诚度、正义感和大局观;不断增强检察人员在复杂形势和动态的法制环境下,善于综合运用法律和全面把握政策,更好地服务保障大局和驾驭检察工作全局的能力,从而始终成为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强守护者。
二是必须切实提高群众工作的能力。随着形势发展和队伍结构的变化,检察机关群众工作也面臨不少新挑战,特别是“三门”干部比例增多,一些检察人员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缺乏亲和力、感召力,影响了工作效果。为此,应当把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在进一步提高检察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的同时,还要注重学习掌握社会管理的相关理论知识和科学分析形势的方法,善于认识和把握社会管理规律。应坚持和完善安排年轻干部和业务骨干到基层一线、信访部门和党政部门挂职锻炼的有效机制,不断累积经验,切实提高把握群众心理、使用群众语言、排解诉讼当事人疑虑、疏导群众情绪、处理群众诉求等能力。比如,我们组织10名中层副职和2名未检部门资深检察官,开展了“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在我院未检干部荣获上海市第四届十大平安英雄后,成立了“正枫心灵家园”,并将其与社区检察室工作相结合,这既是针对特殊人群预防教育工作的一种探索创新,又为检察干部下基层、接地气、做群众工作搭建了平台。从而使检察队伍努力适应法治社会建设和群众工作的新要求,促进检察工作的新发展。
林立,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