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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资产证券化走出融资租赁公司之创新融资渠道

2014-04-29余正宏

环球飞行 2014年9期
关键词:证券化信用资产

余正宏

2014年8月21日,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租赁”)资产支持收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本次专项计划目标规模上限为4.55亿元,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为4亿元,预期到期日为2017年7月31日;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为0.55亿元,预期到期日为2019年7月31日。中诚信评估公司给予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评级为AA+,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未进行评级。这是继2014年6月中旬,中航租赁以全资子公司首次成功在香港发行5亿元人民币债券的3年期点心债后的又一次突破。截至目前,中航租赁已成为国内融资租赁业第三家发行资产抵押债券(Asset-Backed Securities,简称ABS)的企业,此举将有利于公司增强资产的流动性,有效拓宽公司资金的来源渠道,提高公司资金的筹集能力,优化融资结构,使得资金更好地与租赁项目相匹配,迅速扩大业务规模,提升收益性。

何为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中国证监会监管下的结构性创新融资产品,具有表外融资、真实销售以及低融资成本的特性,可以盘活公司资产,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ABS的实质是把未来具有稳定收益的独立性资产作为支持发行证券的活动。原始权益人(卖方)将不流通的存量资产或者可预见的未来收入构造和转变成为资本市场可以销售和流通的金融产品的过程。理论上讲,可产生稳定且能可靠计量的未来收益的资产都能作为资产证券化的原始资产,拥有这些原始资产的原始权益人都能开展资产证券化活动,从而达到融资的目的。

资产证券化发源于20世纪60年代,进入21世纪,资产证券化在中国的发展渐入佳境。2005年,“中国联通CDMA网络租赁费收益计划”掀开了我国企业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的序幕,两年内,共有9支产品相继发行,基础资产涉及应收租金、高速公路收费、BT应收账款、电费收益权等,累计融资262.85亿元。

2006年4月,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的首期租赁资产支持收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准,这是国内首只租赁资产证券化产品。计划发行总规模4.86亿元,其中优先级受益凭证总规模4.76亿元,法定到期日2008年1月;次级受益凭证为910万元,法定到期日2008年12月。

试点期间,ABS的认购对象确定为有一定风险识别能力的机构投资者,包括大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信托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等。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受益凭证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挂牌交易。

2007年,监管部门对试点成果进行总结,暂时停止对相关产品的审批。2009年4月,证监会下发了《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指引》,重启企业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

2011年8月,远东租赁“远东二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成功设立,募集资金人民币12.79亿元。本项目发行优先级受益凭证总规模为人民币10.89亿元,发行次级受益凭证总规模为人民币1.90亿元。

2012年11月,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工银租赁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批通过,成为国内金融租赁企业首支获批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计划总规模16.3亿元,优先级规模15.9亿元,次级0.4亿元。

近年来,中国融资租赁行业伴随整个经济的发展有了突破性的发展,但资金来源较为单一等问题也日渐突出,成为行业亟待解决的主要矛盾之一。经过前期的试点与总结,该产品将逐渐成为企业常规融资品种,监管机关与市场投资者对该产品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

资产证券化意义何在

中航租赁近年来努力在融资方式上追求创新突破,不断拓宽资金渠道,通过增资扩股、拓展境外融资、资本市场融资等方式,为飞机、船舶及设备等融资租赁业务开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资产证券化作为当前深化金融改革重要的金融创新形式之一,将有效地为租赁公司开辟新的融资渠道,破解资金来源困局,进一步促进租赁资产流动性,为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打开更广阔的空间。

首先,实施资产证券化将有利于公司增强资产的流动性,迅速扩大业务规模,提升收益性。根据《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建发[2004]560号)第九条的规定,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的风险资产(含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资本总额的10倍。以现有发展速度,融资租赁行业在不立即增资的前提下,公司发展普遍将受到限制。另外,大量应收租赁款的未来现金流目前只能体现在资产负债表里,无法立即产生价值。

资产证券化方案就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创新性途径,简而言之,通过把这些应收账款未来现金流打包销售给市场上的投资者,以实现真实销售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提前下表以给后期业务发展提供空间。即使资金加速回笼,又有效地锁定了风险。公司可以利用这些资金,投入新一轮资产生息的业务当中,在做大自身收益的同时,为公司研发、生产和销售等领域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和增值服务。公司要想迅速扩大业务规模,提升收益,须统筹运用多方资源,其中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盘活这些数额巨大的未来现金流,让这只“金蛋”提前孵化。

其次,实施资产证券化将有力地拓展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目前,融资租赁公司运营资金主要依靠银行贷款,融资渠道较为单一。资产证券化方案,可以拓宽公司资金的来源渠道,提高公司资金的筹集能力,优化融资结构,使得资金更好地与租赁项目相匹配。目前该计划产品利率成本普遍低于市场利率,这大大降低了公司的融资成本。

再次,实施资产证券化将增强公司的知名度,提升公司在行业和客户中的地位。能在资本市场实现融资,表明了公司在治理结构、发展潜力、盈利能力等方面均达到了较高的水平,符合了一个优秀企业的标准。与银行保理、信托产品不同,资产证券化产品是一种直接融资产品,该产品向境内符合购买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发行,发行后将在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开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可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知名度,扩大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

如何实现资产证券化

融资租赁公司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操作方式是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其资金流动方向是:租赁债权的拥有者租赁公司将其所持有的租赁债权卖给租赁债权证券化的机构,从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是指接受发起人的资产组合,并发行以此为支持的证券的特殊实体)那里取得销售租赁债权的资金。SPV以这些债权为基础发行租赁债券,由二级市场的中介机构把租赁债券销售给投资者,并从最终投资者那里取得销售租赁证券的资金。这种租赁债券可以通过证券发行市场公开发行或通过私募形式推销给投资者。中航租赁本次发行的ABS以券商通道设立SPV,为标准产品,按照规定和流程于2014上半年拿到正式批文,也是在证监会资产证券化产品改为备案制之前被批准的最后一批标准项目。

具体来说:假设原始权益人按5%(为商业银行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6.4%的78%)的折现率将余额为5亿元(假设应收账款的支付频率为每月883万元,共60个月)的应收账款销售给资产管理计划,计划付给原始权益人44,159万元,具体计算过程参见下表:

公司5亿元应收融资租赁款实现真实销售,在产品销售完毕即可一次性获得全部募集款项44,159万元,同时需修改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账户,通知承租人直接支付给约定的支付管理计划专项账户。

该方案顺利实施后将实现以下有利因素:

1、表外融资,降低财务风险,减轻发展规模受限压力。若利用银行贷款负债融资,会使公司资产负债率不断增加,财务风险渐大。资产证券化产品可使公司实现表外融资,在销售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同时可以继续新增租赁资产,即在不增加自身资产负债率的情况下实现大规模融资,有效降低财务风险,提高收益,以减轻注册资本对租赁资产规模的限制压力。

2、节约融资成本,降低融资难度。发行相关成本费用为: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50万元左右;信用评级机构出具信用评级报告50万元左右;银行托管费约0.1%每年;计划管理费0.5%~0.9%每年。该产品取得的综合融资成本为6%左右,等于取得银行的五年期贷款利率下浮7%。

3、真实销售,违约风险转移。租赁公司在做每一笔业务时都经过审慎决策,但无法确保每笔业务都会按时足额地还款,公司面临着承租人的违约风险。本方案则是将租赁资产打包,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出售给投资者,将公司面临的违约风险部分转移,达到真实销售。

4、增加资本充足率,为业务发展打开空间。因为将风险权重的“应收租赁款”转变为风险权重为0的“现金”,使得公司资本充足率有所增加,为公司未来业务打开更大的空间。

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方案所隐含的不利因素:

1、资产证券化提前实现收入的同时亦减小了公司租赁资产规模。资产证券化销售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同时减小了租赁公司租赁资产规模,虽然提前实现收入,但公司总租赁资产规模也有所降低。可能会对公司在社会中介评级或行业资产排名等方面有所影响。

2、产品发行失败带来的风险损失。由于方案设计、审批、销售等环节出现问题,可能导致产品最终不能成功发售。前期需支付证券公司、律所及信用评级机构相关费用,如不能成功发售将成为公司损失。

由此可见,资产证券化过程中蕴含一定风险,因此在必要的风险分析后还要对一定的资产组合进行风险结构重组,并通过额外的现金流对可预见的损失进行弥补,因此几乎所有公开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交易都使用了某种形式的增信措施来提高信用等级。证监会也《关于通报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情况的函》指出资产证券化项目应有外部信用增级措施,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选择高资信等级的关联企业为该产品提供担保,一方面有利于主管机关对本产品的顺利审批,提高发行成功率,另一方面能大幅提升本产品的信用等级。信用增级的手段有很多种,主要可以分为内部信用增级和外部信用增级。内部信用增级主要由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的自身设计来完成,外部信用增级主要由第三方提供信用支持。

其中,内部信用增级中最为广泛使用的是通过优先层和次级层投资者在本息支付的次序上实现的信用支持。每一层债券投资者在信用增级意义上受益于下一层的投资者。最具优先/次级证券结构信用支持特征的是近年来发展迅速的CDO产品和MBS/CMO产品,其优先/次级证券结构呈现相当的一致性,优先/次级证券结构是这些产品信用增级的主要方式。

第二种内部信用增级是收益差额(Excess Spread)。收益差额是SPV所获的现金流与管理费用和支付证券收益之间的差额。在正常情况下,收益差额归第一风险承担者,即发起人。然而,在SPV的信用状况恶化时,收益差额根据发行证券的优先等级,支付给优先证券的持有者。外部信用增级主要通过银行、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向投资者提供证券化交易、履行支付本金和利息等信用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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