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声乐教学的特点
2014-04-29刘秋娥吕晓宇王亚旗
刘秋娥 吕晓宇 王亚旗
[摘要]声乐是歌唱的艺术,即是音乐化了的语言,声乐以歌声为媒介传达情感,而声乐的教学工作则是一门科学,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必须遵守一些自然规律和教学原则。我们必须明确声乐的艺术性质,在教学时,应运用巧妙的手法和恰当的语言表达,遵循启发式等的教学范式来进行声乐艺术的教授。
[关键词]声乐教学;情感体验;教学工作;教学原则;教学范式
一、声乐教学中的情感体验激发
语言是人类的基本交际媒介,而歌唱是人们在生活语言的基础上延展出的艺术类媒介,可谓是语言的升华。在音乐的空间里,音乐是情感的艺术,任何一首音乐作品都是饱含情感的产物,所以在声乐教学中不仅应该以语言为切入口授予学生一些基本的理论知识,更应该引导学生以情感体验为导向去感受声乐的真谛所在,也就是以声乐艺术为核心,促进学生对音乐的理解,并提高学生的听觉表现为基础的歌唱情感能力。音乐通过特有的方式表达了作品人物的内心世界,学生们在通过语言的教授阶段时只是初步对声乐作品的某些性质有所了解,而真实的情感体验才能使其深入理解到音乐的本质。体验是音乐的一个重要特征,与此同时,学生应当演唱足够数量的作品,如中外艺术歌曲、传统民族音乐及歌剧咏叹调等,储备一定的演唱经验,才能具备较丰富的音乐素材、音乐语言及音乐文化等基本声乐要素。
声乐教学不同于音乐学科中的其他科目,其实质是较为抽象的教学,一直以来的声乐教学,几乎是以感觉为导向的,教与学的双方往往都需要投入极多的精力与时间,所以有人说声乐是音乐学科中最难学与难教的学科。我认为在声乐教学中我们不仅应该坚持“凡音之起,由人心声也”的感情主导原则,更应该培养学生的二度创作精神,能够对音乐有独特的品味与再创作,这事实上才是声乐教学的最终目的。如以上所说,声乐教学中要充分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在实践教学时注意挖掘音乐形象的情感因素,引导学生对音乐作品的旋律、节奏、调式、和声和调性都有全面的体验。以此使学生将音乐作品与生活经验联系在一起,运用生动形象的教学语言、诗歌、故事、丰富和美丽的情感色彩及图画等等,激发学生的联想与想象。
二、声乐教学中的再创造培育
沈沈湘先生曾分析说:“音乐是表演艺术,一个歌唱家需要有分析、理解作品内容和体验作品感情的能力,并且会用歌声去表达作品的内容、思想感情,这是我们应当具备的表现能力:首先是对音乐作品中所反映的生活及人物的思想感情、神态和事物的内涵有观察、分析和理解的能力。其次是对音乐语言、音乐表现手段所表现的感情有感受、体验和认识的能力。最后需要善于运用歌唱的技能技巧,把所理解的内容,感受到的情感用歌声表现出来。”这便说明了在声乐教学中对音乐知识有所了解与掌握是初步的教学目标,让学生对音乐作品的感情有所体验与延展是进一步的教学目标,而使学生在以上的基础上将自身的理解与感悟进行再创造才是最终的教学目的。
词曲作者写出一件作品,这就是所谓的第一创作,而再创作是需要音乐演唱者自己来完成的。我们知道,同样的一首歌曲,不一样的演唱者来演唱所传递出的效果也是截然不同的。有的音乐作品从曲式上来看,是很简单的,结构也不复杂,但如果是通过一个优秀的演唱者恰到好处地细腻表演,唱出的东西是更具感染力的。这就是为什么在声乐教学中必须强调对学生的再创造能力的培育。例如我国的民间音乐可谓是琳琅满目,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但很多曲目都有着不同的表现手段。技巧的不同、风格的各异都是可能进行再创作的契机,所以在学生学习中国民族声乐曲目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培养学生自觉地继承与发扬的品质,与此同时也需要兼顾对国外声乐各个派系的唱法和表现手段的了解,使学生的再创作建立一个全面且多元化的知识体系之上。
在教学过程中,还应该注意的是挖掘音乐作品最原生态的情感因素,使学生的学习以词曲有机的结合为基础,通过丰富的想象和情感体验对音乐作品给予准确的演唱发挥,从而完美地塑造声乐艺术的感人形象。对于地域性不同的民乐,要培养学生对地方语言特色的基本了解,在再创作的过程中一定得结合乐曲相应的语言背景,紧密地伴随曲调节奏的起伏,增强旋律与节奏的音乐表现,以此使学生对乐曲的本质有着合理的诠释与再发挥。
三、声乐教学中情感与实践的结合
以上强调了在声乐教学中对学生情感体验与再创作的重要性,那么在具体实际教学操作中,怎样将这两个至关重要的因素有机结合,则是教学成败的关键所在。歌唱表演是一门技巧性很强的学科,不过最能激发学生歌唱激情的是具有艺术性的教学方式,所以要求教师的教学要富有情感性,而这样的情感性必须要落实到教学和艺术实践的每一个环节中,这样才能够使学生的再创作与情感体验得以有机互动,产生出一个良性循环的学习模式。
在平日的声乐教学中,我们可以要求学生在练声中养成深刻感受、分析作品的良好习惯,把每件作品和每条练声曲都演唱得尽量准确与完美,以此使学生从常规的技能训练过渡到有意识的歌词需要,从而使学生对音乐作品进行感受体验,不仅为其将来驾驭难度较大的音乐作品打好基础,也是为其从模仿到理解再到创作的进程创造条件。这样既能够提高学生的艺术感受能力,增加了教学的艺术性,也使学生的心灵得到陶冶,让学生认识到美好的演唱是情感与技巧的完美结合,使学生逐渐养成发声必有情的自觉意识,这是再创作出感人深刻作品的根本与核心。
声乐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歌唱的技巧是以经验知识为基础的,必须通过无数的实践训练得以巩固。我们必须明确,优秀的歌唱是正确的发声方法长期的培养与情感体验的结合及自我体悟的表达的结果。所以教师在注重课堂训练的同时还应该尽可能多地为学生提供艺术实践的机会,如组织学生去欣赏音乐会、参加观摩课、参加演出等艺术活动。参加舞台实践类的活动,学生会把平日里声乐学习中的情感体验与艺术技巧通过舞台实践得以验证,并获得知识的积累与巩固,逐渐上升为自身切实感受的理性认识,将歌唱心理与歌唱技巧相统一,将其眼之所见、耳之所闻转变为心之所想、口之所唱,由此从学会审美过渡到创造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