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听觉到运动觉的教育艺术
2014-04-29周骏
周骏
[摘要]达尔克罗兹音乐教育核心的教育内容为体态律动与视唱练耳,为后来的奥尔夫教学法以及柯达伊教学法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本文简要对达尔克罗兹音乐教育的理论来源、核心内容体态律动以及听觉基础上的视唱练耳作简要分析,以期对读者在认识较为普及的奥尔夫教学法的同时,对达尔克罗兹教育体系有一定的了解。
[关键词]达尔克罗兹;体态律动;视唱练耳
达尔克罗兹是(1965-1950年),世界著名的瑞士作曲家、音乐教育家,他实验并创建了一整套的音乐教育体系。1906年出版了由五个部分组成的《达尔克罗兹体态律动教学法》在当时产生了巨大的反响。1930年发表了《体态律动、艺术和教育》等著作。他的体系为后来20世纪的音乐教育改革和音乐教育家树立了典范,也影响到奥尔夫教学法和柯达伊教学法的形成,具有创新和先导意义。
一、达尔克罗兹教育体系与音乐的本质联系
“它(音乐)的地位是神奇的、像谜一样的。当诗歌、雕塑和绘画永远只作为提高了的人生的表现者时,音乐却只是它的一种比喻”。音乐在艺术教育中的特殊地位远远超过了其他艺术,它存在于人的内心,不同的人听同一首作品会带来不一样的艺术感受,同一个人听不同风格的音乐作品或者在不同氛围下、情绪下听同一首作品也会有不同的音乐感受。这说明音响所带来的感动只是诱导,帮把听众自己的“内心音乐”表达出来,表达的丰富程度,取决于人们的音乐感知力的高低。既然音乐具有这样特殊的“气质”,那么音乐教育是不是也应该具有属于音乐本身的那种“特殊性”呢?答案那是当然的。达尔克罗兹认为“音乐教育界依然因循守旧地维护着传统的教学方式和规则,尤其是相当普遍地存在着过分注重技能训练而忽视音乐表现力的问题。”这样的问题到现在还依然存在,不论是普通音乐教学还是专业音乐教育,将音乐课作为理论课,一味的运用教授法来“讲授”,让学生们以做习题的方式来汇报作业,真是可笑之极。
二、达尔克罗兹教育理论的来源
音乐教育它是一种感觉的教育,它对人们的培育是潜移默化的一种心灵上的滋润。柏拉图就曾指出“如果一个人,在心灵里有内在的精神状态美,在有形的体态举止上也有一种与之相应的协调美,那就成为一个兼有内秀外美者,这不仅是最美的境界,而且是最可爱的境界。”音乐的功能就在于将一个人培养成为内外皆“美”的人(外是形体线条美,内是心灵纯洁美)。达尔克罗兹理论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也受到了希腊哲学观点的影响。
三、达尔克罗兹教育体系中的体态律动
达尔克罗兹的教育体系包涵三部分的内容:体态律动、视唱练耳、即兴。其中处于核心地位的是体态律动,他认为:
“生命的成长首先来自感官的感受和印象,而一切感觉和印象的获得在于运动”。这句话可以说是达尔克罗兹音乐教育体系的核心思想的来源一点也不为过。体态律动其实就是用身体作为一种乐器来体验音乐,通过身体的各种动作,比如:走、跑、跳、跃、奔腾、歌唱、说话等等动作来感知音乐中的各种元素,通过动作来阐释音乐。更甚至在其教学体系中有着音乐与身体运动对应的表现要素,比如:音色对应着身体不同部位的表示等。这样可以将人们体验到的声音感觉与身体的肌肉感觉结合在一起,在听觉与情感,情感与动作,动作与思维之间产生关联,不断加强学生们的音乐感受能力,动作协调能力,情感思维能力等。
四、达尔克罗兹教育体系中的视唱练耳
达尔克罗兹指出:“一切音乐教育都应当建立在听觉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模仿和数学运算的训练上。听觉是学习音乐、体验音乐、表现音乐之根源,一切的跟音乐有关的实践活动都需要有良好的听觉能力,在其教学体系中视唱练耳是和体态律动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它和传统的视唱练耳教学中的教学模式两般三样。在视唱练耳教学中以固定唱名法为主要教学手段,以培养学生的绝对音感。主要的教学原理就是以动作为纽带连接音响与音符,最后使无形的音乐转为理性的音乐知识,其理论过程就是理性到感性再回到理性的认知过程。具体的教学内容包含有强弱力度规则13项,乐句规则14项,重音规则7项。比如:“1.所有上行旋律须用加强唱出,下行旋律则用减弱歌唱等。”这样的内容涉及主要帮助学生理解音乐,提示动作。
五、小结
达尔克罗兹认为:“作为具有思想和行为的人类,我们的自由依赖于精神节奏和身体节奏的结合。”这说明音乐教育首先是对音响和情感的体验,而这样的体验是以音乐与身体运动的结合为基础。体态律动作为达尔克罗兹的核心思想贯穿于其教育体系三部分的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