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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的十字路口

2014-04-29王春梅

财经国家周刊 2014年23期
关键词:收单银联银行卡

王春梅

据悉,目前央行支付司正在协调各省人行,成立第三方支付机构管理办公室,并就发卡标准、账户管理标准、线上和线下的交易规则,以及成立卡组织的申请规则等形成方案。

“我只能私下跟你说,有关支付行业的具体监管标准和细则很快会有结果,其中也包括对银行卡收单规则的完善。”近日,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制定相关规定的总体原则是支持和鼓励行业发展,第三方支付公司确实有很多问题,但总体而言,它们是有助于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力量,贯彻普惠金融是本届政府非常鲜明的立场。

伴随着新规则呼之欲出的,仍然是第三方支付市场的违规频出和央行的强力处罚。比如央行最近一次所开出的罚单:勒令汇付天下、富友、易宝支付、随行付4家第三方支付企业收缩现有的收单业务。

分析人士认为,近两年支付行业正处于监管密集出台的时期,一系列针对各项业务的细分管理办法陆续出台,标志着行业进入了规范化管理的阶段,也意味着市场即将进入一轮洗牌和整合。

违规案件爆炸增长

此次央行对四家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处罚主要针对的是银行卡收单业务,原因包括:未审核商户准入资料,导致大量虚假商户入网;外包服务商管理不力;交易监测不到位,风险处置不力。

而早在今年3月,央行就要求从4月1日起,汇付天下、易宝支付、随行付、富友、卡友、海科融通、盛付通、捷付睿通在内的8家机构全国范围内暂停接入新商户。另外,中国银联旗下的银联商务、广东嘉联两家则被要求自查。

“当时没有下定论,是让他们等后续的处罚意见。现在看来年初的威慑力并不够,所以才有了这次的罚单。”一位第三方支付人士认为。

一位要求匿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在2002年,因为市场较小,做收单业务不赚钱,银联为了推动市场发展,成立了银联商务,主要做银行卡收单业务。到2005-2006年,市场形成规模,商业银行开始意识到收单业务的重要性,四大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始陆续加入。2011年以来,央行开始允许非金融机构参与银行卡收单。

目前,国内已有超过40家第三方非金融机构获得了央行的POS机收单业务许可。央行在2013年发布了《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对支付机构的银行卡收单业务进行明确规定。

但市场容量有限,收单市场放开后,一下子涌入众多非金融机构,随着利润的逐渐摊薄,行业内套现、套码、切机等违规操作也屡禁不止。

套现,即持卡人向信用卡内存入大额溢缴款、利用预授权完成交易需在预授权金额115%范围内予以付款承兑的业务特性,与部分支持预授权类交易的特约商户勾结,合谋套取发卡银行额外信用额度。

套码,即通过改变交易类别套利。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标准为:餐饮娱乐类为1.25%,百货等一般商户为0.78%,超市、加油站等为0.38%。比如第三方收单机构将餐饮消费编造为超市购物。

根据规定,每笔收单交易的结算手续费会根据7:2:1的比例分配,即发卡行占70%,收单机构占20%,清算机构(银联)拿10%。收单机构通过套码,使得银行和银联只能分别拿到按照0.38%费率计算的手续费分成,而收单机构除了能拿到其中的20%分成外,还可以赚取1.25%与0.38%之间的高额费差。

切机,即违规机构在为商户升级POS机时,偷偷更换软件,商户的设备上依然打着正规收单机构的名字,但实际收单机构却发生改变,导致商户的资金沉淀在违规机构账户上。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确认违规商户46936户,与去年年底相比,违规商户增长3倍。而在违规商户中,有77%来自第三方支付机构,其余来自银行类机构(其中包括银联商务)。银联预计,今年全年违规导致的资金将达数亿元。

监管细则呼之欲出

一位业内人士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就目前“721”的分配模式而言,收单业务本身已无利可图,这是导致其恶性竞争的原因之一。

“事后惩罚,类似于猫捉老鼠。”该人士提到,美国有关支付的立法有20多部,而中国大陆连条例都没有出台。立法缺失、惩罚措施仅停留在“暂停业务”层面,使得违规的成本极低。

同时,在操作层面,复杂的费率标准制造了套利空间。目前的价格体系是按照商户行业分类,在立法没有跟上的情况下,竞争主体一多,自然就产生套利行为。

央行2010年曾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设定统一的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准入规则,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任何非金融机构都可依法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合法从事网络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等支付业务。

但准入门槛并不等同于监管标准。虽然近两年有关支付行业的某些具体业务监管细则陆续推出,但有关整个行业的监管标准,即监管的顶层框架设计始终未出台。

有消息说,目前央行支付司正在协调各省人行,成立第三方支付机构管理办公室,并就发卡标准、账户管理标准、线上和线下的交易规则、成立卡组织的申请规则等形成方案。

近日,《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从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和中国社科院的两位知情人士处获悉,央行确在制定第三方支付的顶层监管框架,将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形成统一的业务标准和监管规则。

“很快会有结果。”一位参与方案讨论的知情人士提到,但仍有一些非常敏感的问题,比如前述4家被处罚单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未来整改后能否可以再获准进入新省市发展业务,“目前还有一个博弈的过程,尚未达成共识”。

中国社科院支付清算研究中心的一份报告提及:长期以来,监管部门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监管思路一直相对宽松,但随着支付市场格局进一步多元化,以及“线上”、“线下”支付规则亟需协调融合的前提下,预计对于支付机构的监管态度将会变为“有松有紧”,防范风险将会提升为更重要的政策目标。

十字路口

在股权转让网站“金马甲”上,一直以来都不乏第三方支付机构转让股权的信息。记者发稿时就查询到其中有四单第三方支付机构股权整体转让,业务涉及银行卡收单、预付卡发行和受理、互联网支付,所出售的牌照获批时间均为2011-2012年。

自2004年支付宝的问世至今已过去10年,获得牌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达到269家。

上述中国社科院报告中指出,(269家)数量上已经超出了当前的市场需求,在发达经济体中也很少见到有如此数量众多的、缺乏业务活跃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存在。因此,未来在经过多年的宽松准入之后,更可能迎来支付机构的重新整合、兼并甚至退出,从而更有效进行市场供求配置。

该报告进一步提到,从2013年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发展状况来看,行业领先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已逐渐把业务领域扩展到企业流动资金管理需求上,大幅提升了行业资金效率。中国制造业和零售行业都已逐渐进入低利润时代,对此,企业财务管理的首要环节就是资金周转率,能否顺畅地回收应收账款成为小微企业的生存前提。在此背景趋势下,如何更好地扮演金融支付服务提供商的角色,将是第三方支付机构未来发展的新方向之一。

对此,艾瑞咨询高级分析师王维东认为,第三方支付产业整体发展正呈现出几大趋势:

首先是线上线下融合。据央行网站显示,多家第三方支付机构业务范围变更已获批准,如拉卡拉的业务类型由银行卡收单、互联网支付、数字电视支付变更为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银行卡收单、预付卡受理。目前拉卡拉正打造以社区为核心的电商O2O服务平台,其已在300个城市积累了超过50万的终端运营网点。

第二是业务范围将向三四线及农村市场、跨境市场等蓝海进一步扩张。如汇付天下已经实现全程无纸化跨境进出口交易,并已与多家银行建立起跨境收单支付服务平台和结算平台;银联和支付宝也分别在韩国、欧洲启动了退税业务。

第三,陆续会有比较大的行业整合,巨头型企业或是有实际需求的一些传统行业企业,比如电商零售企业、电信运营商、传统金融业等大型集团性企业等逐渐成为行业参与者,借助支付牌照实现向互联网领域的布局转型。它们体现为多种商业模式,比如阿里巴巴的“电商+支付+金融+物流”模式;平安、民生的“传统+互联网金融”模式;以当当、苏宁、国美、京东为代表的零售业电商模式;以及海尔集团、用友集团、大唐高鸿等。

由此可见,任何一个做商业平台的企业都不会轻易把自己的支付业务拱手让给他人,作为天然的数据集中、整合、挖掘和共享的产业领域,支付行业的竞争会一直继续下去。

而第三方支付公司一旦将业务拓展到线下市场,线下下单、移动支付,无疑就动了银联的奶酪;意图从线上到线下、小额到大额的业务延伸,又与央行对其“小额便捷支付”的定位相冲突,在政策博弈与同业竞合中,第三方支付机构还将面临很多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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