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的游戏
2014-04-29袁家珣
袁家珣
“游戏从来没有结束,约翰。”
福尔摩斯不死,在英国BBC的打造下,这个科学极客、探案狂人或许亦人亦神,不过倒是走出了维多利亚时代的浪漫光环。神速的思想和语速,充满杀气的浓雾,贝克街221B,一个会写日记(或博客)的伙伴,这便有了大侦探的一些基本要素。
“他精于解剖学,又是个第一流的药剂师……他所研究的东西非常杂乱不成系统,并且都很离奇;他积累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知识 。”“我看福尔摩斯这个人有点儿太科学化,几乎到了冷血的程度。我记得有一次,他拿一小撮植物碱给他的朋友品尝……”
柯南·道尔笔下的大侦探本身其实并不屑于当超级英雄,而是喜欢玩智力游戏,他用自己的那把尺衡量一切,有时候直率得甚至不得体;《神探夏洛克》亦是如此,他是个略显傲慢与底气的英国人,或者说,他着实是个精英绅士。
精英与疯子
从词源意义上来说,“精英”一词起初指的是上帝的选择,带有浓厚的神学意味,而开始与“最好的”这一见地联系起来,则是在英国的鲜花着锦之盛,这个最好和最坏的时期。
维多利亚人信仰科学进步,对于日不落帝国的霸主地位充满了乐观和信心。柯勒律治在《教会与国家政体》中指出,“文明如果不以教养为基础,不与人类特有的品质和能力同步发展,那么文明本身如果不是一种具有很大腐化作用的影响力,就是一种混乱低劣的善。”因此,高大上的“知识阶层”的崛起便是水到渠成了,他们成为市场的对立面,开始与教养联系起来,成了优秀的真正标准。
英国人容易给人自我感觉良好的印象,连无所不在的英式幽默也都渗透着一种凌驾于他人的嘲讽。在地铁里,自然可以看到不少人在读书,从乔伊斯到萨义德,他们会很乐意地为你“启蒙”。对他们而言,这是大不列颠帝国的精英阶层的特权。
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显然也是如此,他是受过高等教育的怪咖,但福尔摩斯的傲气和偏执在人们心中并无丝毫的不妥。事实上,精英文化在英国并没有与大众文化对立,广大人民想要的是挤入文化的上流,这就造就了精英精神的泛滥和无限的自豪感,与福尔摩斯的广泛认可并不无关系。
天才和疯子只有一线之隔。这是福尔摩斯的另一个写照,比如他“一整天躺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从早到晚,几乎一言不发,一动不动。每到这种时候,我总看到他的眼睛里有一种茫然若失的神色。如果不是他平时生活严谨而有节制,我真要怀疑他有服麻醉剂的瘾癖了。”要知道,“怪胎”一词对于伦敦人来说几乎是戏谑的褒义词,大可以学福尔摩斯回一句“我是高功能反社会人格”,这跟“如果没有个强迫症还不敢出门”的道理不谋而合。
即使在二战后大不列颠帝国逐渐变成了“Little Britain”,《神探夏洛克》中的福尔摩斯同样地展现了高姿态。从侦探小说到罪案剧,观众的口味其实未发生根本改变,福尔摩斯必须是一个尖刻而伟大的天才,某种程度上也显现了我们对于最强大脑的崇拜。
权力游戏
福尔摩斯的“mind palace”(思想殿堂)无疑是惊人的,在剧中他可以摁住太阳穴,闭上眼睛,屏住呼吸努力地“想”几秒,顿时推断出凶杀过程。他的强敌之一马格努森,一个报业集团大佬,则是一个人肉情报局,他“像蜘蛛一样居于网中心,网丝辐射四面八方,有一点颤动,立即洞察一切。”
姑且不论马格努森所反映的“当下的问题”, 不可否认的是,福尔摩斯在每一次与强敌交战中达到在智力上压倒对方的优越感,才是电视剧的主轴。他和马格努森、莫里亚蒂等人几乎就是为了对方而活着,不见面就隔空对掐,非得拼出个智商高下来才消停。
真相总是比有些人想的单纯,早在第一季,福尔摩斯就直言:“这是一场权力游戏。”“当然了,他爱死这个了。他认为他给自己找到了死敌。他是个奇怪的孩子。”华生在博客中写道。
17世纪英国哲学家霍布斯提出了权力的基本要义。他认为人类以斗争的胜利所带来的荣誉为乐,这也就是人对于权力的无限追求。在他的论述中,权力的体现范围包括掌握的知识,而知识的不对等则使人服从于一个人的威权之下。
这便是霍布斯称为“自然状态”下的人性,在此基础上霍布斯建立了利维坦式的社会契约论,更推进了英国独树一帜的思想流派。时至今日,如果说《神探夏洛克》更多地体现了福尔摩斯的智力角逐,这一场“伟大的游戏”,或许霍布斯在几世纪前就已经为此埋下伏筆。
从这角度来看,真相又是比有些人想的曲折了。英国人向往的不只是神一般的侦探,而更是神一般的脑力。福尔摩斯不是早说了么,“Knowing is own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