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的实地调查
2014-04-29特日格乐王建军
特日格乐 王建军
[摘 要]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不断出现新的经济现象,夜市便是其中之一。本文通过对内蒙古大学(以下简称内大)南门夜市上商品的价格、市场主体和管理制度的实地调查,对夜市形成的原因、供需过程和发展前景方面进行相关的理论分析。
[关键词] 夜市;市场机制;管理机制;完全竞争市场
中图分类号:C915 文献标识码:A
1 引言
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促进国内需求的增长,同时又给供给的延伸创造了空间。供给的增长表现为市场上出现的许多新兴产业以及新的增长点。需求和供给的增长必然促进新市场的形成。夜市作为不被人关注的一种市场形式,是如何形成以及有何作用。就其定义而言,夜市分为广义及狭义夜市。广义夜市通常指夜经济,包括餐饮、购物、娱乐、旅游、休闲、健身等几大消费服务和狭义夜市。狭义夜市仅指夜间所摆的地摊,主要以买卖一些方便携带的小型非耐用消费品及服装等为主,本文是对狭义夜市进行的调查和研究。
2 夜市的实地研究
2.1 调查对象及调查方式
调查对象:内大南门前由东到西的马路。在对呼和浩特市夜市密集点进行调查之后发现,内大南门前的夜市因具有规模大、销售商品种类多、客流量较大、摊点比较稳定等特点,所以具有代表性。
调查方式:现场调查方式。其中运用统计调查与访问调查方式,在2009年和2010年夏季,对夜市进行实地调查研究。
2.2 商品价格比较
为了解夜市商品的价格与附近商店商品价格的差距,在内大附近的一些商店里对同类商品的价格进行了解。这些商店有:小礼品店,十字绣商店,文化商城里的礼品店和文化商城东门以南的朝阳电脑城等。
2.3 市场主体调查
2.3.1消费者结构
在调查过程中,对夜市上50名消费者进行口头询问式的抽样调查。
2.3.2摊位主结构
夜市上摊位主的身份各不相同。其中一部分是属于兼职工作者,有内大的学生以及在类似满达商城卖东西的商人把商品摆出来卖;还有一部分是失业者在夜市上摆摊来挣钱维持生活,并将其当作是自己的一份职业。而这些人中大多数商人是呼和浩特市本地人,也有极少数外地人,但都居住在呼和浩特市。
2.4 夜市的管理制度
在对于摊位主的调查中,通过交谈得知:夜市形成初期,由于只有一些零星的摊主,所以并没有相关的监管制度。而随着规模的增加和矛盾的积累,建立相关的监管制度变得尤为重要,并得以逐步完善。天黑之前,内大南门前会出现许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车辆来预防夜市过早的开始而影响附近的交通。此时,摊位主即使到了其固定的摊位点也不能将其摊位摆开,只有等到附近交通拥堵情况得到缓解才开始买卖商品。
内大南门前夜市的摊位主总共有两百多家,而其摊位地点也在城管局的安排下固定不变,并且收取一定的摊位费用,距离内大南门近的摊位收取的费用要高于距离内大南门远的摊位。正是因为有这些管理机制的存在才可以使夜市能够有条不紊的顺利进行。
3 夜市的经济学分析
3.1 夜市形成的原因
(1)收入差距的加大。随着人均收入的增长将导致生产成本的上升而进一步影响物价水平的上涨,然而人均收入的增加并不代表每个人的收入都会增加。从我国近几年的基尼系数来看,大部分的社会财富仍然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而且,物价上升的幅度和收入上涨的幅度并不是时刻处于同步情况。所以收入较少的那部分人们便会选择购买一些价格相对较低的商品,而夜市上商品的价格恰好可以迎合这一部分人们的购买动机。
(2)市场信息的不对称。在市场经济中,信息不对称会促使一部分人购买价格相对较低的商品。也就是说,逆向选择的存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夜市的繁荣。
(3)由于生活节奏的加快,有些人平时没有时间去逛商场,而在上下班的途中出于便利会选择购买夜市上的商品。
(4)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收入的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使人们在茶余饭后出门散步时,随时随意的购买一些非必需品商品。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夜市的繁荣。
根据以上论述,不论是买家还是卖家,出于双方不同的利益驱使,无形间加大了夜经济的规模。
3.2 夜市的供需过程
夜市的形成过程是供给和需求同时作用而产生的结果。在原始社会的自给自足时期,由于没有过剩的产品,所以不存在市场这种交换场所。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出现了可以进行交易的过生产品进而产生了市场。当少数的几个摊主发现部分地区对某商品有一定需求时,便会在特定地点摆摊卖商品,随着需求的增加、利润的增加,促使更多的賣家进入这一小型市场。久而久之,其规模便会逐渐加大,形成现有的这一市场----夜市。由以上分析得出,市场的形成过程为少数供给者首先洞悉到潜在的市场需求而进入市场,促使需求增加,获得经济利润。而这一利润又会促使更多的卖家进入市场而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市场机制。
当夜市上的商品与商场的商品相比失去了其本有的价格优势时夜市的存在本身就会得到一定的威胁。也就是说,虽然夜市的市场形态是一种完全竞争的形式,但其运行形式及市场价格受到日市价格限制。如按下图1中的(a)图来讲,市场的供给与需求共同作用而决定了市场均衡价格Pe,市场会按照Pe的价格来进行交易,而对于夜市上的商品来讲的话,就必须要按照Pe以下的价格来进行交易,也就是图1(b)中Pe以下区间的价格进行市场的交易。
3.3 夜市的发展前景
如上所述,夜市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形成的以市场的一种补充形式而存在并发展。其繁华程度与某地区或某一城市的经济发展程度相关。经济的不断发展,也会使夜市有一定程度的发展。而当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时,可以改善人们的生活水平。此时,人们所追求的将不仅仅是物质方面的享受,而更多的演变为一种精神领域的享受。这样原本在价格方面占据比较优势的夜市也将失去其原有的竞争力。然而夜市并不会完全消失,而是会以一种新的形式继续存在下去。夜间经济的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昼间经济的一种补充;另一方面将是一种人们的消遣活动,也可以说是一种文化行为。而夜市的发展将会以更加突出这种文化行为的方式继续发展下去。
4 结束语
由上述分析可知,夜市在形成初期是由于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剩余产品,并且会形成潜在需求。当洞悉这一需求而增加供给时,便可以得到一定的利润,从而进一步增加市场供需。具体表现形式为:生产力的发展→剩余產品→潜在需求→供给增加→需求增加→供给进一步增加→需求进一步增加→形成夜市(市场)。夜市形成之后,供给和需求不会无限增加,在多种因素(市场主体、政府等)的共同影响之下,达到其均衡点;而均衡点在不受外界因素的干扰之下将保持长期的稳定状态。
夜市的市场形式无论是从买方市场还是从卖方市场来讲,都接近于完全竞争的市场形式。但是其价格并不是完全由夜市上的供需决定,而是取决于另一个市场(日市)的价格。当然,日市的价格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市场形式、市场供需、政府政策等。而夜市上商品的价格不会高于日市上相应商品的均衡价格。
夜市是一种自然形成的市场形式。起初作为一种市场的补充形式而存在,而随其发展,将更多的以一种文化形式给人们提供娱乐、休闲的场所。正如夜市的这种演变过程一样,市场本身的发展趋势也是如此。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市场上必需品的交易将会逐渐趋于一个稳定值,而奢侈品以及文化产品的交易便会不断增加。此时的市场将不再仅仅是人们进行物质交易的场所,更多的将演变为一种提供人们休闲娱乐活动的场所,交易产品也将从原先的物质产品更多的改变为文化产品(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原有的物质产品),在人们进行休闲娱乐活动的同时进行了市场上原有的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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