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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国有企业财务的分层治理

2014-04-29司芳

中国市场 2014年34期
关键词:国有企业

司芳

[摘要]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刻,而国有企业正处于转型改革的重要时期,不但产业结构需要优化,内部管理工作也存在许多亟待完善之处,要真正实现国有企业之于市场经济的重要作用,必须对财务管理高度重视。本文主要从财务分层理论的研究入手,着重探讨了我国国有企业的财权分层治理问题。

[关键词]国有企业;分层治理;产权结构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4)34-0045-02

现代企业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不能是同一人,即所有权和经营权应当是相互分离的,由此而使得企业的财务管理分为两个部分,即涉及所有权的财务和涉及经营权的财务,因此而导致企业内部的财务工作存在分层问题,不同的权利主体对于属于自身权限内的财产有不同的管理分配权,具体包括财务收益、经济决策、财务日常管理执行及监督等。财务分层管理的主要做法,就是针对不同的利益主体对象来分配财务管理权,这种管理方法能够很好地避免企业中委托代理的混乱关系。国有企业在长期经济时期中形成了特有的管理方式,财务构成层次性不够,而从分层管理角度来研究如何避免国企财务管理的混乱问题是非常有效的。

1国企财务分层管理的整体框架

当前我国国企的财务管理的分层框架包括以下三个主要节点。

第一,在企业投入资金的出资者的财务权,国企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开始分离之后,企业的产权划分更加明确,企业管理层级更加规范,在当前企业的管理模式中,股东的权利与实际经营管理者的权利存在制衡。

第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财务权。与上文中所阐述的企业出资者的财务权不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财务权不存在制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使用财务权的目的,是满足股东对于经济效益的要求,在实现这一目的的过程中,经营管理人员对于企业财务工作可以直接操作,包括企业资金运作、其他资源配置、财务方案制定等。在企业具有资金份额的人可对财务运行状况实施监督,确保企业资金流转过程不出现较大风险,而且要确保出资人员经济权益得到保障。同时经营管理人员还要对企业的财务工作进行统筹安排,明确规定各层级管理者的具体权力事项,就这个角度而言,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企业出资者和决策执行者中具有上传下达和协调的作用。

第三,企业各层级经理人员的财务权,上文已经详细说明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具体职责是确定企业战略目标和财务管理方法,满足企业出资者对于经济效益的需求,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借助于各层级经理人员的实际执行力,要由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确定不同部门的财务任务,而由部门经理引领团队人员履行具体财务职责,因此经理就成为新的财务委托关系中的核心。

必须确保企业中财务管理整体框架的完整性,才能实现管理的科学性,要能够准确划分不同层级的权限和责任,对于不同利益主体的财务关系能够有效协调,要能够探究财务问题症结所在详细研究对策,确保不同职责的财务主体间权限的互相制衡,并使企业财务信息符合国家规定的准确性和公开性要求。

2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实现财务分层管理目标的限制因素

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因此我国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中仍有一些问题难以解决,要达到财务分层管理的目标,必须对这些问题及原因深入探析。

(1)财务管理权限的划分没有科学标准,权力监督难以实施。一是当前在我国大多数国有企业中,对于财务管理工作拥有决策权的只是少部分高级别的管理人员,实际决策中的主观因素较多,有可能发生决策失误;二是国企下级部门和分属企业的权力很大,由此而容易造成财务管理工作失控,如资金难以实现正常运转、财务信息不准确、考核工作难以开展等;三是对于不同财务管理主体的权力行使过程没有实施动态监管,无论是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还是具有执行职责的经理人员,都难以按照要求开展工作。

(2)国有企业中股权集中在少数人手中,难以达到决策和管理的公平性要求。要使企业实现持续发展,应当在确保股权多元化的基础上实现财务权限的互相制衡。而在我国国企中股东是企业唯一的控制者,任何决策都是“一言堂”,这就使得企业难以适应市场竞争。而且股东所获得的部分经济效益是中小股东没有得到的,股东对于企业经济效益的操纵导致了利益分配不均现象,不符合市场效益的公平性要求。

(3)国企内部难以实现对权力的有效制约。我国国企高层级的管理人员,一般是由政府直接管辖,多是将一些行政管理干部任命为国企管理者,而国企的董事会成员一般是企业的内部人员,国有股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董事会的作用难以实现,更无法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权力使用进行监督和约束。

(4)内控建设基础比较薄弱,激励措施成效不明显。我国国企的财务管理内控机制的实施与财务工作现状存在脱节,包括制度不严密、风险控制措施执行不力等,因而企业内部存在较多的不良资产,费用支出项目不清,没有严格按照预算程序要求开展工作,经理人员的财务管理权难以真正使用。除内控方面的缺失外,我国国有企业并没有制定科学的激励措施,重点表现为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制度不完善,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作用也没有完全体现等。

3如何实现国有企业财务分层管理的目标

国有企业实现财务分层管理的最终目标是通过财务管理工作效能的提升,来实现对国企中各种资源的有效配置,优化产业结构达到转型升级目的,上文中已经分析了我国国企财务管理中的具体问题,可从以下几项措施入手解决。

(1)在国企改革过程中实现法人治理,确保产权清晰。国企财务管理的前提条件是产权结构清晰合理,这也是维护企业出资者财务权的必然要求。长久以来我国国企的产权关系都比较混乱,尽管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推进这一问题有所缓解,但仍未彻底解决。必须在当前市场经济大环境下,使国企主体符合市场性要求,要实现企业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借助于产权工具来确保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工作开展,改变国企行政管理的旧有模式,要按照现代企业对于财务工作的要求来完善国企的董事会结构,实现其监督作用。

(2)积极研究财政放权的新模式。作为国企的出资人员,其重点职能在于对经营管理人员的权限使用和常规工作实施进行监督,限制其不正当使用权力的行为,而不是对所有的管理事项横加干涉。出资者应当明确自身在重要财务事项、重要岗位人员管理、企业财务制度设定、绩效考核中的具体职能;而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要对于日常财务权限科学使用,合理制定财务决策,规范财务信息披露,对权限范围之内的财务使用行为实施监管,要积极协调企业出资者和执行经理的财务关系,实现财务权限的适度集中和下放,确保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运行,对执行经理的工作合理掌控。

(3)实现内部监督的有效性,发挥激励措施的实际作用。要进一步明确内部监督对于提升国企管理效能的重要作用,不能使监督工作流于表面,而是要深入企业财务管理事项当中。具体地说,企业的出资者应当负有监督职责,法人企业要借助于内部审计进行财务监督,不同利益主体同样负有相应的监督责任。要健全企业内部的财务监督组织,确保岗位人员的权限掌握和使用,既要实现财务权的分层次划分,也要针对权限使用建立多层级的监督机制。在激励措施方面,可以参考西方一些国家中大型企业集团的先进经验,引进岗责绩效配比等方法,进一步提升国企人员工作的主观能动性,消除在岗不履职和不作为等现象。

(4)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准,优化人力资源管理方式。国企改革的最大症结在于人的问题难以解决,旧有管理体制中的组织框架、人员配备和管理方法,都是影响财务分层管理的障碍,要在短时间内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并不现实,但是可以对人力资源的管理进行完善,要培养财务工作人员的市场竞争意识,进一步扩宽他们的工作视野,要向他们提供更多的技能提升的渠道,使他们明确各层级中财务管理的具体要求,并在确保本层级财务工作规范的前提下达到企业财务整体的分层管理目标。

参考文献:

[1]夏志华.国有企业财务分层治理探讨[J].特区经济,2014(2).

[2]杨瑜.谈地方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改革[J].商业会计,2013(23).

[3]杨清华.国有企业财务治理问题与对策研究[J].河南社会科学,2012(7).

[4]薛志文.国有企业财务治理问题探讨[J].中国市场,2012(32).

[5]周兴卫,李福林.同一控制下企业集团产权结构调整会计处理实例分析[J].中国市场,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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