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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位的法律顾问

2014-04-29叶晓华

董事会 2014年7期
关键词:法律顾问专业化律师

叶晓华

目前我国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达到50万亿元,仅工商注册的各类企业就超过1500万户,但是每万人仅拥有不到1.6名律师。而英美法系的英国、美国的数字大约为30人,大陆法系的德国和法国大约为20人。从数字上看,中国律师的生活应该是非常滋润的,经济总量大,企业多意味着潜在客户多;人均律师少,意味着竞争少。但是实际上,我国律师业的现状并不乐观。

首先,行业总收入很低。据中新网报道,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孙笑侠称,2012年中国律师行业整体收入约占GDP的千分之一点五,而在美国,这个比例约为百分之一。可见中国律师业对国家经济贡献很低,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与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并不相符。

其次,客户购买意愿低,愿意支付法律服务的价格低。据最高法院2013年工作报告的统计,各级地方法院受理的案件总数为1421.7万件。而根据中国网的报道,2008—2012年全国律师共代理诉讼案件1035万件。换句话,平均每年代理诉讼案件200余万件。这表明在最需要律师帮助的诉讼业务领域,法律服务的市场穿透率不到15%。

在最基础的常年法律顾问业务领域,律师们交出的成绩单让人汗颜。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各类企业总数为1527.84万户(小型微型企业1169.87万户),另外还有4436.29万户个体工商户,按此估算,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市场穿透率只有2.6%,如果包括个体工商户,那么这一数字只有可怜的0.67%。这说明了什么?仅仅说明中国企业家不重视法律吗?恐怕不完全是,从律师自身的角度看,起码能够说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不能给企业带来足够的价值,“顾而不问”几乎成了这项服务的标准诠释。

值得指出的是,常年法律顾问业务是律师业务中唯一一个常规性业务,而诉讼仲裁、IPO、并购等其他法律业务均属于偶发性业务。做好常规性业务不仅收入可以预期,同时能够让企业看到法律在其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价值和作用,然而遗憾的是,我们做得并不好。

此外,无厘头的激烈竞争,进一步拉低了法律服务的价格。大部分律师宁愿做一个大企业的佣人,不愿做一群中小企业的座上宾。20多万律师都把目光盯在数十万家的大型企业上,而对数千万家中小微企业视而不见。在这种情形下,律师业的竞争不可能不激烈。尽管大部分律师最终还是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服务,但是心不甘、情不愿,当然也不愿意好好開发真正能够服务于中小微企业的法律服务产品。

强调走专业化的道路,这一实践可以说已经取得了部分的成功,这也是非诉业务如今能够占到律师业整体营收半壁江山的原因,但这还不够。早期的专业化仅仅是强调在部门法领域的专业化,而与这种专业化相对应的大都是偶发性业务,且主要是为大中型企业服务,因此市场潜在容量有限,不可能让法律服务市场产生质的变化。

个人认为,唯一的出路,在于重新定位目标客户,将市场转向中小微企业,走行业专业化的道路。中小微企业数量惊人,一旦能够真正打开这个市场,律师业面临的将是一个以千亿计的大市场。

早期领域专业化主要服务的是大中型企业,而中小微企业最需要的是常年法律顾问这样的常规性业务,而不是IPO等专项法律服务。要打开这个市场,就必须提升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质量,让中小企业感受到法律服务的价值。要做到这一点,唯一的选择,就是行业专业化,即通过深入研究中小微企业的行业属性,研发和提供相应的行业法律服务产品,走法律服务产品化、标准化和品牌化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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