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国际死刑废止趋势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2014-04-29黄殿君严韶华
黄殿君 严韶华
【摘 要】为了能更充分的保障人权,保证各个国家的政治利益,国际法规定要废止死刑。于是废止死刑的运动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开展,适用死刑的国家正在不断的减少,废止死刑已经成为了不可抵挡的国际潮流,死刑也正在朝着逐渐消亡的方向发展。本研究在此基础上简要的分析当代国际死刑的废止趋势,并且对死刑废止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
【关键词】国际死刑;废止;影响因素
引 言
随着现代国际社会的不断发展,世界各国开始逐渐意识到人权的重要性。为了保障人权,国际上不断涌现出各种人权运动,它们的追求目的之一就是要求废止死刑,而人权运动之所以可以在国际上不断的涌现并且呈现出不断发展的趋势并不仅是受人权因素的影响,而是因为人权背后存在的政治原因,这就使得废止死刑也成为了一项国际性的运动。影响当代国际死刑废止的因素有很多,主要有人权、宗教、政治等,其中人权因素仅仅只是为国际死刑废止营造了一个理想的道德环境而已,真正对国际死刑废止产生决定性影响的是政治因素。在当代社会背景下,废止死刑的趋势已经势不可挡了。
1.当前国际死刑废止趋势
在对待死刑问题上,每个国家都有不同的政策规定,有的国家赞成废止死刑,有的国家反对废止死刑,还有的国家处于中立立场。根据世界各国对死刑的不同规定,我们可以将其分为四个类型[1]。首先是赞成完全废止死刑的,也称为绝对废止死刑类型。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为了充分的保障人权,实行人道主义,在国家宪法和法律中明文规定要废除刑事法里的死刑,或者在刑事法中根本就沒有死刑这项条款规定。国际上最先废止死刑的国家是罗马尼亚。其次是部分废止死刑的,也称为相对废止死刑类型。在这种情况下,国家的宪法规定对不同的刑事犯罪要采取不同的刑事制裁,对于政治犯罪、军事犯罪或者是叛国的犯罪行为执行保留死刑,而对普通的刑事犯罪则不会执行死刑。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战乱时期对刑事犯罪中的某些犯罪执行死刑,在国家和平的时候就废止死刑,缓和人们的犯罪等级。从当代形式来看,已经有18个国家相对废止死刑了。第三种是事实上废止死刑的,也称为实质废止死刑类型[2]。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宪法或者法律规定中虽然有死刑的规定,但是多年来一直都没有执行过,也从来没有人被判处过死刑,这时的死刑条文规定就只是作为一种摆设,从实质上来说就等同于废止死刑。最典型的代表国家是中非共和国,它从1870年开始就一直没有执行过死刑。最后就是保留死刑的类型。这种类型的国家,法律上有死刑条款的存在,在有人的犯罪行为已经构成了死刑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国家法律执行死刑。这种情形下的死刑规定没有明确的指明运用死刑的时效限制,但是却对死刑的使用条件加以严格的限制和规定,比如死刑的执行形式、适用对象、适用范围等。从国际上死刑的发展趋势来看,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废止死刑,国际死刑的大趋势已经从适用死刑发展到了废止死刑。
2.影响当代国际死刑废止的因素
2.1 人权方面的因素
废止死刑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保障国家的人权,因此人权因素在废止死刑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所谓的人权是指每个人都应当享有的权利,而生命权是最基本的权利之一,就算公民犯罪,也应当尊重他们的生命权[3]。随着人道主义精神的不断深化发展,人权意识开始觉醒,由此引起的人权运动已经走向了国际化,而废止死刑就成为了人权运动追求的目标之一。但是人权因素并不能决定废止死刑的完全确立。比如有的国家实行的是实质废止死刑,并没有真正的执行过死刑,这就不能说侵犯了公民的人权。因此,人权因素只是一种政治筹码,是国家为了达到一定的政治目的而通过人权来废止死刑。人权因素只是推动了当代国际死刑废止的发展趋势,起支持作用而不是决定作用。
2.2 政治方面的因素
当代国际死刑废止趋势的决定性因素是政治。死刑问题属于刑法中的问题,这必定会牵涉到国家的政治,因此从实质上来说,死刑问题是一个政治问题。为了在国际上跟其它国家保持政治上的一致性,很多国家就不得不调整自身的立法规定和死刑规定,实施限制或者废止死刑政策,以此来获得其它国家和国际组织的认可接纳。当然在废止死刑当中,国家为了发展社会民主才会宣布废止死刑,政治民主化是完全废止死刑的基本前提。有的国家还正处在民主化过程当中,他们是废止死刑的主力力量。除此之外,国际组织和宣扬废止死刑的国家会对保留死刑的国家施加压力,这也体现在政治上的施压。由此看来,政治因素是当代国际死刑废止的关键因素。
3.结语
对于死刑这项规定,国际上已经越来越倾向于废止死刑,废止死刑成为了一种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即使有的国家实行保留死刑或者相对废止死刑,由于受世界潮流的影响,它们对死刑也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和限制。但是死刑至今为止没有全面废止,对于死刑的存废问题还存在着极端的分歧和矛盾。笔者个人认为,废止死刑是不可阻挡的发展趋势。当代各个国家越来越重视人道主义的实施,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这些精神理念的大力倡导,为废止死刑奠定了深厚的思想基础。
【参考文献】
[1]杨宇冠.评联合国关于暂缓适用死刑的决议[J].社会科学论坛(学术评论卷),2013,55(07):521-522.
[2]赵秉志,阴建峰.论新中国刑法立法的客观影响因素[J].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2(04):100-101.
[3]梁云鹏,郝小兵.废除死刑是我国融入国际社会的必由之路[J].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6(04):99-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