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
2014-04-29朱彩娟
朱彩娟
[摘 要]企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科学有效的管理,作为企业风险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法律风险的管理和控制对于企业的经营安全和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企业自身法律风险环境和管理情况出发,设计与构建新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能很好地解决在法律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升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能力。本文主要从风险防范理念、管理模式、制度建设和管理方式对石化企业的法律管理进行讨论。
[关键词]企业;法律;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52-0231-02
法律管理是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石化行业具有投资大、地域广、战线长、高温高压、易燃易爆、高度依赖资源环境等特点,加之行政监管严格和一体化的经营格局等因素,决定了石化企业在实施管理活动过程中适用的法律多、风险大等特点。因此,石化企业应大力加强企业法制建设、高度重视企业法律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石化企业在业务体系、机构网络、工作机制方面的法律管理,提高企业重大决策的法律参与程度和水平,使法律管理得到整个企业的普遍认同,从而提高企业的总体管理水平。
1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概念
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要健康持续发展,就要遵纪守法,就需要加强对法律风险的控制和防范,因此,全方位地控制法律风险,是企业管理的重要课题,也是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法律风险无处不在,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由于权利、义务失范导致法律责任和产生实际损害,便是法律风险。在每天的生产、营销、物流、资金往来等繁杂的工作中处处都有想象不到的危机,稍有不慎,就有全军覆没的危险。但是,法律风险却是完全可以预防与控制的。从法律的视角来看,依法取得权利、依法行使权利,以及履行义务、保护权利的过程,就是企业经营管理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企业往往会遇到基于法律环境产生的与权利、义务有关的风险。比如,企业与政府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股东相互之间,以及客户、员工之间等,都有可能由于权利、义务的不对称所导致的各类法律关系产生矛盾。所有这些,都可能发生法律风险。法律风险与其他相关风险一般都会交织在一起。发生纠纷长期无法得到解决,只能付诸法律裁决。这是当事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结局,但是正是由于当事双方往往都缺乏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没有采取有效的法律风险预防措施,因此只能走向法庭。
2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困境分析
目前大多数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最普遍的模式是聘请外部法律专业人士进行法务管理或设立内部法务管理机构、设立专职法务人员,通过企业法律顾问开展专项法律事务工作来实现对法律风险的防范和控制。主要表现在:①事前预防法律风险的目标很难实现。从风险防控的角度来说,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最理想的状态是能够实现对法律风险的事前预防,即通过有效的管理手段使企业尽可能地不发生或少发生法律风险,而不是等到风险发生之后再去处理和解决;②难以妥善处理企业法律风险控制与业务发展之间的矛盾。目前多数企业要么一味迁就业务的发展而放弃必要的风险控制,要么采取了不必要的风险控制而影响了业务的合理发展。原因在于法律风险控制策略的决策往往是法律部门一个部门决定,业务部门并不参与,也没有一套科学的方法确定风险大小的判断,通常是根据以往的经验推断或对风险的直观感受来确定,从而导致了无法从全局的角度来客观精确地衡量法律风险,而只能采取单一的控制策略;③法律风险管理资源严重不足。大多数企业总感觉现有法律岗位人员少,管理缺人,业务多而分散,不能满足日常经营活动对法律风险管理的需要,但短时间内又无法解决。原因有两方面:一是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局限于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法务人员身陷于烦琐的、重复性的事务性工作,这种工作模式导致企业无法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去认识法律风险,并进行更高层次的归纳和分析,进而也无法提出统筹、高效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二是法律风险管理责任过分集中于法律部门,不能调动整个企业的资源来满足风险管理的需求;④法律风险管理的工作质量基本由法律顾问的个人素质决定。如果企业的法律顾问经验丰富、专业技能高,则法律风险管理的工作质量相对就比较高,反之则有所下降,这显然不利于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水平面的提升。原因在于没有一套科学、标准的法律风险管理方法和工具可供法律顾问使用。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自身存在的不足与缺陷正是目前大多数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困境产生的原因,而这些不足又正是以事务管理为核心的传统法律风险管理模式所固有的、不可避免的。因此,要解决法律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就必须转换法律风险管理的模式,重新构建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
3 加强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控的措施
3.1 确保法律管理建立在正确法律风险防范理念之上
理念具有基础和导向作用,法律风险虽然客观存在,但不是不可防和不可控的,几乎所有的重大法律风险隐患都源于人员的不规范行为,如果能够事先采取必要措施,可以防范和控制大部分法律风险案件的发生,或将风险隐患控制在初始阶段和将损失控制到最小化。因此,石化企业的法律管理应建立在坚实的法律风险防范理念基础之上,必须加大宣传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管理意义、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提高管理层、业务人员和法律人员的共同认识。
3.2 确保法律管理拥有适宜的法律管理模式
我国石化企业业务综合性较强、内部体制关系较复杂。一般企业内部不仅有石油业务,还有工程建设和工程技术服务、矿区服务等业务。在内部体制上,上市业务实行分公司体制,未上市业务实行母子公司体制,海外业务大都是股权式合资与合同式合作。因此,石化企业的法律管理要在充分考虑到企业实际特点的情况下,加强集中管控,协调并妥善处理好安全与效率的关系。石化企业应遵循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分级分权与合理授权相结合,区别上市与未上市、生产企业与经营企业、国内企业与海外企业的基本原则,实行总部和地区企业相对集中的分级管理模式,合理划分总部与企业管理权限:对于处于市场优势地位的上市生产单位,其受到强制性法律法规的管控更严格,应由总部直接管理重大投资、交易和纠纷事项,授权地区企业管理其他业务,并集中管理地区企业的各级法律业务;对于工程建设及工程技术等未上市经营单位,总部应以业务指导为主进行适度管控,由地区企业自行管理常规业务;对于海外企业,总部对重大事项的处理应以协调和指导为主,并授权海外企业法律部门对具体业务进行处理。这样的相对集中的区别化分级式管理模式不仅可以有效实现石化企业法律管理思想,而且可以适应不同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和风险防控需求,提高石化企业的法律管理效率。
3.3 确保法律管理为制度建设做好保障
加强石化企业的法制建设、提高石化企业的法律管理效率的关键在于良好制度的建设。以往法律部门仅审查企业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很少关心制度设计中的权责关系,往往由业务部门按照自身职能作用发挥角度起草制度,其制度的设计往往缺乏业务衔接,而且存在着很多缺陷,影响了制度的实施效果,因此石化企业的法律部门应对制度建设进行统一管理,提升法律管理在制度建设中的作用,改观制度设计:一要革新制度设计程序。制度的设计应严格执行按计划制订、共同论证、系统评审和集体决策的程序进行,并由主要领导组织常务会议对重要制度进行审议,解决制度部门化及制度间交叉矛盾的问题。二要优化制度内容,提高制度质量。打破一事一议的局面,遵循业务管理规律和制度实施的可操作性,从企业管理和企业科学治理的高度对每一项制度进行统筹和设计,协调不同管理者之间的业务关系、平衡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权责。通过对制度内容的不断优化,来改进和完善管理中存在的管理体制调整、职能角色定位、业务界面划分和运行机制等问题。三要将包括法律部门在内的各业务部门在各项业务中的作用具体化在相关业务制度中,并嵌入相关业务流程,这样可以促进部门间的融合,强化部门职责的落实。四要规范制度实施机制,提高制度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整合制度与各管理体系,将制度与体系要求融合成一套管理规范,形成统一规范平台,以避免在具体落实中产生制度的重复交叉和矛盾现象。
参考文献:
[1]刘光.论我国企业法律风险之防范[J].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10,4(6).
[2]王凯.论当前我国保险企业法律风险成因和管理[J].社会科学家,201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