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饮料类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研究
2014-04-28张丛
张丛
摘 要:食品饮料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地飞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企业传统的价值观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生活的需求,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要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消费者、对环境、对社会的贡献。
关键词:上市公司;食品饮料类;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社会责任,在中国还是一个新名词,应该怎样理解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对于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美国的一些学者通常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决策者采取保护与促进社会福利行动的义务。
现代营销之父菲利普·科特勒先生在80高龄之际仍然坚持“我心中伟大的企业是那些致力于挣钱并解决社会问题的企业”,他认为未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将不再是选择性行为,而是企业为保持基业长青的必然选择;科特勒先生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一书是他众多著述中最重要的一部,该书基于对全球
100多家知名企业社会实践的跟踪研究,系统总结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意义、对企业长远发展的影响,以及如何选择、计划、实施企业的社会活动等,并就企业做社会活动的6种选择逐一展开,以生动的案例分析、利弊陈述,为企业人正确理解并实施社会活动提供了广阔的思路及实践指引。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来源。早在18世纪中后期英国完成第一次工业革命后,现代意义上的企业责任论坛业就有了充分的发展,但企业社会责任的观念还未出现,实践中的企业社会责任局限于业主个人的道德行为之内。企业社会责任思想的起点是亚当·斯密(Adam Smith)的“看不见的手”。古典经济学理论认为,一个社会通过市场能够最好地确定其需要。到了18世纪末期,西方企业的社会责任观开始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表现为小企业的业主们经常捐助学校、教堂和穷人。
进入19世纪以后,两次工业革命的成果带来社会生产力飞跃,企业在数量和规模上较大程度的发展。这个时期受“社会达尔文主义”思潮的影响,人们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观是持消极态度的,许多企业不是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而是对与企业有密切关系的供应商和员工等极尽盘剥,以求尽快变成社会竞争的强者,这种理念随着工业的大力发展产生了许多负面的影响。
(三) 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对企业的影响。近年来,“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在我国日益重要,企业社会责任的披露情况已经成为衡量企业发展状况的一个新标准,特别是在社会影响力方面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尤为突出。
二、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理论
(一)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定义。企业社会责任产生后,西方学术界和企业界便开始关注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确认、计量和披露的问题,1968年美国会计学者戴维.林诺维斯在《会计杂志》第11期上发表了《社会经济会计》一文,指出社会责任会计是会计在社会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等社会科学中的应用,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是社会责任会计的一个分支,从而揭开了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的序幕(戴维.林诺维斯,1968)。
发达国家的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成果比较丰富,能够充分指导各国企业实践社会责任,并取得了很好地效果,促进了企业和社会的共同进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一方面是主动承担对利益相关者以及全社会的义务,另一方面有希望获得消费者、政府、员工等利益相关者的信任和好感,以促进企业经营发展的动机。简之,企业把所从事的社会责任活动披露出来就是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二)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来看,各国都有一定的差异,但随着时间的发展和认知的深入,在不断地完善。
西方发达国家都已不同程度地建立了企业社火责任的信息披露制度,他们的理论和实践都比我国早、比我国完善,对建立我国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葛家澍、林志军认为,企业除了应提供正常经营活动报告之外,外界利益集团、政府机构和社会公众都需要会计人员提供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更多信息,诸如企业与环境保护、就业、雇员培训、反种族歧视。医疗劳保、与社区之间的联系或所作贡献的信息资料(葛家澍、林志军,2001)。
阳秋林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还包括如下内容:改善生态环境的贡献;对社会福利的贡献;人力资源方面的贡献;提供产品和维修服务的贡献;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企业受益方面的贡献等内容(阳秋林,2005).
李正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包括:环境问题类、员工问题类、社区问题类、一般社会问题类、消费者类、其他类六大类十七小类。本文就以该六大类十七小类指标作为信息载体对我国食品制造业上市公司进行社会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
三、我国食品饮料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
(一)食品饮料行业社会责任履行内容分析。分析方法描述。通过对食品饮料行业CSR报告内容实质性分析,可以洞察食品饮料行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效果。目前,有关社会责任履行内容最权威和全面的标准时2011年12月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的ISO26000。本文采用ISO26000的七大核心主题和各大主题的各项议题,剔除其中为细分小议题的“组织治理”主题,共计
36项议题,每一项议题赋值1分,满分为36分,对食品饮料行业社会责任履行内容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具体方法为,细致阅读65份食品饮料行业社会责任报告,公司每披露了其中的一个议题,则得1分,汇总计算每一份CSR的社会责任履行内容的得分,以此评价食品饮料行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状况。
(二)研究数据的统计分析。(1)食品饮料行业社会责任报告自愿披露意识不强。我国食品饮料上市公司的第一份CSR报告均是在证券交易所发布社会责任指引或通知后才发布的,且每年发布数量和比率不高,发布数量增长缓慢和发布实效性不强。这些分析结果都体现了我国食品饮料行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意识不强。(2)食品饮料行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制水平不高。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水平主要体现在一些编制技术指标上,本文通过报告结构、表现介质、篇幅长短、表现形式等指标进行衡量、表3、表4分析结果显示我国食品饮料行业上市公司CSR报告结构不完整;主要以文字叙述为主,缺少图片、图表;篇幅偏短,色彩和版式单一;报告可读性和明晰性都不够。
(四)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1)信息纰漏信息差异大。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披露信息不充分,调查显示,披露环境贡献、员工培训和产品质量的信息很多,远远超过对其他内容的披露,环境类在2009年已经接近三分之一。(2)信息披露内容不全面。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在我国还处于初级阶段,对信息披露的认识还不到位,披露的内容也不全面,主要以环境和员工问题较多,即使有新的标准,也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还远远不能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社会责任情况的需求,达不到预期的效果。(3)信息纰漏的形式单一。在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形式中,传统的会计报表型反映企业社会责任披露形式居于次要地位,而非正规形式和文字表述方法对企业承担或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加以说明和评价的披露形式居于主导地位。这样,文字叙述较多,比较性数字信息太少,使各项指标缺乏可比性。(4)信息披露没有落到实处。仅仅是单纯的信息披露,没有充分利用这些信息为各利益关系人服务,是信息披露流于形式,没有落到实处。
企业是市场的基础,希望我国能够借鉴发达国家的优秀经验,集合政府、企业、劳动者各方面的力量,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公众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会计人员社会责任和技术水平,促进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在全国建立并完善。
参考文献:
[1]刘俊海 公司的社会责任[M].北京 法律出版,1999.
[2]刘连煜 公司治理与公司社会责任[M].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