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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税法教学的现状及建议

2014-04-29查金莲

现代企业教育·下半月 2014年4期
关键词:税法实训教学方法

查金莲

摘要:高职税法课程应该以培养学生涉税职业技能为目标,但多数学生学过税法后仍然不能胜任涉税工作,教学中也日益凸显教材陈旧和不完整、实训条件差、教学和考核方式落后等问题,教学改革迫在眉睫,本文对此进行了探索。

关键词:应用实践教学建议

教育部指出高职院校应以培养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为宗旨,以培养学生适应社会需求的职业能力为目标。但长期以来,多数高职财会专业学生对税法课程兴趣不佳,高职教师因缺乏实际工作经验对税法教学只能照本宣科,导致理论教学与实际税务脱轨。如何打破现有税法课程教学的瓶颈,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切实培育应用型人才,是我们迫切要考虑的问题。

一、高职院校税法教学现状

(一)教材的建设和安排有待完善

1、教材更新滞后于税制改革

高职开设税法课程是为了让学生了解当前税法的基本政策,熟练掌握各税种的计算和申报技能。但是税法是调节经济的手段,总是处于不断修正和完善中,导致教材更新跟不上税制的变化。比如2011年11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出台,导致许多在用的税法教材部分内容失效,涵盖新法规的教材如果重新编写、出版发行到使用又经历很长时间,在这个新旧交替时期,敬业的授课教师只能私下花费大量精力搜集和整理相关信息,对备课资料频繁进行更新补充,这无疑加大了教师工作量,打击了师生学习的热情,甚至浪费了许多宝贵的课堂时间。

2、 教材内容抽象枯燥和不完整

首先税法涉及条例繁多,内容广泛,教材通常侧重于对税收知识的理论罗列,普遍缺乏足够生动真实的案例分析,使抽象枯燥的税法课程无法吸引学生兴趣。其次,教材各章单独讲授各税种,忽视了与其他税种以及其他学科的联系,学生对税法内容一知半解。再次教材普遍缺少实践环节的指导,没有阐述纳税申报表的编制和报税流程,教师对这些内容也一带而过,学生对实际涉税事项还是模糊。

3、多门税法课程的教材内容重叠

高职院校对税法课程重视程度不同,税法课程的安排也有不同,但基本都安排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以及类似《税收筹划》的两门课程。比如我们学校,在会计电算化专业先后开设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税收基础与实务》和《税务工作》三门税法课程,多课程的开设强化了学生对税法的学习,但是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教材内容重叠、重难点雷同、多门课程教材的选用内容几乎一致。导致学生对重要的内容反复学习,不重要的内容无暇顾及,失去学习新课程的新鲜感。

(二)师资水平和实训条件亟待优化

1、教师复合知识和实践经验欠缺

税法课程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教师只有全面了解不断更新的法学、财政、经济和会计知识,具备丰富的税法实际工作经验,才能在教学中高质量的完成教学任务,游刃有余地指导学生实习实训。但现实是,一般高职院校都缺乏这样的复合人才,教师普遍没有在一线涉税工作的经历,对税法教材的理论只能照本宣科,对实训只能纸上谈兵,实训效果也就只能隔靴搔痒了。

2、实训资料和实训设施缺乏

税法是一门应用性极强的学科,在工作中处理失误就会遭致税务部门的惩罚,因此在教学中应该重视实践教学的训练。但是,长期以来由于经费有限,学校一般重视会计实训室建设,忽视税法实践教学体系的完善。比如,税法仿真实训基地匮乏或软硬件设施不齐全;实践过程缺乏资料的系统指导和监控;实践成绩不计入考核范围;学生在实习中很难接触企业财税资料等,学生在校无法真正学到处理涉税事务的本领,导致毕业生进入工作时眼高手低、状况百出。

(三)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过于传统单一

1、教学方法单一

由于教材内容繁杂多变、课时不足以及实训条件差等原因,高职教师为了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多采用满堂灌的“填鸭式”教学方法,没有时间准备丰富案例和采用其他教学方法,使得抽象枯燥的税法条例更加无法吸引学生兴趣,学习效果自然不佳。

2、考试方式过于传统

高职院校对税法课程的考核目前多为传统的笔试形式,考试范围和考试内容都局限于教材中的基本知识点,考试题型也是书后练习题的翻版。这种方式的弊端在于学生只要在考前突击复习就能轻松通过、部分学生考试成绩优异但实际工作无从下手,无法考察学生真正的涉税水平和能力。

二、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建议

(一)加强教材体系建设,系统安排多门税法课程

教材是学校传授知识的桥梁,直接影响教学质量的好坏。首先,关注税改动态,选用最新税法教材。由于税法内容随着税制改革的完善不断变化,因此必须选用最新版本和最权威的教材,教材定位要体现高职院校培养人才目标的特点,具有系统性、实用性和可理解性,教材内容要体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以办税员岗位技能和中小企业工作流程为基础进行设计。对于稅改动态,可通过税务部门的官方网站或自建网站向学生传达,及时更新和补充教学内容。其次,针对税法教材内容枯燥的现状,教师可采用多种生动有效的教学方法和手段,适时增加实践环节,创造师生互动的轻松教学氛围。再次针对不同年级的税法课程内容重复的现状,教研室根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系统筹划并写入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各自培养目标的侧重点,建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应以了解和熟记各种财经法律法规的基本理论知识为重点,《税收基础与实务》应以准确计算各主要税种纳税金额,正确进行纳税申报为重点,《税收筹划》应以寻求企业减轻税收负担获得税收利益的途径为重点。

(二)提高教师实践水平,完善实践教学体系

学校要树立提高学生职业技能的目标,重视并舍得投入资金用于实践体系的建设。首先,教师自身要提高实践指导水平,除了积极考取“双师”证书,还应在业余时间主动申请到企业、事务所和税务部门进行挂职锻炼,积累丰富的财税资料和涉税事务的实践经验,学校也可适时邀请社会上具有丰富税法工作经验的专家采取讲座、视频、参观等形式,让学生了解实际税务工作流程。其次,增加实践课时,制订科学实际的实践教学大纲和指导教材,启动实习监督机制,确保实践教学的实施。再次,加大税法模拟实训室建设,购置实训设备和仿真纳税软件,建立网上模拟办税平台,千方百计模拟企业申报纳税的环境、岗位和流程,同时积极拓宽校企合作渠道,建立稳定的工学结合培养模式,实现与就业岗位的零距离。

(三)采用多种教学方法,综合评价学生成绩

1、采用丰富灵活的教学方法

采用丰富灵活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可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率和效果。针对税法知识条例多、变化快、应用强的特点,可采用以下几种教学方法:一是案例教学法,经过前期对理论知识的系统学习,学生具有一定的知识储备,此时可推出典型又有趣味的案例给学生分析讨论,让其自己找出案例中适用的法律法规,最后由教师对案例涉及的法律知识点进行总结,或者对更新的条例进行提示,巩固学生对知识的印象。二是角色扮演法,利用学校提供的仿真实训条件,让学生扮演征税过程中的各个角色,分别完成会计核算、税务计算和缴纳、与税务部门和银行的协调等工作,按照高仿真办税流程操作,学生不仅学以致用,也提高了语言表达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三是总结归纳法,虽然税法知识繁杂,但是税种之间有联系,教学中应该整合不同税种的共性,分清各税种的个性,缩小学习的难度和宽度,学生对知识点也更明晰和透彻。另外,为了与教学方法同步,应该配备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广泛运用多媒体、网络、视频等途径,增加课程的直观性、生动性和趣味性。

2、完善学生考核方式和内容

传统的笔试无法考察学生将理论用于实际的操作能力,而税法又是应用性极强的课程,因此迫切需要改变落后的笔试方式。首先,增加实践考核成绩的比重,平时做好学生实习实训情况的记录,包括课堂表现、课后任务完成、实习表现、单元测验等。其次,改变考试题型和评分规则,尽量减少填空题、名词解释题和简答题等客观题的分值比重,增加选择题、计算分析题和综合题等主观题比重,在评分规划中对客观题要相对宽容,看重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只要学生答对部分答案就给予相应得分,做到公平公正。最后,将考核成绩与师生的奖惩适度挂钩,充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

总之,时刻以培养高素质和高技能的人才为导向,深化税法课程教学改革,完善教学模式,高职院校完成税法教学的目标指日可待。

参考文献:

[1]赵卫锋.基于中小企业需求的税法教学探微.财会教育,2012(9):127

[2]许淑蕙.浅谈税法课程改革的必要性以及存在的问题.价值工程,2010(8):69

[3]翟東进.高等院校会计学专业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东北电力大学学报,201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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