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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职校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实证分析

2014-04-29胡兰

江苏教育研究 2014年27期
关键词:实证分析

胡兰

摘要:近年来,上海市大力推进中职校内涵建设,在专业评估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体系,即通过新专业设置可行性论证评估、新设专业教学质量中期检查评估、专业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综合评估和市级精品特色专业认定评估保障了专业的建设质量。从这四个评估项目的指标体系的实证分析中发现:中职专业评估指标有其共同要素,针对不同专业建设阶段的评估指标体系的具体内容、侧重点、权重、评估方式等各有不同,在制订过程中需在正确的研制目标指导下,遵循一定的原则,以确保指标体系能有效保障中职专业质量。

关键词:上海市中职校;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实证分析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C-(2014)09-0019-04

一、上海市中职校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实证分析

目前,上海市中职校专业评估针对专业建设和发展的不同阶段(层次)设有不同的评估项目及相应的评估指标体系。这些评估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针对学校需要备案的新专业是否可行设有新专业设置可行性论证评估,针对新专业设置后需要进行过程监控设置的新设专业教学质量中期检查评估,针对专业建设过程中各方面过程监控的综合评估以及针对达到较高建设和发展水平的市级精品特色专业认定评估。由于专业建设阶段不同,评估目的不同,上述各阶段评估项目对应的评估指标体系所包含的内容和侧重点也各有不同。接下来,将对其进行一一分析。

(一)新专业设置可行性论证评估

根据教育部新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为进一步加强专业管理和掌握全市专业设置的动态变化,上海市于2010年开发建成了“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新专业备案系统”,学校进行新专业备案的各个流程均可通过该系统完成。为保证学校自主设置(备案)专业的质量,上海市加强了学校自主设置专业的过程管理和监控,包括五个基本流程:预备案,即在系统中选择要备案的新专业;参加年度培训会(已经预备案的学校);提交书面备案表,即一般专业需经学校主管单位同意,国控专业需经学校主管单位和相关行业主管单位同意;正式备案,即在系统中填报备案新专业所需的相关资料;新专业设置可行性论证;备案结果,备案成功则获得教育行政部门加盖公章的备案表并可招生,备案未成功则需重新申报。

新专业设置可行性论证是上述五个流程中的重要一环,直接决定学校备案新专业能否成功。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沪教委职[2010]43号)要求,上海市制定了新专业设置可行性论证指标,其一级指标包括:专业人才需求分析和预测调研报告,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报告,与本市(或本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匹配程度,与学校总体定位和发展规划的匹配程度,开设该专业的办学条件,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专业教学质量管理监控体制、机制和基本制度。

上述七个一级指标中:(1)指标一和二主要是考察学校在备案新专业之前对行业企业和就业市场调研是否充分,对人才需求的分析和预测是否合理,是否充分考虑到了学校设置某一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是否对专业设置的风险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并预设了必要的应对措施;(2)指标三主要从职业教育必须与市场保持密切联系的角度,要求学校备案的专业与本市(或本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匹配,有明确的岗位(工种)需求,且全市现有专业不能满足;(3)指标四主要是要求学校备案的专业必须符合学校定位和发展规划及学校专业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方案,能有效支撑学校的专业群建设,提高现有教育资源的利用率和整体效益,使学校专业特色、专业优势、专业品牌更加明显;(4)指标五主要考察是否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和校舍、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所(包括校企合作单位)、图书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基本办学资源,以及满足教学需求的师资条件;(5)指标六主要考察专业培养目标是否明确,人才培养规格是否合理,能否满足区域经济和各行业对生产服务一线知识型、发展型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满足学生职业生涯发展和终身学习的需要;课程设置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文件规定。(6)指标七主要考察学校是否具备该专业较为完善的教学质量管理监控体系、运行机制和基本制度。

(二)新设专业教学质量中期检查评估

自2005年秋季学期专业设置实行备案制以来,上海市开始对新设专业进行教学质量中期检查评估。规定目录内专业开设有一届毕业生和目录外专业开设两年后,需接受教学质量中期检查评估,评估合格方能继续招生,评估不合格则要求限期(一年)整改并接受复查,复查时仍不合格的则暂停招生。为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于2007年和2008年先后印发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中等职业学校第一批自主设置的目录内专业、目录外专门化开展教学质量检查评估的通知》(沪教委职成[2007]2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自主设置专业(专门化)教学质量检查评估的通知》(沪教委职[2008]30号)。在上述两个文件的基础上,上海市制定了新设专业教学质量中期检查评估指标体系,共有5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34个观测点。

五个一级指标包括专业定位、教学管理、师资条件、实训条件、学生质量。其中:(1)专业定位主要从专业的培养目标、学校对该专业的发展规划、现有的专业规模、专业校企合作的情况及专业建设和发展动态调整机制几方面来评估学校的专业定位是否准确;(2)教学管理主要从教学文件的规范、完善程度,专业教学质量监控制度的完善及监控力度来评估教学管理是否科学有效;(3)师资条件主要从专业带头人的专业水平、管理能力以及师资队伍的学历和职称结构、专兼职教师比例、实训指导教师基本情况、中长期师资建设规划两方面来评估师资条件是否达标;(4)实训条件主要从经费投入情况、设施设备先进性、实训环境(面积、工位数、安全环保等设施)状况、实训设备使用原始记录、校外实习基地几方面进行评估;(5)学生质量主要从就业情况(就业率、对口率)、获证情况(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生能力(各级职业技能大赛获奖、文化科技获奖)三方面进行评估。

(三)专业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综合评估

为加强专业建设中间环节的监控,上海市在中职校其他综合性评估项目和单项评估中都将专业质量作为其重要评估内容。

目前,上海市中职校的评估项目(除单项的专业评估外)主要包括国家级、市级示范中职校评估,教学质量评估,德育工作专项评估,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评估,实训中心运行绩效、星级评估等。

国家级、市级示范校评估两个综合性的评估中,专业建设评估是重要内容,评估指标主要关注专业的建设成效;教学质量评估中,涉及的专业评估指标主要是关注专业建设过程的规范性、科学性及取得的增量;德育工作专项评估主要关注专业教学中德育渗透功能;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评估主要关注专业培养模式的创新、专业培养人才的质量等;实训中心运行绩效和星级评估主要关注专业的实训条件及其运行管理。这些不同综合评估项目和单项评估,从不同的关注点保障了专业建设中间环节的质量,是专业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精品特色专业认定评估

2010年,上海市启动了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工作,提出“优化布局、调整结构、促进改革、打造品牌、完善机制”五大任务,旨在通过对基础条件好、特色鲜明、就业质量高、在工学结合等方面优势突出的专业进行重点建设,在此基础上创建一批中等职业学校精品特色专业,进一步提升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水平。最后确定了156个专业(点)为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立项建设专业。经过两年多的重点建设,2013年上海市启动了市级精品特色专业的认定评估工作,计划“十二五”期间完成此项工作。

目前正在进行的精品特色专业评估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特色专业认定评估实施方案〉和〈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特色专业认定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沪教委职[2013]9号)为基本依据,其指标体系分为两级,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2个,并另有“特色说明”一项,由学校总结、自评本校申报专业在建设、发展中形成的特色和亮点,供专家组参考,不作为评分项目。

4个一级指标的内容及其权重分别为:(1)指标一“专业定位”(18%),包括培养方案(6%)、运行机制(6%)、发展前景(6%)3个二级指标。主要考察培养方案(包括实施性教学计划和相关教学、管理文件)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方面是否有创新、有特色;是否建有专业建设指导机制、专业设置的动态机制、专业教学质量保障监控机制,且其运行情况如何;专业建设发展规划是否具有前瞻性,可持续发展态势是否良好,近年来招生就业情况是否良好。(2)指标二“专业师资”(28%),包括专业带头人(10%)、数量与结构(10%)、能力与素质(8%)3个二级指标。主要考察专业带头人的任职资格、改革创新意识、在同行中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引领专业建设和持续发展的能力;专业师资队伍的数量和结构(年龄、学历、职称和能力结构)是否合理;专业师资队伍的师德、教风、教改和教科研能力是否良好。(3)指标三“专业课程”(34%),包括课程资源(12%)、课程教学(12%)、实训保障(10%)3个二级指标。主要从该专业是否建有市和校级精品课程,教材建设是否具有立体性、科学性和新颖性,实习实训相关文本资料是否完备、科学、合理,专业资源库建设成效如何等四方面考察课程资源的建设和实施情况;从课堂教学效果、教学模式、评价和顶岗实习形式几方面考察课程教学情况是否良好;从实验、实训室装备情况、技能训练实施情况、实训(实验)和实习管理制度几方面考察实训保障情况是否良好。(4)指标四“教学质量”(20%),包括学习成效(8%)、就业质量(6%)、专业声誉(6%)3个二级指标。主要从学生学风、行为规范、思想道德素质、考试成绩、职业资格考试情况、各级技能大赛成绩、学生就业率、就业对口率、就业满意度(学生和企业)、在全市乃至全国中职校中的口碑、社会声誉、知名度、受欢迎度以及第三方质量评价情况等方面全面考察专业教学质量。

上述4个专业评估项目从专业建设和发展的不同阶段保证了专业质量,前两个评估项目主要针对的是专业设置和建设初期,因此其评估指标体系偏重专业定位是否准确和专业开办的基本条件具备与否,是否具备继续发展的可能性;过程中的综合评估项目中涉及的专业评估,或是综合评估专业建设的总体情况,或是侧重专业的某一要素评估专业建设的某一方面,关注专业建设的过程监管;最后一个项目,主要是针对专业建设和发展相对成熟的阶段,关注专业建设的成果。

从上述4个项目指标体系的分析中可看出:(1)中职校的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因评估项目的层次(专业建设的阶段)不同而有较大差别,体现在其指标内容、侧重点、权重等方面因评估项目层次不同而变化;(2)中职校专业评估指标体系中有共同要素,根据专业建设和发展包含的要素,可将专业评估的指标模块分为专业定位、专业管理、专业办学条件、课程教学、专业质量等几个主要方面;(3)根据评估的目的和功能,不同的专业评估项目可从上述模块中选取需要的模块,侧重不同的内涵(指标内容),并赋予不同权重,选取不同的观测点和评估方式,设置不同的核心指标,甚至不同的指标排列顺序来体现评估所要达成的目标和实现的功能。

二、中职校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制定的建议

从上述分析可知,中职校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制定需要在正确的研制目标指导下,借助科学的理论依据,结合中职校专业发展的现实基础,遵循一定的制订原则[1],以确保指标体系符合中职教育的规律和特点,满足当前中职专业内涵建设和发展的需要,能有效保障中职专业质量。

首先,目标要明确。要认识到中职校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设计的目标是保证专业的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一方面,指标体系要包含专业所必须达到的最低质量要求;另一方面,还要鼓励各学校根据自身的使命和目标来灵活地制定符合本校特色和发展的标准。

其次,依据要科学。要认识到有依据才能确保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依据,即理论依据、政策依据和现实依据。在研制的过程中,要借助先进的且适合评估项目的理论依据(如全面质量管理理论等),也要关注与专业建设相关的政策要求,特别是政策文件中专业建设相关硬件的要求等,更要关注中职校专业建设和发展的现实情况,以现实状况为基础,避免脱离实际。

再次,要遵循以下原则:(1)评估指标体系的导向性原则。充分体现评估指标体系的“标杆”和“旗帜”作用,发挥评估的“镜子”作用,为学校提供专业建设和发展的方向,促进学校专业质量提升,便于学校自查和自评。(2)评估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原则。评估指标体系是理论与实际结合的产物,它必须是对客观实际的抽象描述。如何在抽象、概括中抓住最重要、最本质、最有代表性的内容,是设计指标体系的关键和难点。对客观实际抽象描述越清楚、越简练、越符合实际,其科学性也就越强。另外,各个指标的概念要科学、确切,要有正确的内涵和外延。(3)评估指标体系的可操作性原则。评估指标体系既是评估工作开展的标尺,也是中等职业学校的“标杆”和“旗帜”,因此,应易于操作,具有可行性和实践性。在指标体系的研制中,尤其要注意将指标体系的研制与实施方案的制订结合起来,确保其可操作性。(4)评估指标体系的特色性原则。教育评估对教育的主要作用是促进,而不是改变其本质。因此,教育评估也不应用评估指标体系将评估对象塑造为千篇一律的标准品。特别是,当前中职教育已经进入内涵建设阶段,专业评估最主要目的是促进质量提升,推动内涵建设。这就要求在中职专业评估指标体系的研制中重点关注评估指标体系是否允许同一专业在不同学校建设和发展中的个性和特点,是否能通过评估将这些专业的不同个性和特点凸显出来,使其更具有独特性和不可复制性。

参考文献:

[1]黄才华.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0(36).

(责任编辑: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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