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及对策
2014-04-29徐飒沈航
徐飒 沈航
[摘要]随着世界经济的迅猛发展,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严峻,环保问题成为全球性的重大课题,环境会计成为企业会计中新的发展动向。本文首先对选题的背景及意义做了简单阐述,然后再介绍环境会计的基本理论,而以我国石化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为切入点,从而总结出现的问题;最后,就如何规范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提出一些建议,从而促进我国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4)40-0058-02
1企业环境会计概述
企业环境会计是反映企业有关环境方面的支出和收益情况的一种有效方式。然而目前很多企业对环境信息并没有从会计学角度作出充分的披露,政府部门并没有出台明确详细的环境信息披露的法律规范,还没有建立完整、系统并符合中国具体国情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以致信息披露不全面,欠规范。从目前的现状来看,中国上市公司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仍需要进行更深层次的探索。因此,本文把上市公司作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探究对象。
2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针对我国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近年来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的情况来看,我国企业在环境信息方面的起步比西方国家要晚了很多,内容也相对比较单一,但近年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得到了很大的改进,从各家上市公司2013年发布的年度财务报告可以看出,披露的形式更加多样,从以前的简单提及到目前从采用单独的环境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等进行专项披露,披露的内容也更加丰富,从以前的简单披露环境保护的问题和对策到目前对环保管理体系认证情况、环境保护风险等多方面的详细阐述。虽然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有所进步,但是存在的问题还是不少,需要我们高度关注并加以重视。通过对分析我国石化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比例、方式、内容,可以发现我国上市公司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2.1环境信息披露的比例不高
我国大部分企业很少披露环境信息,尤其是非上市公司。因为我国政府不够重视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在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方面的管理也相对比较松散,像证监会、环保局都没有对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环境会计信息作出强制性规定,许多大公司也没有主动完全充分得揭露企业环境信息。据不完全统计,各行业上市公司对于环境信息的披露比例明显偏低,且主要集中在污染相对严重的企业。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环境信息披露在质量存在很大不足。
2.2缺乏规范的披露形式和标准
企业偏向以各自的爱好和特点随意披露,国家没有设定统一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企业既可以在董事会报告中披露,也可以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所以披露的信息相对零散,不便于信息的使用者查询和有效分析。目前,国外已经采取了独立的环境报告模式来专门披露环境会计信息,而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没有做出明文的規定,分散在年报中的各个角落,需要大量的精力归纳总结,如果将披露的形式加以规范化和标准化,就便于正确评价和考核企业的环境责任履行情况。
2.3环境会计披露缺乏实质性内容
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集中在环保政策,环保投入,环保成本、环保措施等方面,缺乏实质性内容,披露信息流于形式,相当空泛,实用性低,没有很大的借鉴作用。在上市公司的年报中,企业很少分析重大环境投资项目的成本效益,信息使用者很难根据已经披露的信息做出正确合理的决策。
2.4环境信息披露的机制不健全
大部分企业都披露有利的环境绩效信息,而掩盖不利的环境信息,以降低负面消息对企业的影响。比如,掩盖因污染环境而罚款的信息,大力宣扬企业获得的奖励和政府补助,或采取了某种措施改善了环境状况,所以企业对环境信息披露缺乏强制性规定,目前对环境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定较为零散,国家并没有建立完善的环境会计披露制度,没有明确公开环境会计披露的内容、主体和程序,归根结底是环境信息披露的机制不健全。环境会计制度的缺乏使得环境信息的披露无法可依、无规可循。
2.5缺乏对环境会计的审计
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是根据企业自己的意愿进行自主披露,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披露的这些信息没有经过第三方机构鉴定,真实性和可靠性有待考量。只有经过审计机构对环境会计披露的程序、核算方法和内容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客观地评价和考察,得出的环境信息才对决策人作出经济与环境决策具有参考依据。
总之,综合国内环境信息披露的现状来看,我国研究的方法趋于多样化,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实质性成果,并具备了初步的实践指导意义。但是,与国外对比,我国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上都明显不够成熟,例如,研究范围较窄,主要集中于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方式,而对一般企业则没有深入探究;大部分学者多以描述性研究居多而实证性研究偏少;很多企业是强制性披露而非自愿性披露;披露的方式缺乏完整系统的规范;数据信息陈旧,披露不及时等,因此我国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还要加大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以求取得突破性进展,得到有指导意义的结论。
3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对策
根据前面对上市公司现状的分析和问题的总结,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改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对策,形成一条从现状到问题再到措施的清晰的脉络,以下将从政府、企业、社会公众三个层面完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3.1制定环境会计准则和完善相关制度
对于重污染行业,政府、社会公众和企业自身的关注程度应该有所提升,所以政府部门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且保证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强制企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以《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为指南,强制每家重污染企业披露相关信息,以减少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随意性。首先,统一环境信息披露的方式,使得环境信息披露有法可依,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形成统一的标准。强制企业采用独立的环境报告模式,从而使信息使用者对环境信息形成清晰明确的认识。其次,把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具体化,指南中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企业可以参照执行。最后,明确环境信息的计量方法,使得环境信息可以货币化,可以设置独立的会计科目来核算环境信息,如环境资产类、负债类、损益类会计科目,使得披露的内容明朗化。
3.2加强政府审计与社会监督
由于企业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会完全如实反映企业环境责任的履行情况,所以为了确保信息使用者决策的正确性,必须采用第三方鉴证机构进行监督。目前我国关于环境审计上主要是对环保补助的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确保环保资金专款专用,防止挪作他用。这远远不够,政府部门应该把环境审计提高到环境保护的高度上来。由独立的审计机构对企业发布的环境信息进行审计,引导注册会计师团体开展对环境信息审计,并发布环境审计报告,再由国家环保局进行审核。另外,政府可以通过网络渠道,充分公布上市公司相关环境信息,提高环境信息的透明度,以利于社会公众对其进行监督。
3.3提高企业环境会计人员的素质
环境会计是一门新兴的涉及多方面的学科,需要会计人员掌握丰富的知识。因此,企业可以对从事环境会计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使会计人员能够有效地把环境信息和会计知识结合起来。只要财务人员把环境会计的相关知识应用于企业实际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就能收获丰富的环境效益。理论是实践的先导,财务人员要积极探索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实务,企业要形成成熟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体系,需要在大量的实践活动中努力探索,不断总结。
3.4积极借鉴国外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经验
美国是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起步较早,在环境信息制度层面比较完善,制定了大量的环境会计法律法规与准则。美国政府要求上市公司在财务会计报告和财务分析中,把由环境问题导致治理费用增加对企业财务状况造成的影响考虑进来。要求从质和量两个方面揭露环境问题带来的成本与负债,并加以制度化。
日本对环境会计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日本环境厅是主要的推动者。为了使环境会计走向普及化、标准化。日本环境厅推行了一系列的环境会计制度。研究讨论了环境收益与环境治理的效益,并对环境成本与环境收益的计量方法做出了详细的规定,2001年,日本颁布了《环境污染物质的移动、排放登记制度》,明确规定各企业必须如实申报被列为登记对象的354种化学物质的数量。于2004年对《日本环境會计报告指南》进行了完善,制定了全面的环境因素,详细解释了环境会计的相关理论,其中包括定义、核算方法、内容和方式等。进一步规范了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日本通过企业自愿编制的环境报告单独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披露,这种环境报告时独立于年度财务报告之外的。
鉴于美国和日本两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成果,可以总结一些可靠的经验,我国政府部门应该把环境信息披露纳入绩效考核的范围,大量制定环境保护与环境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建立专门的部门进行监督,确保环保政策的切实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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