α—干扰素治疗慢性乙型肝炎不良反应的护理
2014-04-29刘圆时春梅
刘圆 时春梅
【摘要】 慢性乙型肝炎是我国的常见病、多发病,部分最终演变为肝硬化、肝癌,严重危害人类健康,如无抗病毒治疗干预预后差。α-干扰素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疗效确切,可明显抑制乙肝病毒的复制、调节免疫功能、减轻肝脏炎症及纤维化,可重复使用,目前已被广泛应用于临床。干扰素也有一些不良反应,如发热、头痛、全身酸痛、乏力、食欲不振、脱发、消瘦等,少数病人可出现白细胞降低、血小板降低、轻微精神症状等。但因疗程长、心理负担重尤其是特殊毒副作用,往往影响患者接受治疗的依赖性和耐受性而中断治疗,导致治疗的失败。所以做好干扰素毒副作用的护理对策,对提高患者耐受性和依从性具有积极作用。
【关键词】 治疗护理;早期防治;不良反应处理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2-0881-02
1 治疗前的护理
1.1 熟悉病情、掌握适应证及禁忌证,明确适应证是提高疗效的关键,注意禁忌证是患者能否顺利完成治疗的关键。α-干扰素治疗有明确的指征:即病毒复制指标阳性,处于免疫应答状态,肝功能ALT轻中度升高的炎性活动期患者。禁忌证:高血压、糖尿病、甲亢、精神病、自身免疫性疾病、过敏体质、小儿、老年、孕妇、肝硬化及SB高于正常值两倍、肝功能失代偿患者等。
1.2 患者的心理准备 治疗前应向患者告知干扰素治疗的必要性,作用机制、疗程,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使患者明白注射干扰素是必须的,出现副作用是必然的,使患者有充分作用的心理准备。
1.3 了解必要的家族史,尤其精神、内分泌病史,有相关家族史者慎用α-干扰素及密切观察。
2 治疗中的护理
2.1 心理准备 消除患者对药物副作用的恐惧心理及对疗效的担忧,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2.2 严密观察不良反应的发生,早期发现及时防治,治疗初期主要观察及防治发热、头痛、肌痛、关节痛等流感样症候。随着治疗时间的延长主要观察情绪、睡眠、精神神经反应、饮食、血液系统的改变,尤其是特殊毒副作用的临床表现,如糖尿病、甲亢、精神异常等。
2.3 定期检查,肝功能、血常规应常规检测,必要时应进行相关自身免疫功能、血糖,甲状腺功能的检查,早期可能出现ALT“反跳”现象,轻者无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加强护肝治疗,出现黄疸应及时减少药物剂量或停药。
3 常见不良反应处理对策
3.1 流感样症状 α-干扰素治疗的患者大部分均可出现,表现为发热、怕冷、头痛、乏力不适、四肢关节酸痛等,其机制可能与增加下丘脑前列腺B2(PGB2)的产生有关。多采用睡前给药,用药前0.5-1h给解热镇痛药,保持充分的饮水、休息等预防措施可减轻临床症状。体温一般在注射2-4h后上升,4-6h达到高峰,体温常在38℃-39℃,个别患者高峰时可达40℃左右,3-4h自行消退,轻者无需处理。高热体温持续不退患者必须观察体温,卧床休息,减少活动次数,给予对症处理,鼓励多饮水,防止虚脱,出汗多的患者要及时更换衣服,注意保暖,防止受凉加强心理护理。肌注干扰素发热多于应用1周后不再有发热或呈低热,仍有发热估计该患者无法耐受,应予停药。
3.2 血液系统副作用 一般发生在用药一周后,主要表现是白细胞减少、血小板轻度下降。故用药期间应1-2周检查血象,若白细胞轻度下降时,<3.0×109/L,不需停药,加用升白细胞药物口服,缩短检查血象间隔时间。当白细胞低于2.0×109/L时应停药。当血小板≤50×109/L应减少药物剂量,≤30×109/L则应停药。在白细胞下降期间应防止受凉,注意饮食卫生,并保持口腔卫生、皮肤清洁,尽量避免到公共场所,外出戴口罩。各种护理操作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3.3 干扰素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注意力不集中、失眠、易激怒、情绪改变和抑郁等精神神经反应。焦虑、失眠障碍给予心理辅导,适当应用安定后可继续接受干扰素治疗,抑郁症状最为严重,护理中应注意观察,注意病人的生活心理護理,以防意外。给予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避免不良刺激,对有严重忧郁症状应停用。
临床护士应熟悉掌握α-干扰素药理作用、副作用及预防措施,以扎实的医药护理知识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密观察、及时发现、正确处理以确保治疗顺利进行。治疗前患者的心理准备和必要的检查是必须的,应严格掌握适应证及禁忌证。治疗初期主要是流感样症候、消化道及疲乏、全身不适等副作用的防治和护理,一般副作用无需停药及处理,随着治疗的继续,出现血象改变和精神抑郁的不良反应,是减少药物剂量及终止治疗的重要原因。应加强观察,定期检查,以便及时发现毒副作用,一旦发生应立即停药,加强护理。及时有效的发现病人出现的情况,给予有效处理,以便合理、有效、全程用药,达到最佳疗效。
参考文献
[1] 成扬,邬祥惠.α-干扰素治疗慢性病毒性肝炎的严重不良反应.肝脏,1999,4(2):108-110.
[2] 黄红艳.重组干扰素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作用及护理.实用护理杂志,1995,11(12):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