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多利亚时代英国中产阶级女性解放运动论略
2014-04-29傅燕晖
傅燕晖
[摘要]始自维多利亚时代中后期,英国的中产阶级女性完成了自身的角色定位,同时也开始酝酿女性解放的盛事。在这场以为女性求取教育与工作权利为目标之一的运动中,中产阶级女性改革者们本着将女性从各种束缚中解放出来,为女性赢取自身发展机会的目的,但同时又极为强调女性的社会责任担当并付诸于实践。英国中产阶级女性的自我发展与社会担当共容,为当时的英国社会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影响深远。这亦可为更为自由的当代女性提供行事参考的典范。
[关键词]英国;维多利亚时代;中产阶级;女性
[中图分类号]K5614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3541(2014)02-0100-05A Reading of Victorian Middle-class Womens Liberation Movement
FU Yan-hui
(Institute of Foreign Literature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Beijing 100732, China)
Abstract:Victorian England has witnessed both the middle-class womens re-positioning their roles in the society and making their way to setting themselves free from restrictions of all kinds. As part of the agenda, women reformers strive to ask for rights of education and work for middle-class women. They seek for women the opportunities for self-development, while simultaneously great emphasis is placed upon womens duty to fulfill social responsibility, which when put into practice contributes tremendously to the Victorian society. Such a blending of promoting both self-development and fulfilling social responsibility provides fine examples for the more liberated contemporary women to follow, who might be confused at times as to how to manage the freedom they have in hand.
Key words:Victorian;England;middle-class;women
[收稿日期]2014-01-06
①本文若无特别说明,所论及女性皆指中产阶级女性。
英国的维多利亚时代,在1837—1901年74年间,见证了“家庭理想”(domestic ideal)的生成与瓦解。“家庭理想”随着18世纪末19世纪初英国中产阶级的形成而生,从中生成了对该阶级的女性①最具引导力,也是最具束缚力的意识形态,并为因工业革命致富而退守家庭的中产阶级女性重新做出角色定位,即道德的守护者与体面家庭的管理者的双重身份。中产阶级女性的无私高尚品质被推崇备至,被赋予了维护家庭道德的使命。她们的归宿应是婚姻家庭,活动领域也被限制在家庭之中,被剥夺了与男性接受同等教育的权利,在经济和政治上依附于男性。但是,维多利亚时代的社会现状与家庭意识形态之间的矛盾却又推动着中产阶级女性迈向解放之路。大概始自19世纪60年代的这场女性运动的意义在于,该运动不仅是一场为女性求取自我发展权利的运动,也是以女性履行社会责任为出发点的运动。其间,中产阶级女性既在理论上强调,又在社会生活中践行这一理念,并兼顾了女性寻求自我发展的权利与履行社会责任两方面,这或许能为现代手中握有更多自由的女性提供参考的典范。
“家庭理想”所设定的中产阶级女性的婚姻归宿,在19世纪50年代遭遇了残酷现实。这一时期,大量中产阶级单身女性的出现,推动了19世纪英国女性解放运动的蓬勃发展。1851年英国全国普查显示,年龄在20—40岁之间的单身女性人数超过120万。这些女性中,如若父亲收入不多,或经商破产或过世时未留有遗产等,可能急需工作自立;倘若是家庭经济宽裕,在家中无所事事,则可能也渴求更充实的生活。由此引发了出身富裕中产阶级家庭的弗洛伦斯·南丁格尔(Florence Nightingale)对闲散无聊生活的抱怨:“为什么女人要有激情、智力与道德这三样东西,而她们的社会地位又不容许她们运用其中的任何一种能力?”[1](p.2)无所事事的生活对女性有害无益,故南丁格尔甚至哭诉:“还给我们痛苦,我们对着上帝痛哭——忍受痛苦而不是无所事事,因为虚无只能制造出虚无,但痛苦可能会带来解救。”[1](p.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这些女性因不在“家庭理想”所规定的妻子或母亲角色中,面临重新定位自身角色的难题。但是,如著名女性主义批评家玛莎·维西纳斯所说,这些单身女性在社会上没有一个固定的位置,没在社会规定的位置内,是“极为受限又极具解放性质的”[1](p.12)。她们日渐成为推动女性命运变革的主力。当时领导女性运动的女性改革者们多来自中产阶级,她们所受到的开明教育为其领导女性运动作了准备。比较而言,贵族女性在经济上相对独立,也便拥有更多自由,缺乏改革的动力,而下层劳动女性疲于生计,无力成为领导阶层。中产阶级女性改革者们纷纷借助单身女性问题出现的契机,为女性(先是中产阶级女性)争取教育与工作机会。
如何应对中产阶级中存在大量单身女性的问题,成为当时社会的焦点问题之一。以葛烈格(W. R. Greg)为代表的保守人士如临大敌,主张不能让单身生活变得容易,进而吸引更多女性单身,应宣扬婚姻的好处。葛烈格还将女性单身的问题主要归咎于女性本身的自私[2](pp.454-455),并把矛头指向当时社会上一些人的做法,谴责他们增加就业机会,带领女性进入有趣又能助人为乐且还能赚钱的职业,指责他们帮助女性独立,让单身之路变得平坦诱人,使得女性认为婚姻不再是命运的召唤而只是可选择的道路之一[2](pp.434-460)。在葛烈格眼中,单身是“不正常”的,他担心这些女性一旦接受教育,具备独立能力,将更加眷恋单身生活,无疑会把社会引向一种“不自然”的状态 [2](p.454)。葛烈格认同“家庭理想”的核心观念,即婚姻是女性的必然之路,所以,他主张将半数单身女性移民海外,余下半数则可顺利走进婚姻。他费尽心思,一直在说服女性牺牲自我,放弃对奢华生活的追求,走进平实快乐的婚姻生活。他认为,社会应只给那些因本性使然或者外在灾祸不得已单身的小部分女性提供就业机会,并非所有单身女性,应鼓励单身女性中的大部分人走上婚姻之路。葛烈格的观点非常具有代表性。事实上,单身女性问题引发的焦虑集中在一个问题——她们没有孩子。在一个将家庭与社会截然隔绝,又将社会重获新生的希望寄望于家庭的社会里,保守人士唯恐女性学识提高、经济独立会使得她们丧失女性气质,丧失母性,变得不愿意奉献自我,甚至不愿意结婚,危及家庭的存在,最终危及会存在的根基。
中产阶级女性改革者们的观点则与葛烈格相对立。主张提高女性教育水平,培养她们的工作能力,对她们广开就业之门。消除当时社会对女子教育、工作的歧视,唤醒人们对女子教育改革重要性的认识,成了亟待解决的难题。19世纪中后期朗汉姆社团(Langham Place Group)的活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858年,芭芭拉·蕾·史密斯·博迪尚创办的《英国妇女杂志》(The English Womans Journal, 1858-1864)成为宣传改革思想的阵地,将当时许多女性改革家聚拢在一起,其中包括贝希·帕克斯(Bessie Rayner Parkes)、伊丽莎白·盖瑞特(Elizabeth Garrett)、艾米莉·戴维斯(Emily Davies)、弗朗西斯·库伯(Frances Power Cobbe)等。她们的文章关涉女性教育工作问题的方方面面,而且还对当时社会的新出版物、时文社论等探讨的女性状况问题给予回应。朗汉姆社团的女性改革者们拥有自己的杂志,此举意义重大。当代英国著名评论家伊莱恩·肖瓦尔特分析道,维多利亚时代早期英国的许多女性杂志多是“主唱居家生活,反对妇女争取权益的运动,并通常由男性担任编辑并掌握其所有权”,但从19世纪60年代开始,女性开始打破男性在出版业的垄断,开始创建由女性自己管理的杂志,为当时的女权运动提供了平台,使得她们的声音能够在公众中广为传播[3](p.144)。改革者们通过撰文传播观念,意在逐步改变公众对女性工作与教育的歧视态度。
当时,女性改革者们的立场亦纷繁复杂。她们支持女性独立,但她们的思想或是激进,或是迂回婉转。博迪尚的论断比其他人更激进。在“女性与工作”的焦点话题上,博迪尚尖锐指出,当时的时代病症,多半是闲散无聊的生活所致,而工作可以有效对付这些疾病及精神病症,活跃女性的灵魂,使其心灵逃脱呆滞,免受腐蚀,而且女性本身也有能力,要物尽其用[4](p.63)。博迪尚认为,当时的父母有义务让子女接受就业训练。在某种意义上,朗汉姆社团的驱动力即是博迪尚的“大胆的抱负”[5](p.14)。博迪尚比其他改革者更坚定,也更激进,不留和缓余地。她说道:“总之,女性需要工作,是为了身心健康。她们需要工作,是为了生计,也是为了所有依赖于她们的孩子和他人——男性为了什么理由而工作,女性即为了什么理由而工作。”[4](p.64)在博迪尚看来,工作可以帮助女性摆脱懒散,促成女性独立,这就是女性需要工作机会的唯一理由。除了试图从观念上消除公众的偏见之外,改革者们还创建相应的机构。例如,博迪尚和贝希·帕克斯创建了“促进女性就业社团”(Society for the Promotion of the Employment of Women)为女性谋求实际工作机会,在英国各地设有许多分支机构,开设训练课程,培训女性成为办公室文职人员等。
但是,这一时期的女性改革者为女性求取教育工作的权利时,更多是带着和缓语气。改革者们试图劝服反对派(如葛烈格),指出女性接受教育及外出工作并不会损害女性气质,非但不妨碍女性履行家庭责任,而且是有益的。弗朗西斯·库伯在其1862年11月回应葛烈格关于单身女性问题的文章中指出,把婚姻定位为女性生活的唯一目标是“可耻的、恶劣的”[6](p.358)。库伯提出,走进婚姻的前提应是爱情,婚姻不应是女性寻求经济依靠的避难所,有工作的女性比闲散的女性更懂得深爱;婚前工作的女性在婚后自然会因其身上的母性使然,转而以家庭为重,放弃婚前的职业,故此,工作不会妨碍到女性的家庭生活;充分运用上帝赋予的官能的女性才是具有女性气质的;对于单身或膝下无子女的寡妇,手中握有工作的技能是幸运之事等等[6](pp.354-377)。库伯还生动地说道:“许多社会地位高的父亲们,在女儿渴望教育机会时,他们给予的是钻石,当她们渴望能促进身心健康的工作时,这些父亲们却用懒散奢华与享乐之蛇将她们的脖子牢牢缠绕”[7](p.215)。库伯揭示当时女性面临的真实困难,亦是在尽力说服父母给予女儿受教育的机会,为她们日后的生活做更多的准备。约瑟芬·巴特勒(Josephine Butler)也认为,母性根植于女性本性中,不会消失,只会随着女性本人获得更多的发展自由得以充分展现。女性若是模仿男性的所有品质而抛弃母性责任,无异于丢弃了女性身上最高尚之处[8](p.219)。
改革者们还借助始自五六十年代中产阶级“绅士”问题探讨之机,趁势指出,女性也必须掌握专业知识,变得专业化才能成为职业化的男性的合格伴侣,才能把家庭管理得更好。弗朗西斯·库伯在自传中,批判她所接受的女校教育时(大约30年代)说道,女性的才华与精力浪费在学习音乐、舞蹈、绘画等技艺上,只不过是为了成为“社会的装饰物”,一旦女性想要成为艺术家,便会被老师们视为“可怜的废物”[9](p.200)。在教育思路方面,主张女子教育改革的关键性人物之一哈丽叶特·马蒂诺(Harriet Martineau)认为,男女在智力上的差别是后天教育造成的,教育应以提升人的素质为宗旨,女子教育不应只是有用知识的累积,还应注重培养女性的思维能力,拓宽思路,这样的女子教育培养出的女性才能在更高层次上,胜任男性伴侣的角色,胜任母亲的角色[10] (pp.65-74)。马蒂诺在主张给予女性通才教育的同时,应强调女性应该掌握家政管理技能。一方面,她坚信家庭生活是女性成就感的源泉;另一方面,她的这一主张也缓解了反对派们的焦虑,使他们的强硬态度得到缓解。按此逻辑,女性若要变得更为专业化,当时的女子教育改革则势在必行。
英国的女子教育在改革者们的推动中取得了根本性的进步,女子受教育水平提高,工作机会随之增多。艾米莉·戴维斯在推进女子教育的改革方面发挥了关键性作用。在她的推动下,英国政府开始考察女子教育的状况,提升女子中等教育的水平,女性得以参加政府组织的高中考试,开始拥有上大学的机会。戴维斯坚持主张女子教育的标准应与男子教育相同,除基本科目外,女性还应学习拉丁语、希腊语和高等数学。女性在这些艰深学科上所取得的成就有力驳斥了女性智力低下的偏见。与此同时,大学之门也渐渐向女性敞开,1869年戈顿(Girton)学院、1871年纽纳姆(Newham)学院创建(后被并入剑桥大学),牛津大学在70年代也开始创建女子学院。这些院校的建立,培育了更多专业化女性。教职、看护、文职人员、店员、慈善机构人员等传统女性职业也在经历变革,开始更加专业化,成为更体面的职业,从而吸引了更多中产阶级女性。女子教育水平的提高,无疑提升了女性在工作中的竞争能力。
改革者们除了以培养更适合当时男性的伴侣为由为女性争取教育机会外,还强调这种教育中培养出的专业女性不仅于家庭有益,也将使得整个社会受益良多,她们能够帮助解决许多棘手的社会问题。同时,改革者们还借用女性的高尚道德和道德使命概念,扩展女性活动范围,为其声张权利,宣扬只要给予女性机会,让她们服务于家庭之外的更广阔社会,女性凭其特有的优秀品质,将会为社会作出更大贡献。在此意义上,“女性的道德优越感(sense of moral superiority)一直是公共改革的驱动力”[1] (p.8)。这也是这一时期女性运动的主要特点之一。借用评论家利维的话,即是维多利亚时代女性主义运动并不全部推翻原来的意识形态,而是突显女性的优点,并将其应用到对“社会”而不仅是“家庭”的服务中[11] (p.13)。维多利亚时代赋予女性的道德使命和高尚道德,本来被用以将女性束缚家中,但从女性在家庭之外的最主要活动领域——慈善领域的角色变化中可以看出,当时的改革者灵活运用了女性的道德使命这一概念,既造福社会,又为女性谋得自身发展的权利。也正是在这一点上,中产阶级女性证明了她们的社会担当不仅是说辞,而且付诸行动。
“家庭理想”虽然将女性限制在家庭中,但却中产阶级女性预留了慈善领域这一片可待开拓的领域。这与汉娜·摩尔的努力密不可分。摩尔提出:“行善是女性的召唤;照顾穷人是她的职业”[12] (p.429),女性的“职业”是为人妻为人母,一旦她们恰当地履行了这些职责,她们即可考虑出门行善,这对培育女性的道德感亦有帮助。摩尔用“职业”概念定义女性的慈善行为,因为她认为,这是女性作为妻子和母亲的使命中自然且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不过,对于女性在慈善领域中的活动范围,如何兼顾家庭责任与家外行善,从18世纪到19世纪一直是争论不休的话题。保守人士主要担心女性会受到社会上粗俗恶习的影响。女性在慈善领域的活动自由虽依旧受限,但她们被给予的些许自由却成为逐渐拓展活动领域的突破口。
通过慈善活动,扩大了女性施展能力的空间,也得到了经济上的报酬,这也受益于50年代单身女性问题的推动。50年代的英国社会对女性行善充满焦虑,除了一如既往担心行善会使得女性受到社会黑暗面的污染外,更多的是担心单身女性会成为职业男性的竞争对手。因而毛利斯(F. D. Maurice)虽然支持给予女行善者相应的训练,鼓励她们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但是,也主张女性应作为男性领导者的助手,服从男性领导者的严格管理[13] (p.132)。女权主义者安娜·詹姆逊(Anna Jameson)的目标并不止于此。她在朗汉姆社团所作的公共演讲反响很大,分别以《修女团体》(Sisters of Charity)与《劳动力共同体》(Community of Labour)为题。她也认为,女行善者若要更好服务于社会,则必须接受专业训练。社会需要女性,需要的“不是业余的女行善者,而是勇敢的女性,她们以此为固定职业,在有能力的男性指导下,为了更好地工作,她们的所有能力都必须得到训练并受到纪律的约束……。”[14] (p.263)此外,詹姆逊还提出了新的目标,即女性不再是男性的助手,必要时女性可以寻求男性的帮助,但有能力的女性可以自己管理慈善机构,并且像男性一样获得经济回报[13] (p.132) 。詹姆逊意在将慈善定位为女性的“职业”,她反问道:“宗教能成为男性的职业,行善为什么不能依此也成为女性的职业呢?”[13] (p.129)詹姆逊此时用“职业”来定位女性的行善,与摩尔当时提出“照顾穷人是女性的职业”的意义已经不尽相同。摩尔当年的主张除了宣扬女性行善的重要性外,还表明做善事需要训练和专业知识。但是,詹姆逊在“宗教成为男性职业”的语境下,探讨行善作为女性职业的可能性,其目的远不止于重申摩尔的理念。詹姆逊的辩护逻辑是,男性通过牧师职业赚取薪酬,女性应该也可以通过行善的职业得到酬劳。到了19世纪五六十年代,在詹姆逊的不懈努力下,行善作为女性的“职业”业已拥有了更深层次的含义,暗含女性通过熟练的服务获得报酬等意义。长期无偿付出劳动的女性开始从行善中获得酬报。
女性行善的范围从最初的探访穷人家起步,直至后来参与社会公共机构的改革问题,为当时的英国社会作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她们的活动最初包括筹集善款,探访穷人家,实施食物救济,指导穷人如何打理家事,组织女红技能培训,给主日学校学生授课等等。1834年《新济贫法》实施后,民间慈善机构兴盛。民间人士竞相建立慈善学校、医院、诊所、孤儿院、妓女教养所等机构,救济范围涵盖医疗、教育、住房、宗教、贫困等等,与政府济贫院的救济并行,但此时单纯食物救济已不是救济的重心。中产阶级女性一方面开始探访济贫院,了解穷人在济贫院的生活状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革建议;另一方面,还探访医院、监狱等公共机构,旨在缓解疾苦,帮助解决问题。中产阶级女性在行善之时,还把中产阶级的“家庭理想”带到了工人阶级家庭中,扩大了影响范围,使得阶级矛盾有所缓和。这一举动影响深远。1893年,著名慈善家安吉拉·勃蒂—考斯(Angela Burdett-Coutts)伯爵夫人赞许慈善活动“提升了英国的道德水平,缓解了工业化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13] (p.1)
中产阶级女性借用“家庭理想”部分概念为自己声张权利,促成了自己在慈善领域内角色的转变,她们在时代所给予的道德基座上拓展出自己的领域,为英国社会作出了更多贡献。在她们看来,“最有效的武器不是完全抗拒意识形态,而是对它的基本价值体系加以灵活运用”,而这一时期的女性运动的引领力量则是女性的“道德优越性。”[11] (p.13)正因如此,即使像弗朗西斯·库伯这样的女权主义者,在鼓励女性自由选择单身生活的同时,也不忘强调女性的自我牺牲品质。女性改革者们如此颂扬女性气质,也改变了这场女性运动的意义:不再是单纯反抗女性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而是积极宣扬她们作为女性的身份,“宣传女性的乐观自我的形象”[11](p.13)。在此过程中,女性在家庭之外的广阔世界发挥了更大的作用。然而,正如维西纳斯指出的,在女性运动推动各种实质性变革前,女性的作用还是有限的,这是一股“有限范围之内的巨大力量”[15](p.XIX)。利维同样认为,在权衡这场女性运动时,要严防“过分热情地再现她们所取得的成就”[7] (p.225) 。
中产阶级女性领导的这场运动,依然强调“女性气质”、“体面”等家庭意识形态的核心观念,为女性们通往权利之路减少了阻力。但这一做法也引来许多批判。她们宣扬女性接受召唤服务社会,且成为专业人士的理念。但这与男性的“专业精神”不尽相同。男性进入职业化领域,意味着可以光明正大以获取“地位、钱财、知识”为由参加工作,但女性从事职业化的工作的潜台词,则是她们受到了“召唤”,如此一来,女性进入职业领域也变得“可以被接受”了,因为她们不会“威胁到职业男性的地位”,或者“不会动摇当时盛行的意识形态的地位”[7] (p.223)。而且这场运动中,她们并没有丢弃家庭意识形态主张的“体面”,这一点也被利用。因为她们想要求取“优雅体面”,结果被给予所谓的体面地位,以此替代经济报酬,例如,女职员常常超额工作而薪水却很低[7](p.225)。她们没有挑战两性分工的观念,反而加固了这一观念。女性争取到的工作岗位依然只限于教师、护士等传统女性职业。
不过,女性把握住手中新获得的权利,在越来越职业化的工作中显露能力,在教育中取得突破性进步等,无不提升了她们的自我认知,挑战了传统意识形态对女性能力的轻蔑损贬,为后来提倡男女平等的观念铺垫了现实基础。这一变化也开始推动着新的女性理想形象的生成,即摆脱了原来的依附状态,具备独立能力、隐忍品质、专业化精神的女性。随着女性自我意识的增强,维多利亚时代早期较为罕见的女性“权利”概念也开始提到议事日程。维多利亚时代一直以“职责”话语约束女性,大概从60年代起女性也开始公开要求自己的“权利”。不论“家庭理想”如何牵动人的心弦,最终随着历史的演进,逐步被更为开明平等的两性关系观念所取代。“家庭理想”的关键人物约翰·罗斯金(John Ruskin)的《皇后花园》(Of Queens Garden)一文发表于1865年。他在女性命运渐变的时期重提“家庭理想”,带着怀旧的情绪美化中世纪的性别观,认为男女两性有别、互为补充,男女在两个领域中各自为战。这时,罗斯金所依赖的仍然是一种“文学的理想化的概念”[16](p.133)。但在同一时期,另一阵营中更为开明的女权主义者JS穆勒(John Stuart Mill)在《论妇女的屈从地位》(The Subjection of Women, 1869)中揭示,两性差异其实是人为的建构,是男女教育不平等的现状造成的。穆勒主张男女之间保持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支持女性接受专业教育,鼓励女性的自我发展,虽然一时间亦遭到很多攻击,却最终是时势所趋。
英国维多利亚社会先是认定女性可歌可赞的是其无私高尚品质、责任感与自我牺牲精神等,但同时又将女性的活动领域限制在家庭生活之中。对于部分女性而言,她们正是借助上述这些品质引领自己从家庭的狭小空间走出,走向直接服务于社会的广阔领地。而且她们并不与维多利亚社会兴盛的主流意识形态直接对抗,而是采用较为缓和的、可被接受的话语为自己的行为正名。某种意义上讲,当代女性深受始于19世纪英国女性运动的恩惠,享有比维多利亚时代女性更多的自由,自我意识更为强烈,女性的自我亦在更大程度上得到了声张。如果以当代人的眼光回望历史,更多地看到的是维多利亚社会只强调女性的“无私”,极力限制与压制女性的自我,但透过女性运动的历史却是可以看到,维多利亚时代部分女性却借用“无私”品质,化限制和压制为自由,充分挖掘自己的潜能,更大程度上献身于社会福祉的创建中,这或许可为当代女性如何把握手中已有的自由提供参照反思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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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博士后)[责任编辑张晓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