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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著作权之保护探讨

2014-04-29曹立营

现代企业教育·下半月 2014年4期
关键词:著作隐私权信息

曹立营

摘要:微博作为屹立在新时代的舞台上的一颗新星,其独特新颖的网络传播方式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喜爱。然而面对网络上微博著作大范围的抄袭和转发,严重影响了网络的秩序和著作者的利益。本文主要从微博的著作权的角度分析,为如今存在的微博侵权问题提出建议,以提高人们对网络著作的维权意识,更好的保护网络时代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微博著作权保护

一、微博国内发展现状

随着互联网发展速度的加快,人们进入了信息化时代。于是,人们对网络交流也渐渐熟悉起来。第一家微博服务网站“新浪微博”的发起,深受广大网民青睐,掀起了人们在网络上的一番热潮,为人们的娱乐方式添上新的一笔。与此同时,微博的著作权保护成了广大网友关注的焦点。微博在潮流时代的推动下迅猛发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3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1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5.8%。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5亿,继续保持稳定增长。而微博、社交网站、论坛等互联网应用的使用率比2012年增6440万,使用率高达86.2%。而微博之所以能够作为一种最为便捷的发布手段,这与其传播方式是息息相关的。微博的主要发展运用平台应该是以手机用户为主,把每个手机用户用无线的手机连在一起,不必使用电脑就可以发表自己的最新信息。显然,微博使用起来更加简单方便,用户只需注册一个账户,就可以开始在微博上发布和接受信息,有的微博甚至连注册这一程序都免去了,只需要输入你已有的邮箱和密码,就可以直接登录。这简单便捷的交流平台,让微博迅速发展了起来[1]

二、微博保护的必要性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新科技的发展,微博为互联网抄袭和侵权提供了快捷的技术手段,让更多的不法分子有机可乘。而随着互联网抄袭和侵权现象的与日俱增,网络侵权纠纷现象呈现急剧上增的形势。微博著作权以互联网技术作为支撑,是没有任何载体的展示平台它最明显的特点就是和外界交流互动。在如此庞大的网络信息流通规模下,微博的著作权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变相网络侵权和抄袭,而我国对于网络的侵权没有一个明确的制裁法规,所以就导致了网络侵权现象的与日俱增。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保护的条件是:各种形式创作的文学、自然科学和艺术、社会科学、工程科技等作品,有独创性并可以形式方法进行有形复制。而微博所发内容虽然只有140字并且大多数是自己的生活随想,具有独创性和文学性,从这点来看,微博已经具备了著作权保护的条件,有着著作权保护的必要[2]

三、微博常见的著作侵权形式

微博作为一种特殊的交流通信平台,它的文体内容限定在140字符以内,其表达形式和传统著作的表达形式不同,这导致了它们两的著作侵权形式不同,下文具体分析了微博常见的著作侵权形式。

(一)名誉权

微博作为一个网络交流通信平台,让博主对人对事发表言论,表述个人的想法。但是因为微博信息的内容是公开的,可以被他人检索、查阅,很容易造成侵权。江苏首例由微博引发的侵权纠纷案在清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因一条转发的微博链接,原告称被告微博链接侵害了其权益,对其名誉造成了影响。被告以“在微博中没有提到原告的名字,也没有贬损原告”等理由,对侵权行为不予认可。经法院调查分析后得知,被告微博虽没侵权,但是转发的连接却侵权了。

(二)隐私权

民法学家彭万林先生认为,隐私权是指公民不愿公开或不想让他人知悉个人秘密的权利。张新宝先生认为,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王利明先生则认为,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这些只是观点上的权利,虽然没有一致的定义,但隐私被他人掌握,会让人整天惴惴不安,无法平静。

(三)公共利益

微博上可以通过检索,收集到自己感兴趣的信息。随着微博使用者数量的增加,使用者所发的微博信息或许会和他人相同,起始作者是你或是他。因为微博是个言论自由的交流平台,所以很多不法分子就是钻了微博的这个空子通过微博泄露企业的商业机密,传授法轮功、散播谣言来扰乱社会秩序,并且通过微博平台发布色情信息、宣传贷款办证等危害公共利益的非法行为。

四、完善微博著作保护建议

我国虽然依旧没有特定的法律法规针对网络秩序这一方面,因而完善我国网络维护制度势在必行。

(一) 提升维权意识

微博给人们提供了即实言论交流的平台,让人们尽情畅游在言语的海洋里。首先,对他人所发布的微博要给予尊重态度,酌情考虑再进行转发和评论。其次,对于自身的著作和隐私权,在受到侵犯的时候应给予及时的维护,并收集证据,可供日后必要的需求。最后,在面对网上那些不健康或者不良信息诱惑时,要坚决抵制。只有每个人都能参与到正当的信息浏览意识当中去,才能更好的保证网络信息的可靠性。

(二) 完善相关法律

作为互联网发展的新阶段,微博正在深刻地改变着中国的舆论传播方式,重塑舆论社会生态。传统的宪法已经跟不上时代的脚步,而在十七届六中全会中也强调: “加強网络法制建设,加快形成法律规范、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是目前社会的需要,是未来发展的要求。公众对信息自由的需求、保障其信息自由权利的实现,才能更好的建设利民的网络信息世界,追求更好的发展[3]

(三) 加强行政监管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早在10年前已经出台,但网络上的不良行为依然不断出现,对网络的健康安全构成了一定的威胁,各级政府应该制定相关规定进行原则性的管理。如微博实名制,微博实名制是杜绝虚假信息、营造健康网络环境的一个手段,也更体现人性化的一面,对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文化的微博用户进行鼓励,对传播不良信息的微博用户限制和惩罚,若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必须要依法惩办。这样就可以促进微博的发展,约束微博用户的行为,营造绿色网络环境。

五、 总结

微博行业潜在的利益追逐会导致触碰法律界限的情况,立法的滞后性也使得法律在面对新事物时稍显无力。微博的匿名、快速和便捷催生出微博著作权的侵权行为。为了避免这些问题需要营造完善的网络管理体系,还需要个人提高维权意识,相关政府机构也应该建立完善的网络管理体系,加强行政管理,更好的管理这第二世界的公平公正性。

参考文献:

[1]于志强.论微博的著作权保护[J].贵州社会科学.2013,01(01): 155-157.

[2]郭雅明,熊磊.试论微博的著作权保护[J].法制与经济(下旬).2011,15(12):24-25+27.

[3]郜若瑶,孟子喻.浅议微博的著作权保护[J].商.2013,23(06):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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