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培养模式
2014-04-29张媛
[摘要]我国高职教育中校企合作存在着“企业共同协作”“校企合作培养”“双方主体合作”三种基本模式,在校企合作的过程中也出现了校企合作关系不完善、高职院校主动服务企业意识不强、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差等不足。基于上述现状,文章提出了国家发挥组织能力、院校与企业共同发展、实行订单式培养等推进校企合作的途径,以期对校企合作模式的进一步实施提出建议。
[关键词]高等职业教育 校企合作 培养模式
[作者简介]张媛(1981- ),女,河北隆尧人,石家庄经济学院,助理研究员,硕士,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管理。(河北 石家庄 050081)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4)35-0030-02
近几年,高等职业教育在我国的地位不断上升,国家从政策上也给予了必要的扶持,这主要由于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十分迅猛,客观上需要大量的高素质人才;另外社会大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也越来越趋向于大众化,这些因素为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高等职业教育不仅办学规模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而且为社会输送的人才数量也大幅提升。然而,当前的办学条件还不能满足这些高等职业学院迅猛发展的需求,如教师数量不够、新型的师资队伍没有构建、社会所需求的教学质量没有达到,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多少都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因此,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中亟须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在满足社会需求的基础上,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提升高等职业教育的质量。
一、我国高职教育中校企合作的基本模式
1.“企业共同协作”模式。在这种模式中,以高校教育为核心,结合具体的实践经验,在企业共同协作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由高校制订一个较为明确的学习计划。在此基础上,学生应当有参与社会实践的机会,这样才能够在实际的工作中更加熟练并且能够满足工作的需要。在这种模式中,实习所需的基地通常由校方提供的,此外校方也可提供一些经济方面的支持。还可以将有些企业管理者请进学校课堂,为学生进行实际的经验讲解。
2.“校企合作培养”模式。校企合作培养的模式,将学校和企业的两种优势相结合去管理,这样既可以使企业融入学习计划的模式,而且可以形成有目标性的部门以及规划。这种模式已经延续利用了好多年,已经取得了很明显的实践成果,随之也越来越被更多的高校推广,该模式逐渐成为一种主旋律。
3.“双方主体合作”模式。在实际的教学管理中,应当确立企业的主体地位,使它不仅能够成为整个活动最主要的参与者,还能够为院校提供经济、场地以及新技术方面的资源。企业的参与,一方面可以确保它在此项实践中的发言权;另一方面,如果教学有了一定的成果,它也可以从中享受到利益。
二、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培养模式现状及不足
1.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培养的现状。高职院校一直没有间断过对校企合作模式的探索,可是在具体的实践中,校企合作模式并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学校和企业对待这一模式的态度截然不同,学校普遍具有较高的合作愿望,可是企业的热度却不高,因此校企合作进展并不明显。尽管确实存在企业在高职院校设立一些奖励措施,但是从整体来观察,企业对高职院校人才的培养力度仍然处于较低水平,校企合作也只是简单停留在认知实习、生产实习的层次,远远落后于学校和企业共同培养人才的具体要求。此外,由于国家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政策的颁布实施,很多示范院校都开展了顶岗实习,可是顶岗实习的进程缺乏监管,并且力度不足。
另外,顶岗实习的岗位一般只需要极低的技术,而且工种非常单一,难以实现多工种轮换实习的目标。学校的培养目标无法适应顶岗实习的具体内容,所以顶岗实习的实际效果很差,而且部分企业存在变相使用廉价劳动力的现象。尽管我国的经济体制发生了很大的变革,可是在校企合作中,政府并没有及时转换自身角色,不能正常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导致校企合作中并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作保障,高等职业院校在校企合作中缺乏主动性,没有树立起服务企业的意识,再加上自身培养模式的限制,校企合作进展缓慢。
2.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存在的不足。首先,校企合作关系不完善,政府在校企协作中发挥的作用不够。院校有院校的要求,企业有企业的要求,校企合作应该结合二者共同的要求进行,尽可能多地满足双方的利益要求。可是实际情况却是在校企合作模式中,学校利益被放在突出的位置,企业利益并没有受到重视,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热情。当前的校企合作模式中,学校处于中心地位,二者之间属于校企单一联系的结构,双方建立联系之后,学校能够从双方的合作中获得一定的利益。但企业却不能从院校那里得到更多的创造价值,导致企业无法在校企合作中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且,当前的校企合作关系没有政府的参与,相关政策难以颁布实施。
其次,服务能力有待提升,高职院校主动服務企业意识还需加强。在相当长的时期之内,高等职业教育一直沿袭封闭办学的模式,课程设置过于注重学科教育,而忽视职业教育,再加上学生的实际操作水平较低,远远不能达到企业对人才的需要。另外,由于学校和企业之间尚未实现深入合作,因而学校很难准确把握企业技术发展现状,导致学校的培养目标与企业的人才需要之间存在较大的偏差。另外,高等职业院校执行扩招政策之后,学生人数迅速上升,而相应的教师人数以及教学设施处于相对不足的状态,教学质量严重下滑。再加上学校一直处于封闭的教育模式,没有形成为企业服务的观念,不利于企业对学校形成客观认识,阻碍了校企之间的深度合作。
最后,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差,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互动性不够。当前,学校与企业之所以能够建立合作关系,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学校主动出击,努力寻求可以与之合作的企业。尽管如此,校企合作的深度往往不够,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一是由于企业没有形成对校企合作的正确认识,人才需求观念比较落后,难以产生与学校合作的愿望。很多企业错误地以为人才培养仅仅是学校的职责,缺乏长远认识,只想有更多的能够满足自己需求的人才出现,却不想真正投入到人才培养的行列中来,没有看到自身能够从中获取一定的利益,没有认识到参与人才培养也是一种生产投资,导致企业在培养人才方面的投入只占企业总收入中很少的比重。二是在当前某些政策、制度以及企业管理体制的影响下,企业无法参与人才培养。企业所从事的活动一般都与经济利益相关,如果当前没有行之有效的保障政策和制度,企业需要独立承担参与人才培养中的全部成本,企业只能少量投入或者单次投入一些教育资金,资金数额一般不会很大,而且也不会在某一时期内连续投入。三是校企合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校企合作首先要与企业的要求、行业特点相符合,此外还要与学生的年龄特征相符合,充分考虑学生的心理特点和生理特点。在实践过程中,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只依据双方协商制定的合作计划或者协议来进行,而具体到学生所从事岗位的劳动强度、时间长短以及工作完成质量都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缺乏必要保障。
三、推进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的途径
根据观察,一个地方经济的发展以及教学质量的高低是决定高职教育能否顺利推行的两个关键因素。这就要求在促进学校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的进程中,认真分析实际情况,即要立足于特定区域的管理实践,逐步推进。
1.为校企合作提供保证,国家应充分发挥组织能力。首先,颁布相关政策,明确在教育过程中的责任义务以及基本权利。当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中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受教育者的学费,受教育者所获得的国家补贴一般很少,处于较低水平,所以学校教育经费的主要承担者是受教育者。可是受教育者进入社会之后要为企业服务,企业在没有任何付出的情况下,无偿使用学校培养出来的人才,针对这一特殊状况,国家应该出台相关法律,通过法律来明确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职责,并将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质量好坏作为衡量企业资质和缴纳税款的参考依据,通过强有力的法律手段来保证校企深度合作,而企业参与教育也将成为我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表现形式。
其次,制定税收优惠政策,使参与人才培养的企业能够得到切实的利益。在全面开展校企合作的进程中,政府应当进行干预,使得企业的人才培养可以通过一些优惠政策去实现。根据一些相关部门对教育的贡献程度,给予企业一定的税收优惠以及其他方面的照顾,这种手段能够大大提高企业与学校建立合作关系的热情,也有利于突破校企合作中的瓶颈。
2.院校与企业共同发展、培养人才,达到双赢。首先,充分利用师资为企业解决难题。作为学校一线的教师,教学水平当然是最好的,同时科研水平较高,能够为企业的产品开发提供技术上的服务。学校教师可以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时机,通过在企业兼职,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此外,这也有利于推进理论与实践一体化的教学改革,真正将企业需要与教学目标统一起来,为企业的发展培养更需要的人才。
其次,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扩大企业生产规模。高等职业学校要根据自身实力创办一定规模的实训基地,这不但有利于教学条件的改善,也有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作为职业院校来说,应该立足于市场规律和教育规律,积极筹措多渠道的资金来源,建设自己的实训基地,校企合作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途径。学校要同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在学校内部建设由学校和企业共同参与的实训基地。实训基地所需要的场地由学校提供,学校负责管理,企业为实训基地提供技术、设备,二者积极合作,共同开展实训教学。企业为实训基地提供生产原料,并制订实训项目的设计方案,产品生产所得利润由双方共同享有,对学校来说,最大的收益是学生操作能力的提升。
最后,强化自身加速,完善高职专业培养。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这能够推进学院与企业之间合作的发展。第一,要从某个专业的培养方向和教学方向入手,在学院的管理中实施分级管理,有针对性地去解决一些问题。第二,应该做到符合实际,直奔目标而去,做到以局部带动整体校企合作的过程。完善师资队伍建设,搭建更好的教学实验基地,为校企合作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基础。
3.进行订单式培养,不断探索校企联合办学的新模式。在现有招聘方式的影响下,由于学校毕业生进入企业之后缺乏培训环节,导致毕业生很难在非常短的时间内满足企业需要。校企合作这种新的办学模式能够有效解决这一难题,从学校角度来看,能够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实践需求,使学校更加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从企业角度来看,有利于培养企业所需要的人才,即学生未进入企业之前对具体的工作内容就已经有了充分的认识,有利于学生在将来尽快适应岗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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