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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2014-04-29吴永红

中国经贸 2014年10期
关键词:会计核算高校

吴永红

【摘 要】随着国家对教育经费拨款目标4%的实现及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增长,各级各部门、单位用好管好教育经费的任务更突出,要求更迫切,社会关注度更高。高校如何严格贯彻落实好已有规章制度用好管好教育经费?就是高校要规范化会计基础工作,即高校要从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及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四个方面会计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本文从高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意义、目前高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普遍存在的问题、完善高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建议等三个方面,探讨了高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相关问题。

【关键词】高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会计核算

高校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和财政经济工作的基本环节,是高校根据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要求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参与单位决策,考核经济责任的一系列最基本、最基础的工作。高校的会计基础工作要依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查、整改,使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一、高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意义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1.有利于提高会计工作水平。高校设置完备的会计机构、拥有一支会计专业知识丰富、专业技能娴熟且能忠实履行自己职责的会计人员,当然能不断提高单位会计工作水平。

2.有利于保证会计信息质量。高校的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化,能保证其向单位决策层、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

3.有利于加强财务管理。高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能使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等符合相关规定,从而有利于高校加强财务管理。

4.有利于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单位负责人强有力的保证,严格依据财经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单位会计核算的会计人员作为保障,高校能从根本上防范舞弊,达到预防经济腐败。

二、高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方面存在的问题

高校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依然在某些方面存在问题。

1.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到目前为止,我国大部分高校都未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这是由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学校主要负责人等多方面原因造成的。

随着普通本科生在校规模的不断增长、硕士研究生扩招及收费、教育经费投入不断增长,高校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越来越重要。但高校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还是按以前管理方式在进行组织,即高校的会计机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只有执行权,没有决策权。因此高校的会计核算不合法不合规事件常常发生,导致高校经济利益受损,影响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2.会计核算

高校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会计核算环节上。高校会计人员填制会计凭证时,有部分业务没有按照规定附上原始凭证作为附件。即哪些要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高校会计人员没有按照规定附上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以发放学生的国家奖助学金为例,国库的款到账后,高校会计人员据学生工作处签发的国家奖助学金学生发放明细册及银行转账单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填制记账凭证,完成学生国家奖助学金的发放工作。这是因为会计人员不熟悉高校財经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造成的。这样填制记账凭证,不利于主管部门、审计部门、财政部门等等部门检查与监督高校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3.会计监督

会计监督特别是财务收支监督不到位。目前我国高校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在办理本单位财务收支业务时,因会计人员个人专业素质不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指示等等原因,对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财务收支还办理了相关财务手续;对违反规定不纳入单位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也没有制止和纠正;对认为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财务收支也没有制止和纠正或者制止和纠正,但制止和纠正无效的也没有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对严重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财务收支也没有向主管部门或者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

由于会计人员对知悉的违法违规行为没有依法行使监督权,导致本单位教职工滥用用于个人的消费事项作为公用事务到财务部门办理报账、私设“小金库”、偷税行为、贪污腐败等等事件在我国高校常常发生。

4.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不完善。高校的会计机构是个很重要的职能部门,与校内各部门关系戚戚相关。但高校没有制订会计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管理办法。因此单位内部各部门都以实现本部门职能为已任,各施为政,当问题出现时,则互相推委。因以前各部门开发的管理系统只适合部门内部管理需要,信息不能在校内共享,更加激化了会计部门与校内其他部门在办理实际业务时矛盾。以会计部门与教务部门的关系为例,教务部门负责学生的选课等等信息维护,会计部门负责学生选课费用结算等等信息维护。由于教务管理系统与学费管理系统都是相互独立的系统,会计部门的学费管理系统只有通过数据接口才能从教务部门采集学生选课信息。当教务管理系统升级时,由于教务部门在升级前没有跟会计部门沟通,致使学费管理系统没法正常采集学生当期的选课,严重影响会计人员开展正常工作。

三、高校如何做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工作

针对目前我国高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存在的问题,高校应做好如下会计基础工作,使其符合规范化。

1.按规定设置会计机构,配备合格会计人员

高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最根本的保证是必须按规定设置会计机构及配备合格的会计人员。

(1)高校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

我国高校要尽快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完善本单位的治理结构,强化经济责任,规范财经行为,达到防范财务风险,从而提高本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首先,高校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高校主要负责人要把设置总会计师提到议程上,召开校长办公会扩大会议,形成决议,上报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其次,校长办公室负责人联合财务部门负责人,依据《会计法》、《高等教育法》、《总会计师条例》、《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符合本单位的总会计师管理办法。最后,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总会计师对本单位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

(2)高校会计部门配备合格的会计人员

高校的会计人员必须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热爱自己岗位,敬重自己职业,承担起《会计法》付予我们的权利与职责。会计人员知道了自己身上所肩负的责任,就会要求自己不断提高专业技能,从而不断掌握新专业理论知识、了解国家最新的方针政策、熟悉最新的财经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所以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能始终保持廉洁自律、客观公正、保守秘密、坚持准则、诚实守信、文明服务。

高校会计人员提高综合素质,除了自觉学习新知识、参加每年继续教育及定期轮岗外,也需要高校为会计人员提供多种多样培训方式,如大力支持会计人员发表会计专业论文、支持会计人员参与会计科研课题等等。

2.规范会计核算

高校会计人员要严格按照《会计法》、《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包括严格按规定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告、保管会计档案。以办理学生学杂费事务为例。学生实际交纳学杂费时,主管学生事务的会计人员打印盖有“财政部监制”及财政部门“票据专用章”一式三联的非税收入专用收据,把盖有学校公章的“第一联收据”交给学生作为交费的依据,“第三联存根”交给本部门票据管理员,“第二联记账凭证”则留作自己进行会计核算的依据。会计人员对当天收费进行会计核算时,先核对当天“第二联记账凭证”汇总金额与当天银行的进账单金额;以核对后“第二联记账凭证”及银行的进账单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填制记账凭证: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金额则为当天实际收到学费款总额。将收到学生学杂费汇总上缴财政部门时,主管学生事务的会计人员登录“财政应用支撑平台统一门户-非税系统”,按要求录入上缴学杂费金额后,打印“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除第五联留作存根外,其它四联交给出纳到银行转账;凭出纳转账盖有银行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四联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填制记账凭证:借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主管部门审批的下拨额度时,会计人员登录“财政应用支撑平台统一门户-支付系统”,打印“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帐通知书”,以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填制记账凭证:借记“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教育事业收入”科目。之后,预决算会计据审核的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告。最后,档案会计据出纳打印的记账凭证等会计档案整理装订立册归档保管。

3.加强会计监督

高校大部分经济业务,都跟财务收支业务有关。因此加强财务收支监督,是高校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最根本的职责。

(1)高校会计人员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要退还原单位经办人,且要求其補充、更正后,再到财务部门办理财务相关手续。

(2)高校会计人员对违反规定不纳入单位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要坚决制止和纠正。

(3)高校会计人员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财务相关手续。

(4)高校会计人员对认为是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要坚决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要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

(5)高校会计人员对严重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财务收支,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或者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

4.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制定会计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的管理办法,是高校完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顺利进行的保证。

校内各个部门都与会计部门有经济业务往来。不同部门其职能也不同,因此会计部门要与多个部门制定关系管理办法。虽然各职能部门所管理业务不同,但制定与会计部门关系的管理办法的基本方法差不多。以与教务部门的关系为例,首先,两个部门负责人牵头,各自负责本部门相关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各自起草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相互关系方案;其次,两个部门负责人、部门相关人员就方案进行合并、增减等等,形成草案;再次,将草案在两个单位公布,广泛征集意见,多次召开开讨论会,不断将草案完善;最后,将草案上报校长办公会,形成决议,正式成文,下文两个部门执行。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S].1996

[2]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S].2012

[3]财政部.高等学校财务制度.[S].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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