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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风格再现角度评析《涉江采芙蓉》的三个译本

2014-04-29章石

青年文学家 2014年26期
关键词:对比分析风格

章石

摘 要:《涉江采芙蓉》是中国文学史上一首著名的抒发思妇和游子离别愁绪的佳作,对后世的文学创作产生了巨大影响。本文试从风格再现角度分别对许渊冲、亚瑟·韦利、翟里斯三个译本进行评析,研究这三个译本再现原诗风格的方式。

关键词:风格;可译性;风格标记;对比分析

[中图分类号]:H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4)-26--02

一、风格的定义及重要性

西奥多·萨沃利曾指出,风格是每一篇文章的本质特征,是作者个性与写作时的感情相结合的产物。每一篇文章都会或多或少的体现出作者的特质。从这条概念中,可以得知风格是文本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文本的字里行间处处体现着作者风格的痕迹。

在翻译理论研究中,文章风格的重要性已经被国内外学者多方论述。茅盾在1954年全国文学翻译工作会议里提出了以下观点:“文学是一门语言艺术……文学的翻译是用另一种语言,把原作的艺术意境传达出来,使读者在读译文的时候能够像读原作时一样得到启发、感动和美的感受”。此外,在英国翻译理论家泰特勒提出的翻译三原则中,第二条原则就是译文的文笔风格应当与原文的性质相同。由此看来,译者在翻译的过程中,不仅仅要求传达原文最基本的信息,还应该尽可能准确地在译文中转化出原文的风格和艺术特点。译者应当期待译文读者通过阅读译本所产生的联想和感受在最大程度上与源语读者相同。只有译者最大程度上还原原文的风格,注重译文的音韵,节奏,语义,修辞,形式,意象等诸多方面,才能够真正达到与原文的统一。

二、风格的可译性

奈达在《语言结构与翻译》一书中曾经提出过,即使语言结构与文化特征之间具有巨大的差异,翻译过程的各参与者通常也能够进行有效的跨语言的沟通。相对充足的跨语言交际建立在两个基础上,其一是两种语言间语义的相似性;其二是两种语言句法结构间的基本相似性。不同语言群体经历过的共同或者类似体验以及语言间的相似内核成为了风格可译性的基础。(刘重德,1991)

刘重德教授在《文学翻译十讲》中总结了认为风格不可译的三种原因,并以具体实例将这些成见一一击破。其一是认为不同的语言不能够传达相同的风格。实际上英语与汉语句型相似或者相同的句子非常多,甚至有的句子可以采用形式对应的翻译方法。其二是认为译者有自己的风格,会代替原文的风格。而刘重德教授则引用了西奥多·萨沃利的观点,以证明一个真正的好的译者会放弃自己原有的行文风格,在翻译的过程中会在目的语中选择与原文风格相适应的语言要素。其三是认为没有一个客观标准去评价哪一个译本好而哪一个译本有所欠缺。对于这种观点,刘重德教授提出可以用译本比较的方法解决。

如何翻译文本风格,可以将文本的风格标记分成形式标记和非形式标记两种对于类型。这些风格标记大多数能够在目的语中进行转换,如果在翻译的过程中能对这些标记进行动态的还原,那么可以说是做到了风格的对等。

从以上诸多论述中,我们可以得出风格可译的结论,风格的翻译在于译者在分析文本的各方面特征之后,将译者的主观能动性和对于目的语的语言知识相结合,达到风格的转化。

三、《涉江采芙蓉》三個译本的风格再现

本文所选取的《涉江采芙蓉》的三个译本分别由许渊冲,亚瑟·韦利,和翟里斯翻译。在原文意义的转换上,三个译本各有取舍;在风格的再现上,三者各有所长,都带给了目标语读者与原文相似的审美感受。

本文对于风格再现的分析将从译文文本的形式标记和非形式标记角度分别进行对比分析,注意译文在各个方面是否与原诗达到动态对等并完成了风格的再现。通常来说,形式标记包括音系标记,语域标记,词语标记,句法标记,章法标记,修辞标记;非形式标记包含了表现法,作品内在气质,译文接收者等等,本文将从这些方面一一分析。

(一) 题目

首先从题目说起。这十九首诗起初并无题目,后人取每首诗的第一句话为题目,但很多书刊在收录时仍只是标明诗歌序号。因此在许渊冲和亚瑟·韦利的译本中只是将其根据《古诗十九首》的顺序标上序号。但是在翟里斯的译本中,译者在题目的翻译上发挥了主观能动性,以本诗的主题“Parted”为题目,直接在题目中点明了本诗的内容和所反映的感情。译者虽然加以创造,但是并没有破坏诗歌的整体风格和意境。

(二)形式标记

1.音系标记

本诗在音韵上与大多数五言律诗相同,在第二,四,六,八句尾押韵。本诗句尾押ao韵。在这三个译本中,许渊冲和翟里斯对押韵的处理方法是选择了从形式上向目的语归化,使用了英文诗歌中常用的“aabb”押韵形式,更接近于译文读者熟悉的十四行诗的韵律。这种翻译方式让译文的节奏对于英文读者的感染力与原诗的节奏给汉语读者的感染力相类似。然而韦利则持有在诗歌翻译中押韵可能造成“因声损义”的观点,他倾向于将韵诗翻译成自由体诗或是散体诗。

《古诗十九首》在音韵上的重要的特点是大量使用叠字,在本诗中体现在“长路漫浩浩”一句。但是在三个译本中,只有许渊冲的译本将其翻译成“a long, long road”,能够体现出原文的叠字的特点。韦利的译本“The long road stretches on for ever”则是取原句精髓,重现了夸张的修辞手法,反映出了两人相距遥远,难以相见。相比之下,翟里斯的译本“The distance that between us lies”相对来说比较平淡含蓄,没有翻译出原文音韵上的叠字,用比较朴实的语言说出两人相处异地相距遥远。

2.语域标记

从语域标记角度看,这三个译本中,许渊冲和翟里斯选用的词语较为韦利的选词更具有诗歌用语的特征,采用了更具有诗意的抒情方式。本诗最后两句是感情的升华,翟里斯用了古典英诗中表达悲伤感叹的“Alas”加强了情感的表达。许渊冲的译本从整体上说风格比较古朴,表达方式更具有诗歌的婉转特征。相对来说,韦利的译本较为平实,语言风格的诗歌感较弱。

3.词语标记

三篇译文在词语标记的还原上各有所长。总体来说国外的汉学家对中国文化仍存在误解,而许渊冲的选词比另两位的选词更贴近中国文化的精髓,在文化的还原上比较恰当。比如第一句中的“芙蓉”实指莲花。在中国古诗中,常常用芙蓉、菡萏等词代替莲花;而且莲花由于谐音“怜”,在古诗里通常指代爱情,在本诗中亦是如此。许渊冲在译文中将其直译为“lotus”;但是翟里斯和韦利都误会了“芙蓉”的借代修辞,认为此处的“芙蓉”真的是指芙蓉花,所以将其译成“hibiscus”,变成了另一种植物。“兰泽”在本文中实指生长着兰花的沼泽,许渊冲与翟里斯选择使用了“marsh”这个词,但是韦利则使用了“swamp”。实际上“marsh”指的是生长着草本植物的水路相连的湿地,而“swamp”指的是生长的木本植物的沼澤,显然“marsh”比较符合兰花的生长环境。“采之欲遗谁”句中有两个动词“采”和“遗”。许渊冲的译本“To whom shall I send what I puck today?”中,两个动词翻译的都比较到位,而韦利的译本“I gather them, but who shall I send them to? ”和翟里斯的译本“All these I gather as I stray,”则分别只翻译出来了一个动作。

4.句法标记

在句法标记上,许渊冲与韦利的译本将诗歌中的两个动作主体表现的比较明显,其中表示动作主体的代词分别出现了12次和7次,从整体上还原了诗歌对于两人行为的白描。原诗虽然没有出现任何人称代词,但是能够看出来动作的主体分别是谁,而翟里斯的译诗则是倾向于弱化诗歌的白描的特点,强调诗歌的融情于景,将部分动作描写直接转化成眼中所见景物。可以说翟里斯的译文在动作描写的角度上没有做到充分还原。

5.章法标记

在章法标记上,三篇译文特点鲜明。韦利基本按照原文的句式进行翻译,译文中的每一句内容与原文严格对应。整体布局上,这个译本最大的长处是发扬中国诗歌的特点,上下句句式对应,与原诗基本相同,在篇章结构上还原了原文的风格。相比之下,翟里斯的译本则是灵活了许多,简直可以说是对原诗的改写。译者取每句话的神韵,将之按英语诗歌的写作特点重新表述,便于在目的语读者中引起共鸣,同时也不完全脱离原文。比如“还顾望旧乡,长路漫浩浩”一句,翟里斯译为“I strive to pierce with straining eyes, the distance that between us lies”。如果将译文回译的话,意思与原文有所差距,但是所表达的感情却基本相同,从意境上说基本能够还原原文风格。许渊冲的译文在篇章结构上的改动程度位于二者之间,唯有诗的结尾处两句,根据原文含义打乱意义的表述顺序,译为“Living apart, how can we be consoled? Our hearts are one, Ill grieve till I grow old.”。先说了二人“离居”然后再说“同心”,并将最后一句与“同心”的内容合并为一句。

(三)非形式标记

《涉江采芙蓉》虚实结合,情景相生,抒情含蓄婉曲,风格惆怅感伤,字里行间流露出民歌的感情真挚、质朴自然、毫无矫饰、意境清新。在非形式标记的还原上,三个译本各有优劣。从整体上来说,韦利的译本比较质朴,节奏错落有致,还原了民歌的风格特点,可惜给读者带来的抒情感不够强。许渊冲的译本在原文的质朴风格和表达的强烈思念感之间达到了一个平衡,相对来说比较含蓄,意义传达的也比较准确。而翟里斯的译本确实能让读者体会到爱人相处异地不得见面的痛苦,但是整体上与原诗的民歌特征不太相符,不够含蓄,抒情比较直接。从带给读者的感觉上来说,三个译本中,许渊冲的译本和韦利的译本让读者感到亲切,译文读者的感受比较近似于原文读者,相对来说,翟里斯的译本则显得更“文绉绉”一些,对原文风格的还原不太到位,虽然这种表达方式可能更容易为不熟悉中国文化的英文读者所理解。

四 、结论

总体来说,许渊冲的译本在这三个译本中为最佳,从各个角度上都基本还原了原诗的风格,无论是诗歌的音韵,措辞,句法,布局谋篇还是诗歌的整体感情和意境都表现的比较恰当,与原文相近。相比之下,两位汉学家的译本,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一些问题。韦利的译本在措辞,音韵等细节问题上不够准确,而翟里斯在非形式标记的角度上没有还原原诗风格。

参考文献:

[1]冯光杰. 《涉江采芙蓉》《迢迢牵牛星》的主题及表现手法[J].语文建设,2012(4):46-48

[2]刘宓庆. 新编当代翻译理论[M]. 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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