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华北平原高粱种植的崛起及其原因
2014-04-29李秋芳
李秋芳
[摘要]明清时期,华北平原高粱种植呈现出异军突起的局面,种植面积迅速扩大,品种增多,在粮食种植结构中的地位大大提高,一跃成为可以和粟、小麦相提并论的主要粮食作物。究其原因,除了高粱自身习性因素外,明清华北平原因人口激增而产生的粮食供给压力、因人均耕地速减而产生的拓展耕地需求等共同促成了高粱种植的崛起。由于高粱的大规模种植,增加了华北平原粮食总产量,才使得这一地区安然度过了人口膨胀时期的粮食危机。
[关键词]明清;华北平原;高粱
[中图分类号]K24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3541(2014)02-0091-05The rising of Sorghum Planting
in North China Plain During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LI Qiu-fang
(Institute of history and culture, Henan Normal University,Xinxiang 453007,China)
Abstract:In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the position of sorghum greatly improved in the structure of grain cultivation of the North China Plain. In addition to its own habits of factors,The reasons for the rapid rise of sorghum were the common result of population pressure and farmland needs in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of the North China Plain. Due to large-scale cultivation of sorghum and increasing food production, the food crisis solved in North China Plain.
Key words:Ming and Qing dynasties; North China Plain; sorghum
[收稿日期]2014-01-07
[基金项目]2013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明清时期华北平原粮食种植结构变迁研究”(13YJC770026);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科研启动资助项目。
①为研究的方便,本文“华北平原”概念限定明清(北)直隶、山东、河南三省。
中国农作物发展史上,明清时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段。一方面美洲粮食作物玉米、甘薯传播过来并得以在中国扩散;另一方面,传统粮食作物布局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明清以前,粟类作物是华北平原①百姓播种的主要秋粮,但明清以后这种状况发生了变化,秋粮中迎来了新的力量,高粱的播种面积迅速扩大,占据了杂粮作物的主要位置,引起了明清华北平原粮食种植结构新的变化。
一、有关高粱起源的争议
高粱是我国最早栽培的禾谷类作物之一,在古书中被称为蜀黍、芦粟、蜀秫、秫秫、秫黍等。从地下发掘来看,现有出土的实物资料从史前时期到隋唐均有体现,如新石器时代遗址中的山西万荣荆村、河南郑州大河村遗址都出土有炭化高粱的遗存;商周时期在山西、江苏、辽宁、河北等地发现有炭化的高粱或者高粱秆、高粱叶等实物资料;汉代时期南方的广东、江苏也种上了高粱。从出土的实物资料来看,高粱确实是我国古老的农作物。
然而,史书中关于高粱的记载却少之又少。从现有可查阅的资料看,最早的文字记载见于西晋张华《博物志》。此后,唐陆德明的《尔雅音义》有记载,但唐时其他农书、本草类医书,以及一些唐人诗歌中,几乎没有提及。宋人诗里有提到蜀黍,元代的农书里出现记载蜀黍的栽培方法。关于蜀黍的具体描绘,明正德间汪颕《食物本草》云:“蜀黍北地种之,以备缺粮,余及牛马,谷之最长者,南人呼为芦穄。”[1](卷二三,p457)李时珍亦云:“蜀黍不甚经见,而今北方最多。”又云:“蜀黍宜下地,春月布种,秋月收之。茎高丈许,状似芦荻而内实,叶亦似芦,穗大如帚,粒大如椒,红黑色,米性坚实,黄赤色。有二种,粘者可和糯秫酿酒作饵,不粘者可以作糕,煮粥可以济荒。” [1](卷二三,p457)
显然,文献资料记载的晚出与出土实物体现的历史久远之间形成了较大反差,令学者对此产生了诸多的法,也出现了很多争议。综合而言,大致可以归结为两种观点,一种认为高粱这种农作物是中国古已有之;一种认为是从国外传播过来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有自己不同的看法。本文避开人们对高粱名称的争议,着重研讨高粱在明清华北平原种植的崛起及其原因。
二、明清高粱种植的增多及地位的跃升
明清时期,华北平原高粱的种植出现了大规模扩展,几乎各个地区都有栽培,可以说,它已经是我国人民重要的粮食作物之一。
1.明清直隶高粱种植的普及
明清时期的直隶地区(明代称“北直隶”)是高粱的重要分布区。明时所修方志,如正德《大名府志》、弘治《保定郡志》、弘治《易州志》、嘉靖《雄乘县志》、嘉靖《隆庆志》、嘉靖《河间府志》、嘉靖《霸州志》、隆庆《赵州志》等均已将高粱视为本地物产而加以记载。清代直隶高粱种植更为普遍,在粮食种植结构的地位也迅速提高,在很多地方已经成为当地粮食生产的大宗。乾隆间,直隶总督刘峨奏称:“高粱一项,直省种植较多”,且“粟谷与高粱,价值相仿”[2](卷一二一三,p273)。光绪《南乐县志》记载:“蜀秫,即高粱,种者最多。”[3](卷二,《物产志》)光绪《乐亭县志》中也有相应记载:“蜀秫:按,蜀黍,一名蜀秫,北地通呼为高粱,京东高粱惟永属最多,永属惟乐境最多,种者盖十之六七,日用常食不可少缺,若所云种宜下地,又言‘地之不宜麦禾者乃种之则大非,今日之风土也,色分红白,白者黏,红者不黏,又有淡红色者,性亦黏,俗呼黏高粱,然惟于下地间种之,上地则惟以红者为种……。”[4](卷十三《物产》民国时期《静海县志》)中统计有当地各种谷类产量比较表,其中高粱产量排在第二位,占25%,仅次于小麦(占30%) [5](卯集,《统计谷类产量比较表》)。由此可见,高粱的地位在明清时期已获得很大提高,有的地方甚至成为当地的第三大农作物。
2.明清山东高粱种植面积扩大
明清高粱在山东地区的种植也不少,主要集中在地势低洼、积水较多的一些地区,如济宁、汶上县,粮食作物就是以麦和高粱为主[6](卷四,《风土志》)。历城北部多水,高粱的种植也很多[7](卷三,《物产》)。清代时,山东高粱的种植发展较为迅速。在鲁西北,高粱较早地超过了粟,康熙年间地方官上报作物生长情况时,西三府总是将高粱放在粟前,东三府却将高粱放在粟后。李令福先生曾云:“明清时候,山东省高粱的种植及其普遍,而且其播种面积不断扩大,逐渐成为最重要的杂粮作物。”[8]随着高粱的普遍种植,人们也根据各种需求培育出多样各色品种。例如,济阳县高粱品种:“先种后熟曰黄罗伞,曰老瓜座,曰柳木几;后种先熟曰六叶,曰打锣锤。”[9](卷一,《物产》)莒州高粱品种有“红、白、黑三种,白如玉者曰玉秫”[10](卷五,《物产》)。日照县“今高粱多赤、白,或硬或粘,约十余种”[11](卷三,《物产》)。
作为杂粮作物的一种,大量高粱种植,势必导致粟种植面积相对减少。李令福先生对孔府档案的研究表明,许多村庄在高粱种植比重上升的同时,谷的比重却出现了下降。在曲阜县南池庄,顺治九年(1652年)高粱播种面积占25%,光绪十五年(1889年)达36%,并不再种植谷子。顺治十年(1653年),邹县程家庄净耕面积为1142亩,小麦大麦耕地面积为484亩,占耕地面积的424%;高粱为49亩,占耕地面积的429%;谷类只有168亩,占耕地面积的147%;邹县双村庄净耕面积为64亩,小麦大麦耕地面积为363亩,占耕地面积的567%;高粱种植面积为22亩,占耕地面积的344% [12](pp1-156)。《东平县志》记载颇详:“高粱,有红白二种,亦名秫秫,春种秋熟,在五谷中为下品,平原下隰种之皆宜,惟不宜于山地,邑人以此为普通食粮,且为造酒必需之品,又以其秆高而坚实,为薪柴之上品,故种者颇多,产量与小麦等。”[13](卷四,《物产》)由此可见,东平县中种植高粱也很多,竟达到大致与小麦持平的规模。光绪年间,束鹿县高粱种植面积已占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的1/3 [14]。《陵县续志》记载:“谷约占地亩面积的30%左右,小麦约占地30%,其次就是高粱约占地20%。”[15](卷三,《物产志》)由此可见,山东一些地区高粱种植在农作物中占有的比例已经达到20%左右。这说明,其在农作物中的地位已经超过粟,或与粟持平,位居排名的第二或第三。
3.明清河南高粱地位的提高
随着人们对高粱性状认识的不断深化,明清时期高粱种植不断增多,成为河南百姓秋粮的重要作物。河南巡抚尹会一曾说:“中州种植高粱为盛。盖因土地平衍,蓄泄无备……惟高粱质粗而杆长,较他谷为耐水。”[16](卷二,《请禁酒曲疏》,p20)康熙时期,当时的开封府、河南府、怀庆府、卫辉府、归德府、汝宁府、南阳府、直隶州等地都已经把高粱作为各府的土产或者物产[17](《物产考》,河南各府)。乾隆时,高粱首见于彰德府武安县地方志[18](卷十一,《物产》)。实际上,笔者在搜检资料时,发现更多的河南州县也广泛种植高粱。在豫东平原,高粱属于优势作物,被广泛种植。考城县,高粱“种者甚多,每朝市秸堆集街满。”[19](卷七,《物产志》)豫南信阳、西平、汝阳、新蔡、正阳、确山等多处都有高粱种植。晚清南阳县的高粱生产量已与玉米相当,达3000万斤[20]。高粱种植面积的扩大,培育的品种也随之增多,像禹县,“有红米骨朵,黄米骨朵,白米骨朵,黄罗伞,红罗伞,白罗伞(以上六种,以形色名),黑蒌菱(穞半松半紧),散头英、狼尾(以上二种以形名),七叶秆(芒种种,立秋熟,发七叶即出穗,此高粱别种)”等品种 [21](卷七,《物产志》)。正阳县高粱也有许多品种,《正阳县志》载:“秫,俗名高粱,蜀黍,有黑红糯三种,穗有老冠坐,披毛鬼,打鼓捶等名。”[22](卷二,《谷类》)高粱的广泛种植,在粮食种植结构中比重的增加,使其在明清河南地区百姓日常饮食中的地位上升。乾隆三年(1739年),河南巡抚尹会一奏称:“豫民食用,以麦为上,高粱、荞麦、菽黍次之。”[2](卷八一,p285)乾隆时,汲县县民“膳食以小米为主,乡人率以高粱荞麦黄豆之属杂制以炊” [23](卷六,《食货》)。这说明高粱与麦、粟一起成为河南百姓的主要粮食作物。
由以上分析可知,高粱在明代以前,甚至在明中叶以前的粮食作物种植结构中并不占重要地位,甚至史籍记载也非常少,即使有也非常简略。在人们的日常饮食中,粟、麦、豆是粮食结构的基本构成,且这一结构长期保持。然而,明中叶以后,尤其是清代,高粱开始在华北平原得以广泛种植,种植面积迅速扩大、品种逐渐增多,在粮食种植结构中的比重迅速提高。
三、华北平原高粱种植崛起原因分析
中国素有“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本,粮以土为源”之说,人口、耕地、粮食生产三者之间密不可分。明清时期是中国人口急速增长的时期,虽然耕地面积也曾随之获得了较大规模扩展,但其速度远不及人口膨胀的速度,故而人均耕地占有量在不断降低,人地矛盾不断加剧,曾达到非常严重的程度。此间,华北平原的人口增长速度虽没有江南地区快,但人地矛盾依然非常严重。对于明清时期华北平原高粱种植的迅速崛起,除了高粱自身习性外,当时人地矛盾的刺激是最大的因素。
1.人口激增背景下粮食供给压力的刺激
明清时期华北平原的人口增长很快,何炳棣先生认为,曾出现三个峰值:第一个峰值出现在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当时中国人口达到15亿,较之建文二年(1400年)增长了一倍或稍多。然明清之际的战乱使人口损失惨重,直到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才基本恢复到15亿的规模;第二个峰值出现在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当时人口升至31亿,一个世纪内翻了一番多;第三峰值出现在道光三十年(1850年),全国人口又增加到43亿,此后直到清王朝结束,人口增幅不大[24](pp324-325)。关于明清人口问题,学界研究成果较多,对全国人口总数、各省人口数额,有过不同的统计和分析,虽然结论不尽相同,但对明清人口发展大体趋势的把握基本相同。
在明清全国人口大爆炸的时代,华北平原人口也呈现快速增加的态势。尤其是清代,人口加速增长,无论是北直隶,还是山东、河南,其人口数目均以历史上前所未有的速度在扩充。关于明清时期华北平原人口增长情况,笔者依据相关资料,列图如下:
(资料来源:赵文林,谢淑君:《中国人口史》,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从上图可以看出,明清华北平原人口增长非常迅速。明前期,在经历元末长期战乱之后,社会趋向安定,经济获得发展,这为人口的繁衍提供了较好的条件。另外,这一地区又是移民的流入区,移民的大量流入也迅速增加了人口总数。据学者考证,仅北直隶地区,洪武年间就移民10多次,迁入百姓约12万户;永乐年间移民15次,迁入约3万户。[25]故而华北平原的人口恢复较快,从洪武十四年(1381年)的不到900万人,发展到弘治四年的1280万人,至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更是达到了1756万人,几乎为洪武十四年(1381年)的一倍。晚明,华北平原发生严重旱灾、蝗灾、瘟疫及农民起义,导致社会经济破败凋敝,人口数量剧减。万历六年(1578年),人口数目为1512万人,较之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已减少二百多万人。
随着明清易代,清初华北平原人口损失严重,百姓流亡十之六七,山东“土地荒芜,有一户之中止存一、二人,十亩之田止种一、二亩者”[26](p119)。地处中州的河南,“满目榛荒,人丁稀少。”[27](卷四)。清政府为了恢复发展社会经济,巩固统治地位,采取了多种措施刺激人口增长,且成效显著。从上图可以看出,顺治十八年(1661年)华北平原三省的人口已比万历六年多出600万。康熙、雍正年间,随着“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摊丁入亩”等政策的实施,使人口增长摆脱了赋税的束缚,消除了农民对编户入籍的顾虑,流民、隐匿人口纷纷上登户籍,促进人口的增长。雍正二年(1724年)华北平原的人口较之顺治十八年(1661年)几乎超出一倍,达到4 100多万。乾隆三十二年(1767),华北平原的人口较之雍正二年(1724年)又多出1700多万人。携康乾盛世的余威,加之社会基本承平,清代华北平原人口在嘉庆、咸丰年间达到高峰,人口总数至8 000万。此后人口增长速度放慢,但因基数很大,故而仍然在一个相对高位徘徊,至光绪年间达到新的高峰,光绪十七年(1891年)华北平原人口总数达到8 600多万。
由明清华北平原人口增长情况看,从明到清,华北平原人口数量得到了快速增加,从洪武十四年(1381年)不足900万人,增长到清代中期的8 000多万,增长了近8倍。人口大量增加必然增加粮食的需求量,要求粮食生产必须能满足人口迅速增长的趋势,粮食种植结构的调整也是在人口的压力下进行的。从这一角度审视,高粱在明清,尤其是清代的快速扩展,并在人们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与明清时期华北平原人口的快速增加,粮食供给压力大增有着直接的关系。
2.人均耕地速减背景下拓展耕地的需要
由于人口的逐渐增加,明清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鼓励百姓增加耕地面积。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之后,华北平原三省耕地面积从弘治十五年(1502年)的12亿多亩发展到光绪十三年(1887年)的28亿多亩。应该说,这个速度还是很快的。
明清时期华北平原耕地情况统计表(亩)
朝代纪年公元纪年(北)直隶山东河南合计洪武二十六年139358 249 95172 403 562144 946 982274 600 495弘治十五年150226 971 39354 292 93841 609 969122 874 300万历六年157849 256 84461 749 90074 157 952185 164 696顺治十八年166145 977 24574 133 66538 340 397158 451 307康熙二十四年168554 343 44892 526 84057 210 620204 080 908雍正二年172470 171 41899 258 67465 904 537235 334 629乾隆十八年175366 162 18599 347 26373 028 405238 537 853嘉庆十七年181274 143 47198 634 51172 114 592244 892 574咸丰元年185172 726 35498 472 84471 820 864243 020 062同治十二年187373 045 86398 472 84671 820 864243 339 573光绪十三年188786 651 512125 941 30171 685 359284 278 172(资料来源: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乙表30、61,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33—334、380页)
尽管明清时期华北平原耕地面积随着时代发展有所扩大,但耕地面积的快速扩展远远赶不上人口的增长速度,当人口增加的数量达到土地开垦的极限时,人均耕地面积就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从《明清时期华北平原耕地情况统计表》可以看出,华北平原的耕地在雍正二年(1724年)已经基本开垦殆尽,其后增长缓慢。从雍正二年(1724年)一直到同治十二年(1873年)的150年间,华北平原耕地基本稳定24亿亩上下,未能有大的突破。而与此相对是,从雍正二年(1724年)至光绪十七年(1891年),华北平原的人口增长一倍,达到8671万。显然,从雍正初至19世纪中叶,人口增长的速度超过耕地增长的速度,人均耕地占有率的减少不可避免。清前期的顺治、康熙、乃至雍正初期,人均耕地面积数值很高,达到30多亩。从雍正二年(1724年)开始,华北平原人均耕地面积急剧减少,从人均31亩骤减至人均826亩,而短短13之后,这一数字又骤减一半至409亩,该数字同时也反映了13年间人口急速增长的历史。此后人均耕面积一直维持在3亩上下。
明清时期华北平原人均耕地情况统计表(亩)
朝代纪年公元纪年(北)直隶山东河南平均洪武二十六年13933023137875813994弘治十五年15027868031591106万历六年15781155109014281224顺治十八年16611609421341763333康熙二十四年16851700438039943358雍正二年17241837424832153100乾隆十八年17537017601016826乾隆三十一年1766409377442409嘉庆十七年1812265341313306咸丰元年1851330295289305同治十二年1873329279300303光绪十三年1887371342324346 (资料来源: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乙表32、70—78,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赵文林、谢淑君:《中国人口史》表46—48,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人均3亩耕地的收获量,在正常年景可以维持人们的基本食物需求。如青州府高苑县,地处黄河以南,地形、地貌和土质条件尚属中等。康熙年间,“家以八口为率,户三十亩。时虽丰稔,亩之所入,不过一钟”[28](卷一,《风俗》)。一钟,相当于今一石二斗八升。八口之家,田有30亩,人均375亩,每人每年平均粮食48石,是为丰稔之年的人均收获。若是灾荒年景,自然无法达到这一数值。华北平原大部分地区在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之后,人均耕地却达不到375亩,加上水旱灾害频繁,人均年平均粮食远不能达到48石的数字。借用江南口粮标准的资料来看,当时华北农民的口粮消费每日可能一升,一年可能消费三石多。任启运认为:“夫人食谷(每日)不过一升”,“以人口日一升计之,一人终岁食米三石六斗”[29](p161)。洪亮吉说:“一人之身,岁得布五丈即可无寒,岁得米四石即可无饥”[30](p235)。包世臣指出:“合女口小口牵算,每人岁食米三石”[31]。按华北平原清代粮食亩产量1石来计算,3石的粮食收获物至少需要3亩良好的农耕田。而清代的人均耕地只有3亩多,如果扣去卖粮、赋役征收、预留农业生产种子等因素,这3亩多土地上生产出来的粮食勉勉强强可以满足一年的口粮。如果遇到天灾人祸,那么粮食就会出现短缺。所以一般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水平很低,如山东昌邑县,“其他迩海,缴人众物乏,无他余赢,故有终岁勤动,不免饥寒者”[32](卷三,《田赋志》)。齐河县,“人贫地痔,家鲜盖藏,田一井者衣不蔽膝,家数口者,肉不知味,遇岁旱涝,则啼饥号寒,比比皆是”[33](卷二,《街市志》)。人均耕地的减少,造成老百姓温饱问题得不到满足。类似的情况,在清代华北平原的很多地方都曾出现,反映了人地矛盾的严重。
3.高粱习性适应北方环境和社会需求
在华北平原面临沉重人口压力,原有可耕地开垦已尽极限,农业技术没有获得突破的前提下,为了增加粮食产量,人们只好将拓展耕地的目标投向原来不适宜种植传统粮食作物的地区,并选择与之相适应的作物品种进行种植,以期获得额外的粮食供给,弥补粮食生产的不足。高粱习性正好符合华北平原的自然环境,其广泛种植满足了这一社会需求。
高粱耐湿、耐旱、耐盐碱,尤其适宜在低洼之地种植。明代农学专家徐光启描述高粱时曾说:“北方地不宜麦禾者,乃种此。尤宜下地,立秋后五日,虽水潦至一丈深,不能坏之,但立秋前水至即坏。故北土筑堤二三尺,以御暴水。但求潦防数日,即客水大至,亦无害也。”[34](卷二五,《树艺·薥秫》,p630)光绪《容城县志》记载高粱时也说:“秫,红白两种,俗呼高粮,其米可食,味平无毒,北方下湿地,尤宜此。”[35](卷四,《食货志·物产》)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钱汝诚在汇报宁河县水灾时指出:“查各庄秋禾,高粱居其大半,高者出水结实尚可收获。”[36](乾隆二十六年八月十六日钱汝诚奏折,pp161-162)从前人经验和文献记载可知,在不宜种植小麦、粟谷等主要粮食作物的地方,往往可以种高粱,尤其是低洼之地。因此,高粱耐湿、适应性强的特点正好符合了这一时期华北平原人们拓展耕地面积,增加粮食产量的需求,被人们选中而广泛种植。明清时期华北平原高粱的广泛种植和在粮食种植结构中地位的迅速提高,即是在这种背景之下产生的。乾隆在位期间,直隶总督刘峨上奏称:“高粱一项,直省种植较多”,并且“粟谷与高粱,价值相仿。”[2](卷一二一三,p273)
总之,明清时期华北平原人口的激增与人均耕地的迅速减少之间形成了尖锐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出路是增加粮食总产量,满足更多人口的粮食需求。为此,明清时期政府一方面从海外引种高产粮食作物(玉米、蕃薯等),并推广种植;另一方面,在传统农业生产技术未有大的突破情况下,人们开始高度重视那些适应性强的传统粮食作物,扩大种植以弥补传统粮食生产总量的不足,高粱正是借此契机而得到大规模种植。高粱的大规模种植,使其自身在明清华北平原粮食种植结构中的地位大大提高,呈现出异军崛起的局面。正是由于高粱的大规模种植,增加了华北平原粮食总产量,才使得这一地区安然渡过了人口膨胀时期的粮食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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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包世臣齐民四术[A]安吴四种[Z]同治十一年刊本
[32]乾隆昌邑县志[M]乾隆七年刻本
[33]雍正齐河县志[M]乾隆二年刻本
[34]徐光启撰,石声汉校注农政全书校注(中)[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
[35]光绪容城县志[M]光绪二十二年刻本
[36]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清代海河滦河洪涝档案史料[M]北京:中华书局,1981
(作者系河南师范大学教授,历史学博士)[责任编辑张晓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