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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模式的借鉴意义

2014-04-29沈艳

企业导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连锁经营农产品物流

沈艳

摘 要:我国农产品流通还存在很多问题,应加快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改革现行农产品批发市场动作及管理体制,逐步形成以大型批发市场为核心,以连锁超市、零售等流通方式为补充,以现代化交易、信息、检测、储藏等技术为基础,以稳定、有序、规模化的农产品经销商队伍为主体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农产品物流体系。本文分析了美日发达国家的农产品流通模式,借鉴他国先进经验,提出我国农产品流通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农产品物流;连锁经营;农产品电子商务

一、目前我国农产品流通现状

(一)物流设施和物流技术落后导致流通过程损耗严重。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作为我国农产品流通的重要渠道,在物流与仓储方面都相对落后。同时,我国的农产品物流以常温物流或自然物流的形式为主,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损失很大。据统计,由于冷链仓储物流业发展滞后,我国蔬菜、水果出口量仅占总量的1-2%,其中80%是初级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竞争力,我国农产品损失严重,果蔬、肉类、水产品流通的腐损率分别达到20%-30%、12%、15%,仅果蔬一类每年损失就达到1000亿元以上。

(二)农村市场流通主体规模小、实力弱,大市场与小生产的矛盾突出。我国主要是分散经营的小农户为主,但一些经济发达地区也有一些规模经营的农户联合体;中间代理环节的主体比较多样化,既有各种类型的合作组织(包括政府主导和自发组织的各种专业协会),也有各种不同规模的私营收购代理公司;产地批发商和销地批发商的主体主要是各种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的购销商群体;目前我国农产品零售商的情况最复杂,包括各种农贸市场、规模大小的超市及综合性的零售店和地摊销售等。

(三)农村管理水平低下以及重复建设现象严重。据统计,我国目前有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5000多家,但具备一定规模的市场数量有限,批发市场的管理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标准化程度不高,农产品的检疫监测手段不完善,给食品安全带来隐患。

(四)农产品物流信息系统不完善,未能充分发挥其职能。我国从中央到地方的农业信息化工作体系已初步形成,全国97%的地市和80%的县级农业部门具有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机构。截至2010年底,我国涉农网站已近2万个,农业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促进了信息流动,实现了市场对接,优化了资源配置,但涉农网站盈利模式过于单一、覆盖局限于发达地区等诸多問题尚需解决。

二、发达国家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模式

发达国家农产品物流发展迅速,效益显著,其发展模式主要归结为两种。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欧美农产品物流发展模式,由于欧美农业生产者规模较大,经销农产品的超级市场发展又很快,因此批发市场的部分功能受产销一体化组织的冲击被削弱,出现了市场外流通规模不断扩大的趋势;另一种是以日本为代表的东亚农产品物流模式,由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农业生产者规模普遍较小,大型超级市场的发展落后于欧美国家,农产品批发市场作用较为突出。

(一)美国农产品物流模式。在美国从事农业生产的农场规模一般在100公顷以上,并以家庭农场为主要形式从事农产品生产,批发商经营规模化是美国农产品物流的一个明显特点。在美国有大批为农业提供各种服务的公司和组织,形成了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从农业生产到农产品的收购、运输、储存、加工、包装及销售等环节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在这种一体化农业中,原来必须由农场主自己动手的工作改由专门的公司和组织来代替完成。在美国农产品物流主体主要有政府的农产品信贷公司、销售合作社、储运商、农商联合体、产地市场或中央市场的批发商、加工商、代理商、零售商和期货投机商等组织,农场主所做的只是参加到上述组织,出售农产品。美国联邦政府每年大约支出 300亿美元以上用于公路、水利、管道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促进了该国物流业的发展。同时政府不直接干预农户的生产活动和商品的购销活动,但是政府对每一个农产品流通环节都有明确的法规来维护流通秩序、提高流通效率。美国农业部通过先进的农业统计系统来全面了解和掌握每一个农场的作物面积、长势、品种、产量等情况,政府将汇总处理后信息定期向社会发布,以此来指导农场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日本农产品物流模式。日本农产品物流的公共设施及保鲜、冷藏、运输、仓储、加工等服务体系和设备十分完备。日本的批发市场实现了与全国乃至世界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联网,能够发挥信息中心功能,可以实行按样品交易,做到商物分离。一些农产品收购站、仓库和加工厂都建有专门的铁路线,使物流中间环节少、速度快、成本低、营销效率高,同时日本还建了一个以储运技术、包装技术等物流专业技术为支撑的现代物流装备体系,可以减少农产品在储运过程中的损耗,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使农产品的标准化程度更高。在日本,农协是组织日本农民进入流通领域的关键组织,约有97%的农户加入了“农协”,90%的农产品由农协销售,80%的农业生产资料由农协采购。日本85%的蔬菜等鲜活农产品都由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拍卖交易成为农产品交易的主体方式。日本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健全,在农产品物流上给予信贷、法律等保障。例如,在日本全国层面上,由农林水产省流通局负责农产品的流通行政管理;在省市级层面上,由地方农林行政部门的流通室负责行政管理,可避免政出多门现象发生,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三、国外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对我国的借鉴

通过对发达国家农产品物流发展经验与我国农产品物流发展状况的对比分析,应借鉴其经验在我国逐步形成以大型批发市场为核心,以连锁超市、零售等流通方式为补充,以现代化交易、信息、检测、储藏等技术为基础,以稳定、有序、规模化的农产品经销商队伍为主体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农产品物流体系。

(一)建立、建全农产品物流法律、法规。政策上支持发展农产品物流,减少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成本问题,对于大型农产品物流企业要大力培育,在税收政策与投资贷款上予以优惠倾斜和扶持,改革农产品市场行政管理体制与物流运行机制,协调好地区、行业、地方政府和各部门的利益关系。

(二)完善农产品物流配套基础设施。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提高农产品物流的冷冻保鲜技术,同时,继续推行农产品“绿色通道”,保障农产品的畅通运输。

(三)培育从事农产品物流的主体,发挥各种农合组织在农产品物流中的作用。鼓励建立“农户+配送中心+超市”模式;或者参照美日的做法,成立农协,在农业生产与市场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引导农户或农产品顺利进入市场,以此更有效的推进农产品物流发展。

(四)进行农产品流通业态创新。一是经营“连锁化”。开展农产品链锁经营,依托农业龙头企业上联市场、下联生产基地和农户,通过开设直销店、连锁店等形式,不断壮大连锁网络,将更多的名特优新农产品推向市场。二是销售“超市化”。这不仅能提升农产品的市场品位,吸引更多消费者,而且有利于引导农业生产按照消费需求组织生产,提高品质,克服农副产品生产的盲目性,从而增加农民收入。三是配送“集中化”。以农产品物流中心为纽带连接供应链上下游环节,提高农产品物流配送效率。

(五)实施农产品电子商务,采用拍卖、远期合约、期货等交易方式。利用电子商务改造的农产品流通过程,形成信息流、资金流、物流、商流组成的全新农产品流通过程,避免了农业生产的盲目性,提高了农产品流通效率。

总之,我国农产品物流是弱势产业,农业生产规模较小且分散,这就需要一方面建立以批发市场为主体的农产品物流体系;另一方面也要发挥政府公共职能作用,加快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制定法律法规以规范物流市场行为,制定政策扶持和信贷税收支持,在物流与配送技术、教育、管理咨询等领域发挥有效作用。

参考文献:

[1] 俞菊生. 日本的农产品物流和批发市场[J]. 上海农村经济, 2003(4):43

[2]焦必方, 方志权. 中日鲜活农产品流通体制比较研究[M]. 上海: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2:93.

[3]贺 峰. 中国农产品物流模式构建: 基于批发市场的研究[ J] . 农业技术经济, 2006,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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