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如何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防冒领工作
2014-04-29郑淑
郑淑
[摘 要]随着我国制度不断健全和社会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养老保险也是国家对退休老人的有效保障制度,本是一件利民利国的好事,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会遇到养老金冒领的事件发生,本文就当前的养老金冒领现象进行简要的分析,并就当前的问题预防提出笔者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企业;养老金;冒领;预防;建议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52-0223-02
养老保险是社会进步的体现,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事业,逐渐发展已经慢慢趋于成熟,养老金的发放工作是养老保险的重要工作之一,但是在实际的发放过程中会出现一些冒领现象,这对养老工作的稳定和社会的发展有不良的影响,如何让养老金领取制度更加完善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1 企业养老金冒领问题的原因
首先是认识上的错误。很多人认为,养老金是国家的钱,自己生活在这个国家,干了一辈子的活,老了要有人来管,国家就是自己的救星,这钱能多了不能少了,所以大多数冒领的人员都是抱着这种心态,究其根源还是利益的关系。
其次是养老管理工作中的不合理。在养老政策实施以来,管理工作就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养老金的发放是有年龄限制的,在养老金发放后,职工在退休后脱离了原来的单位,所以社保工作人员在做统计工作时,不能很好地掌握离退休人员的生活状况,养老保险的终止工作主要是依靠原单位和家属的自觉性,社保的管理工作限于自身的人力和财力的支持,所以在人员的认证上,只是简单地在形式的办理上。由于社保机构对工作没有做到位,对离退休人员的宣传教育不够及时,查处的力度不够大,对于养老金在领取时的审核、按时发放等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一些地区时而发生冒领事件。
最后是养老保险制度上的缺陷。当前法律的规定中,已经对相关的内容做出了要求,对冒领养老金的人员做出相应的惩罚制度,但是社保工作人员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缺乏具体的措施和政策的配合,所以社保部门在追回这些钱财时往往处于被动的局面,有线索有头绪,查证后的工作不好开展,容易出现混乱的状态。
2 企业养老金冒领的预防机制
俗话说“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任何事件在发生之前如果做好预防工作,发生的概率就会大幅度降低,所以要防止养老金的冒领,重点就是要做好预防工作,形成有效的预防机制。
2.1 强化关于养老金冒领的认识工作
鉴于离退休人员的年龄问题,可能他们对于法律的概念不是很强,所以有时即使是做了这样的事,还是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企业养老金管理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宣传工作,让离退休人员或是其亲属能够清楚认识到自己冒领的行为是可耻的、违法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认识程度,和对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的认知,使离退休人员和家属提高法律的意识,尊重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法律法规。
2.2 完善企业养老金的管理
首先可以创设全国性的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网络。现在是个信息时代,信息的分享和联系是很重要的,所以要建立全国性的社会养老保险网络是必要的,在建立时要注意的是:一是目的要明确,明确建立全国性的社会养老保险网络,方便离退休人员的异地转移的业务办理,也方便工作人员在查询时的简单快捷。二是要采取一定的具体措施,强化对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建立社区化的管理方式,减少社保工作机构的管理成本问题,降低养老金冒领的概率。
做好离退休人员的记录工作,才能为下一步的工作打好基础,建立健全的离退休人员名单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一方面借助科技的力量,充分借助计算机技术和网络对人员的指纹进行采集工作,建立一个庞大的指纹数据库,科学地验证养老金领取时的手续问题,为养老金的领取提供科学的依据,对离退休人员指纹认证,可以有效确定人员的身份信息,把工作化为一次性解决的难题,为以后工作的开展提供方便又节省人力和物力;另一方面可以对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的领取工作进行详细的统计,完善各个地区离退休人员的资料统计和整理,输入计算机中,建立基本的人员数据库。
其次要对异地人员做好审查。有些离退休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时会遇到异地的情况,这样的人员还是占一部分的,所以完善异地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审查机制刻不容缓,社保机构的工作人员要掌握好离退休人员异地领取资格的审查工作,做好领取资格的认证工作,保证离退休人员能按时足额地领取到自己的养老金,避免延误时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社保机构要及时与当地有关部门做好沟通工作,防止有人利用这个空当,伪造一些材料提交给社保机构,来骗取养老金,发现这种行为应该进行严厉的处罚。
2.3 依据法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
首先社保机构可以设立走访制度。对享受养老金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进行定期或是不定期的调查工作,发放一些调查表格,对离退休人员进行近期生活、健康等状况的核实,可以借助当地各社区及街道办事处或是村委会来协助调查的完成,为离退休人员开具必要的证明书。社保机构在对调查表的回收过程中要注意调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社保机构有权利对那些证明不够明确,调查表不够完整的人员停止养老金的发放,必须经过有效证明后才能对其进行养老金的发放工作。
其次要做好事中的控制。冒领事件如果发生了,那么对于社保机构要注意对事态的掌控。首先社保机构可以建立稽查制度,建立长时间的监控机制,要做到定期对人员的信息进行稽查,强化对养老金的发放的要求,对冒领者给予适当的处分和严肃的要求。再者要做到信息的及时共享。社保机构要与政府部门做好统筹的工作,及时掌握离退休人员的死亡状况;社保机构要对异地发放养老金的人员进行及时的核查工作;社保机构在一定范围内建立社保监督员,帮助机构一起做好防治工作。可以健全举报的制度。社保机构可以创设邮箱、电话、举报箱等设施,建立奖励制度。防范工作要从群众抓起,发挥群众的力量,由于社保机构职位的限制,在涉及这些情况时,往往得不到准确的答案,容易被蒙蔽。借助群众的力量能把难题的难度降低。社保机构可以对社会人员进行鼓励,对举报冒领养老金的人员,在完成核实情况属实后,进行适当金钱奖励,对于那些冒领数额较大的事件,可以加大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社保机构还可以建立及时反馈制度,社保机构在养老金的发放管理、各地之间的及时核查,定期进行沟通和交换意见,能有效防止冒领行为的发生,借助网络这一有力的帮手,把信息数字化、网络化,加强对查询等服务的监管工作。
养老金的冒领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有损于人民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所以借助法律的手段进行限制,可以有效地预防冒领现象的发生。要根据法律所要求的和规章制度的建立,制定出科学性的养老金冒领惩罚制度和解决办法。在已经出现冒领事件后,对有不良意图的人员依法进行惩罚,全力追回被冒领的养老金,适当增加罚金制度,对没有偿还能力的人员,依法进行强制社区服务等措施。
3 结 论
冒领本身就是违法的,没有法律依据的,所以在冒领行为发生后,社保机构只能借助法律的武器维护国家和群众的利益,处罚不是目的,是一种有效的防治手段。加大惩罚的力度是为了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让一些投机取巧者放弃以身试法的准备。再者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专项整治、举报、检查等工作,及时发现冒领的行为。在对冒领者进行金钱的处罚基础上,还要注意对其道德上的谴责。法律的设置为社保保障制度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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