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式语法缘起论
2014-04-29耿维峰
耿维峰
【摘 要】20世纪60-80年代见证了社会语言学、语用学、语义学等学科的蓬勃发展,这是自文艺复兴时期经验主义者从外部对语言进行研究的又一次回归,称作语言研究的“再语境化”(re-contextualization)潮流。其中,认知语言学一个突出特点是以使用为基础(CL is usage-based)。语法被当作供给语言运用(performance)的知识仓库,语法本身也是语言运用的产物,只有在构式语法中语法词汇化才开始体现。
【关键词】经验主义;再语境化;语法;构式语法
一、历史背景
20世纪语言学发展的特征是去语境化(decontextualization)和再语境化(recontextualization)的顺序(Geeraerts,2008)。
索绪尔的语言、言语二分创造了一个内分的语法(Geeraerts,2008)。他的这种语言观存在缺陷,如下图所示(选自Geeraerts,2008):
Langue 被定义为一个社会系统,即言语社团所共有的语言系统。而parole则强调说话人的个人行为。索绪尔把个人的主观因素即个体语言知识踢出了语言学研究的范围,认为语言是通过系统内部自治而来,这是其去语境化的标志。
乔姆斯基的语言能力和语言运用之分弥补了社会符号和个体使用之间的空缺,这就是个体语言知识(competence)。但是,乔氏从langue向competence的转变却带来了三方面的遗憾,如下图所示(选自Geeraerts,2008):
第一,语言研究远离了言语社团这个大环境;第二,过分强调语言的遗传属性,却忽视了语义出现的认知环境;第三,过分重视形式句法规则而忽视词汇研究,认为语言是通过模块形式化运算而来从而远离语言使用的环境语境。
20世纪60-80年代见证了社会语言学、语用学、语义学等学科的蓬勃发展,这是自文艺复兴时期经验主义者从外部对语言进行研究的又一次回归,称作语言研究的“再语境化”潮流,如下图所示(选自Geeraerts,2008):
在语法研究的过程中出现了四个重要的语境因素,认知语言学在这个大环境下印运而生,第一次将语义放在语法系统的中心位置。认知语言学框架中的一些概念比如原型、图式网絡、概念隐转喻、概念合成、ICM、框架和识解无不与语义和社会环境有密切的关系。不仅如此,认知语言学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以使用为基础(CL is usage-based.)(Taylor, 2007:20)。语法被当作供给语言运用(performance)的知识仓库,语法本身也是语言运用的产物。只有在构式语法中语法词汇化才开始体现。在构式仓库中,语法和词汇得以整合并以不同的抽象化层次出现。语法和词汇之间没有截然的分界,而是形成一个自然的过渡地带,或称为句法-词汇连续统。
二、构式语法之缘起
构式语法无异于其他的语法理论,因为它致力于寻找一条最佳的途径来展现结构、意义和使用之间的关系(Mirjam & Ostman,2004:12)。构式语法这个观念来自与生成语义学的“整体规则”(global rule)和“移转派生规则”(trans-derivational rules)以及该学派把语法当作限制满足系统(constraint satisfaction system)的思想。构式语法理论兴起于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由于它强调功能与形式不分,这便直击批判转换生成语法的理论基础。 构式语法萌芽于1975年兴起的认知语义学,开始于80年代。形式由句法和音系(分为音律和音调)组成;内容分为语义和语用两部分。语法构式的语义由概念结构组成,这包括意象图式、框架、概念隐喻、概念转喻、各种原型、心理空间、合成等等。语用仅仅是一种交际认知语义学。
乔氏认为人的语言能力是天赋的,语言能力可被看作为与其他认知能力平行而独立出现的模块。在这个总模块中有可细分出众多的子模块如音位、句法、语义等。TG把各子模块的特征置于词库中,认为通过子模块自身所拥有的高度概括的规则和限制,以及子模块之间的连接界面便可以对语言中的所有句法特征做出合理的描写和解释。但是有很多习语性的表达比如“What is this fly doing in my soup?”(属WXDY构式)无法通过语义模块和句法模块之间的连接界面做出解释,这宣告了TG模块论的失败。而构式语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起初,语言学中construction这个术语过去是与constituent相对应的,是指一个语法单位的内部构成过程以及所形成的实体,一般译为结构或结构体。任何可以分析为由不同成分组合起来所构成的单位(如词组、句子等),都可以称为结构。(谢应光,2007)
Fillmore和Kay等人在1988年发表的论文《语法构式的规则性和习语性:关于let alone的分析》被看作是是构式语法研究的开端。此文把语言中的核心成分和边缘成分视为同等地位。
三、结语
依本文看来,构式语法的一大特点是从所谓的边缘现象语言结构(不规则、习语性现象)入手,给予其准确的解释,再用同样的方式解释核心(规则的)语言结构,最终实现对所有语法知识的统一表征。这充分体现了Lakoff于1990年提出的“概括化承诺”。
【参考文献】
[1]Dirk Geeraerts. Current Developments in Cognitive Linguistics [J].外国语,2008(3).
[2]Taylor, J. Ten Lectures on Applied Cognitive Linguistics by John Taylor[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7.
[3]谢应光.认知语法和构式语法:相似与差异[J].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11).
[4]陈满华.构式语法理论对二语教学的启示[J].语言教学与研究,2009(4).
[5]谢应光.构式语法与英语体义研究[J].四川外语学院学报,2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