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伯雷与狂欢化
2014-04-29曾艳兵
曾艳兵
法国作家拉伯雷(Rabelais 1494—1553)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巨人”,他不仅是伟大的作家,而且还通晓医学、天文、地理、数学、哲学、神学、音乐、植物学、建筑、法律、教育等多种学科,以及希腊文、拉丁文、希伯来文等多种文字。据说,他大约30岁时进入蒙帕利埃大学医学院学习,仅两个月就拿到了毕业文凭。即便是巨人,这文凭似乎也拿得太快了些,使我们对巨人的分量多少有些疑惑。据说,他临终时曾说:“谢幕吧,喜剧演完了。”在他看来,人生就是一部喜剧,一部欢乐的喜剧。拉伯雷甚至佩服自己的笑话,他经常使用的口吻与语气是:“我的小朋友们,快乐吧!开心吧!”对于这位伟大的巨人,俄罗斯著名理论家巴赫金是这样评价的:“在欧洲文学的伟大创建者行列之中,拉伯雷名列前茅……人们一直认为他不只是一个一般意义上的伟大作家,而且是一个智者和先知。……在近代文学的这些创建者中,他是最民主的一个。但对于我们来说,最主要的是,他与民间源头的联系比其他人更紧密、更本质,而这些民间源头是独具特色的;这些源头决定了他的整个形象及其艺术世界观。……任何教条主义、任何专横性、任何片面的严肃性都不可能与拉伯雷的形象共融,这些形象与一切完成性和稳定性、一切狭隘的严肃性、与思想和世界观领域里的一切现成性都是相敌对的。”
在巴赫金看来,拉伯雷最主要的创建就是“他与民间源头的联系比其他人更紧密、更本质”,这些民间源头最主要的内容就是“狂欢化”(carnivalization)。巴赫金一生重点研究过两位作家:一个是拉伯雷,一个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如果说拉伯雷代表着狂欢精神的话,陀思妥耶夫斯基则正好相反,代表着一种残酷受难的精神。当然,巴赫金论及陀思妥耶夫斯基时,主要谈论的是他的复调小说。何以《巨人传》集中地体现了民间源头狂欢化特征呢?在此我们先对小说作一简单介绍。
《巨人传》一直到2007年中国大陆才出现了第一个全译本 (《巨人传》,成钰亭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版)。作者在前言中写道:“著名的酒友们,还有你们,尊贵的生大疮的人——因为我的书不是写给别人,而是写给你们的——”19世纪著名法国诗人波德莱尔的《恶之花》的著名前言:“你——虚伪的读者”,或许来源于此,而20世纪著名英国诗人艾略特的《荒原》中的诗句“你!虚伪的读者!——我的同类——我的兄弟!”则显然来源于波德莱尔。这里,嘲讽与自讽相结合,已经颇有狂欢的意味。
小说描写巨人国王父子的故事。小说结构散漫,但却立意高远,这正像作者所欣赏的苏格拉底一样,外表丑陋,但心灵高尚。主人公高康大(Gargantua),他母亲怀孕期达11个月。他从母亲的左耳生出,这正如雅典娜从宙斯的头颅里蹦出来一样。他一生下来就大声叫喊:“要喝!要喝!要喝!”“好像邀请大家都来喝酒似的”,声音之大,如雷贯耳。于是他父亲在老远的地方喊道:“高康大(原意是“好大的喉咙”)!”高康大由此得名。“为了平息孩子的喊叫,人们给他喝了许多酒。”从此之后,这孩子不说是喝酒成性,至少也是酒精依赖了。他食量惊人,要吃一万多头奶牛的奶。他身材高大,力大无穷。他起先接受经院教育,越学越蠢,后接受人文主义教育,则越来越聪明。再后来他勇敢地击败外族入侵,修建了德廉美修道院(Theleme,意为自由意志)。他的修道院的信条是“随心所欲,各行其是”。这似乎有点后现代“怎样都行”的味道。高康大老年得子,这就是自幼力大无穷的庞大固埃(Pantagruel)。庞大固埃长大后云游四方,最后来到巴黎。他结识了知识丰富的中年人巴汝奇。巴汝奇想结婚,征求庞大固埃的意见。他们拿不定主意。于是去请教能人,后来他们被告之:答案在印度和中国之间某个地方的神瓶上。于是,他们远涉重洋,寻找神瓶。他们有了许多经历和见闻。最后巴汝奇在一个小殿堂里见到了神瓶,同时还听到空中有个声音 “喝吧”(Trinch,drink,为碰杯、干杯的意思)。“这个字全世界通用,到处有名,谁也听得懂,它的意思是‘喝。”
小说一开始是喝酒狂欢,到末了还是狂欢喝酒,可以说,狂欢是贯穿整部小说的最重要主题。高康大的父亲是“当时一个乐天派,爱喝酒,酒到杯干,世无敌手,同时还热爱咸肉”。高康大出生之前,他父亲宴请全体市民,狂欢作乐。“饭后大家一齐涌到柳树林里,在茂盛的草地上,随着轻快的笛声和柔和的风笛愉快地尽兴跳舞。看见他们这样得意,真给人以此乐只应天上有的感觉。”舞后他们又是饭后小酌,“于是霎时间酒瓶走、火腿奔、碗飞、杯响”,热闹非凡。这是一场真正的民间狂欢。“狂欢是荒诞的身体的庆典:丰腴的宴席、烈性酒、纵欲。在这样的场景中,官方文化被完全推翻颠灭。”在小说最后,当庞大固埃和巴汝奇找到神瓶时,他们发现所喝的泉水也具有想象的酒的味道。非但如此,他们发现“喝”才是人类的本能。当然简单的、单纯的喝,动物也会,而 “喝爽口的美酒”却只有人类方可为之。原来人与动物的最根本区别就在这里。这与后来法国18世纪启蒙作家博马舍《费加罗的婚礼》里的丑角说的那句名言:“人是不渴而饮,四季有性欲的动物”,还真是如出一辙。于是,“大家举杯”,狂饮作乐。在巴赫金看来,狂欢化源自狂欢式,狂欢式又源于狂欢节。
狂欢节是民间的一种庆典活动,其源头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譬如古罗马的农神节。在狂欢节里人们可以打破等级秩序,一起狂欢。巴赫金说:“狂欢节最重要的价值在于:颠覆等级制,主张平等的对话精神,坚持开放性,强调未完成性、变易性、双重性,崇尚交替与变更的精神,摧毁一切与变更一切的精神,死亡与新生的精神。”一切狂欢节式的庆贺、仪礼、形式的总和就是狂欢式。“狂欢式是没有舞台、不分演员和观众的一种游艺……而狂欢式的生活,是脱离了常轨的生活,在某种程度上是‘翻了个的生活,是‘反面的生活。”“在狂欢节上是生活本身在表演,而表演又暂时变成了生活本身。狂欢节的特殊本性,其特殊的存在性质就在于此。”当狂欢式转为文学语言时狂欢化便产生了。在西方狂欢化传统几乎从来没有中断过。不过到了文艺复兴,狂欢化体现为对意识、世界观和文学的直接狂欢化。拉伯雷的《巨人传》最集中、最鲜明地体现了文艺复兴时期的狂欢化特征。
小说中主人公高康大似乎一天到晚都处在狂欢之中。“他一天到晚在泥坑里打滚……在鞋上小便,在内衣里大便,用袖子擤鼻涕,让鼻涕流在汤里,到处弄得一团脏,用拖鞋喝酒……到处呕吐,胡说八道,一句话翻过来倒过去,牛头不对马嘴,指桑骂槐,颠倒黑白……”高康大完全没有顾忌,任性而为。甚至他在擦屁股时也能表现出惊人的智慧。他曾经在巴黎一泡尿“冲死了二十六万零四百一十八人,女人和孩子还不算”,他将圣母院大钟摘下来给他的马当铃铛。在狂欢方面,高康大之子庞大固埃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上学读书的时候,他曾搬来一块大石头,让学生们在上面“喝酒,吃火腿,吃包子”。他走到哪里,就把狂欢带到哪里。这正如作者自己的追求:“对于我,只要有人说我、称道我是笑谈能手,好伙伴,我就感到荣耀和光彩,单凭这个头衔,只要有乐观派在场,我都能受到欢迎。”
关于狂欢的原因,德国理论家奥尔巴赫是这样解释的:“在拉伯雷那里,已不再有原罪和末日审判,于是也就没有了对死亡的超验恐惧。作为大自然的一部分,人喜欢自己充满生气的生活,喜欢自己的躯体的种种功能和自己精神的种种力量,和大自然的其他造物一样,他也将自然消亡。拉伯雷的爱,他对知识的渴求,他的语言模仿力,都属于人和大自然的充满生气的生活;借此他成了诗人,因为这就是他,甚至成了一个抒情诗人,尽管并不是感情充沛。他的现实主义的模仿针对的是凯旋的尘世生活,而且这完全是反基督教的;它与中世纪晚期的造物现实主义体现的思想形成鲜明对比,因而他的背离中世纪也恰恰在他的文体中的中世纪特征里表现得最为突出;它们完全改变了目的和功能。”
在奥尔巴赫的《模仿论》中,第十一章为“庞大固埃嘴里的世界”。该章主要涉及《巨人传》第二部第32章的内容。庞大固埃的军队在御敌征讨的途中突然遭遇倾盆大雨,庞大固埃命令士兵紧紧靠在一起,他伸出自己的半个舌头为他们遮风挡雨。作者自己在他的舌头大棚下找不到位置,于是他奋力爬上舌头,走了大约两法里,终于来到了庞大固埃的嘴里。“哎呀,我的老天爷,我的老天奶奶,你们知道我都看到了什么!”原来,一个崭新的世界展现在读者面前:“我看见有如丹麦的高山(我想那一定是他的牙齿)、很多的大岩石,还有辽阔的草原,广大的森林,高大坚固的城市,这些城市比起里昂和普瓦蒂埃来,绝不比它们小。”在庞大固埃的舌头上,竟然还行走着一个种白菜的人,他正挑着一担白菜到城里去卖。在他看来,舌头的外边还有“一个新天地”。
这就是发现新世界的主题,探险的主题。文艺复兴时代就是一个地理大发现的时代。马克思和恩格斯论述道:“美洲的发现、绕过非洲的航行,给新兴的资产阶级开辟了新天地。东印度和中国的市场、美洲的殖民化、对殖民地的贸易、交换手段和一般商品的增加,使商业、航海和工业空前高涨,因而使正在崩溃的封建社会内部的革命因素迅速发展。”奥尔巴赫认为:“这是文艺复兴和以后两个世纪最重要的主题之一,这是政治、宗教、经济和哲学革命的杠杆主题之一。它曾一再出现;或者是作家让某一个情节发生在那个新的模糊不清的世界里,在那里勾画出一个比欧洲的状况更纯净更天然的状态,这就使他们有可能采用一种有效同时又披着略有些魅力面纱的形式批判本地的现状;或者是作家们将那些陌生国度的某个居民引入欧洲世界,通过他天真的惊奇甚至他对这里看到的东西的反应,让他们对欧洲现状的批判跃然纸上;在这两种情况下,这一主题都具有一种革命的、动摇现状的力量,这一力量将现状置于更广泛的关联之中,从而使它具有相对性。”发现了新世界的人们自然有理由狂欢。
为了充分地表现这个狂欢的世界,拉伯雷独具匠心地运用了一种混合的文体。这与拉伯雷看待和理解世界的原则是分不开的。拉伯雷认为:各种事件、历险、知识领域、比例和风格可以旋风式地相互混杂运用。总之,“在他那里不存在任何美学标准:一切和一切都是和谐一致的。日常生活的现实被嵌进极难想象的幻象之中,粗俗之极的闹剧中充溢着渊博的学识,哲理伦理亮点出现在猥亵的话语和故事里。这一切的中世纪特征要远远大于古典文化的特征,至少在古典文化中,‘笑谈事实向两边的摆幅没有如此之大;因此就需要中世纪的文体混用。”混合的文体正好适应了那个“混合的世界”,“混合的世界”就是没有了等级秩序的狂欢的世界。
在美国当代理论家哈桑看来,拉伯雷的这种“狂欢化”其实就是现如今后现代主义的基本特点。哈桑说:“这个词自然是巴赫金的创造,它丰富地涵盖了不确定性、支离破碎性、非原则化、无我性、反讽、种类混杂等等。……但这个词还传达了后现代主义喜剧式的甚至荒诞的精神气质,而这在斯泰恩、拉伯雷和滑稽的前后现代主义者那里已有所预示。狂欢在更深一层意味着‘一符多音,即语言的离心力、事物欢悦的相互依存性、透视和行为、参与生活的狂乱、笑的内在性。的确,巴赫金所称作的小说与狂欢——反系统,可能就是指后现代主义本身。”后现代的“怎样都行”、尽情狂欢,拉伯雷显然早已先行了一步。
后现代的狂欢还在继续,狂欢似乎无处不在,看一看世界各地各式各样的“嘉年华”层出不穷、花样翻新,我们就会对此深信不疑。狂欢化就是嘉年华(carnivalization),只不过是对同一个外来词的意译与音译的区别。殊不知二者原来就是一回事。然而昔日的巨人们,随同他们的创造者拉伯雷已经远去,并已渐渐被人们所淡忘。不过,没有了巨人的狂欢也许才是真正的狂欢,正如没有目的的狂欢才是真正的狂欢一样。真正的狂欢虽然美妙无比,但一定是短暂的、临时的,或周期性的,如果永远狂欢不止,最后剩下的可能就只有“狂”而没有“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