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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铁工程施工索赔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2014-04-27黄先友

经济师 2014年7期
关键词:承包商业主施工

●黄先友

城市地铁工程施工索赔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黄先友

近年来,国内城市地铁建设如火如荼,“你方唱罢我登场”。但是由于一些主客观方面的原因,随之而来的是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工期延误、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导致业主和承包商扯皮现象时有发生,最终导致索赔及反索赔的产生。文章对此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并提出了相关对策。

城市地铁建设 业主 承包商 索赔

一、前言

近年来,城市地铁工程犹如雨后春笋般地陆续在国内二、三线城市开建。地铁工程大都是在城市主干道进行修建,对城市交通影响较大。城市地铁工程较其它工程有如下几个特点:受行政干预致使勘察设计工作粗糙、建设工期紧、地下管线及拆迁协调难度大、建设资金匮乏(含政府银行贷款及融资)。这些特点随之而来的是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频繁、工期延误、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导致业主和承包商扯皮现象时有发生,最终导致索赔及反索赔的产生。

笔者在本文中分析了城市地铁施工索赔风险,并提出相关措施,以尽量减少业主和承包商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索赔和反索赔,从而为今后的发展做好准备工作。

二、关于施工索赔的内涵以及其产生的原因

1.何为施工索赔。施工索赔系指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合同,对于不是因为自己的原因而造成的损失,抑或是承担了相关合同规定之外的工作所要付出的额外支出,需要向业主提出在经济以及时间上进行补偿的权利。一般来说,索赔上双向的,九部委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索赔既有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也有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是双向的。由于在城市地铁施工中,业主索赔数量较小,因此,可通过冲账、扣拨工程款、扣保证金等实现对承包商的索赔;而承包商对业主的索赔则比较困难一些。

2.施工索赔产生的原因。施工索赔是由于施工过程中发生了有关方面不能控制的突发事件。这些突发事件严重地影响了正常履行合同,延误了工期,增加了费用。这些都可以成为施工索赔的理由。

(1)业主严重违约(也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在开展施工工程中,业主、监理单位都没有尽到相关的合同义务,造成索赔事件发生。比如,没有在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时间内提供相关的施工场地,承包商一方的施工人员、施工设备无法依据合同按时进入施工场地,抑或是进入施工场地后无法及时开展工作,从而导致工期延误。业主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做好征地、拆迁、清除地下障碍;及时办理施工需要的各种报批手续以及证件;施工需要的道路交通管制、水、电、通信、地下管线资料以及施工现场内外的其他各种相关手续,等等。

(2)合同变更。合同变更也有可能导致索赔事件发生,比如,由于承包商方面的原因导致的工程中断;由于业主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工程增加,工程量加大,设计与质量标准提高,以及工期缩短、单方面修改施工方案,等等。

(3)合同缺陷。合同缺陷表现为合同条款规定用语含糊不准、一些项目合同条款对承包商要求苛刻,缺乏对双方的约束条款,只是一味地要求承包商所需要承担的条件与义务,隐含了比较大的风险,有的甚至是一种有意而为之设置的圈套。

(4)不可抗力因素(不可预见)。分为社会事件与自然事件。前者包括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的变更,战争、罢工等。后者则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人为因素无法抵御的自然灾害,比如海啸、地震、瘟疫、水灾等;社会事件则包括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的变更,战争、罢工等。不利的物质条件通常是指承包商在施工现场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条件的物资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

(5)相关政策与法规发生变化。比如,货币贬值造成的汇率损失,人工费用提高,建筑材料价格上涨等;政府部门出台的特殊政策,以及使用某种特殊设备、技术、材料等的具体规定;不允许某种材料、设备进口抑或是提高关税等。

(6)解除合同或中断合同。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由于双方在组织管理中出现了不和谐音,难以配合导致激化矛盾,无法再继续履行合同,抑或是业主违约严重,承包商只好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或者是承包商违约严重,业主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解除合同等。

三、目前国内施工索赔现状

近年来,建筑市场萎靡,国家对铁路市场进行改革,国内高速铁路投资收紧,导致诸多承包商以低价挤入城市地铁市场,有些单位为了进入城市地铁市场,报价甚至低于成本价,市场竞争激烈。在这种氛围下,承包商逐渐重视施工索赔,建立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承包商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国内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都存在着索赔管理水平比较低,缺乏主动的索赔意识和索赔理念的问题。

1.法律不健全,有法不依。无法可依的现象比较严重。目前建筑市场上普遍存在着不能切实履行施工合同,出现违法违规问题也不能及时依法追究的问题,缺乏应有的法律环境。许多承包商法律意识淡薄,在发生问题之后,也没有依靠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的习惯。因此,在利用索赔方式维护自身权益上,存在很大的难度,而且在合同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体现索赔意识、实施索赔行为也存在很多的问题。

2.我国建筑市场竞争激烈,依旧是建设方的市场。当下建筑市场竞争分外激烈,尤其在城市地铁市场,建设投资基本都由政府主导,带有很明显的行政色彩。许多业主在合同中要提出一些让人无法接受的几近苛求的条件,尽管如此,承包商出于生计,为了取得项目,出于卖方市场和自身的弱势地位,往往也只能勉强同意各种苛刻的合同条件。一旦发生施工索赔事件,承包商也大都考虑到今后需要进一步与业主合作,被迫放弃了索赔权利。承包商面临十分不利的合同签订和实施环境。

3.缺乏索赔意识,没有认识到施工索赔的重要性。由于长期养成的习惯,承包商没有认识到施工索赔的重要性,欠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理念与主动性。往往是施工过程中发生了问题,才想起应该研究索赔条款,寻找对自己有利的原始依据,但是往往事与愿违,结果错失良机,影响了自己的利益。同时,由于施工的方法、手段、程序不明确,导致索赔工期、金额等重大事项计算不准确,从一开始就使自己处于被动局面。

4.由于一些承包商专业更换频繁,缺乏应有的索赔经验。近年来,由于工程萎缩,诸多大型承包商由高铁市场转向城市地铁市场。但是由于专业不熟悉,相关专业更换频繁,有关经验不足,在遇到施工索赔问题时,一时找不到切入点。在进行索赔时,也不知该怎样运作,只是简单地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不知道应该拿出让人信服的索赔方案、索赔程序,并将具体的索赔依据与计算等功课事先做足做好,缺乏应有的索赔经验。

5.没有完整的施工记录,也没有建立科学的施工索赔管理制度。长期以来,我国建筑工程企业在企业内部控制、施工合同管理等方面都存在着计划不周、管理松散、控制不严的问题,在施工过程中欠缺应有的科学、严谨的规范。也没有建立一整套内部控制体系,尤其是没有完整的施工记录,因此,导致施工索赔时,缺少最原始的证据,索赔成功的几率降到了最低。

四、如何采取灵活而有效的施工索赔措施

众所周知,施工索赔是承包商与业主共同的、合法的正当权利要求,绝不是无理取闹也不是无理争利。是合理合法地依据合同与法律的有关规定,向责任方提出承担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权利。这一权利是双方所共有的,既可以是业主,也可以是承包商;同时,被索赔方也可以向索赔方提出自己的索赔方案或是其他权利要求。但是,现实中,由于承包商总是处在弱势地位,没有话语权,经常放弃了自己应有的权益。所以,承包商要想维护切身利益,又不至于让业主反感,应该在施工索赔过程中注意索赔技巧。

1.树立正确的索赔意识。首先,承包商应采取多种手段,对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全体员工做好合同管理的教育、学习、宣传工作,让每一位员工都深深懂得,在施工过程中,合同对于维护自己权益与利益的重要性,尤其是要加强索赔教育、培训工作,让员工都明白“防患于未然”的道理,以及由于自己平时对合同管理与索赔依据的松懈与不严谨,日后就会造成企业的重大损失,切实提高全体员工对这一问题的思想认识。其次,要提高全员合同管理的意识,树立正确的索赔理念。要使每一位员工懂得,索赔是市场经济中等价交换、公平交易原则的体现,也是自己维护企业合法利益的正常手段。必须在平时的工作中注意资料的收集与保护,才能在需要时发挥作用,决不能“临时抱佛脚”,“书到用时方恨少”。因此,各级管理人员与广大员工都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切实做好合同管理与施工过程中各项数据的管理,做到日日有记载,月月有总结,从而保证施工合同的顺利执行。

2.要敢于维护自己的权益,及时提出索赔要求。许多建设项目在开始施工准备阶段就存在着不能按时完成施工征地、让承包商入场等,以及在开挖阶段发现地下条件与图纸、标书相差甚远等问题,这样都会使承包商在工程尚未开始就受到较大的损失,并且得不到业主的及时赔付。但是承包商出于工程刚刚开始,宁愿自己承担损失也尽量避免与业主发生争执的心态,导致承包商在可以对业主进行索赔的最佳时间就放弃了自己的索赔权益。无数事例表明,业主往往会随着工程的进展,表现出不同的态度。比如,在工程前期,如果承包商能够抓住对自己非常有利的时机,对业主进行索赔,这时业主担心如果不满足承包商提出的正当索赔,这样会引起上级的不满影响自己的业绩。因此,往往会在承包商提出的条件上作出让步。但是到了施工后期,承包商的行动已不会对业主造成较大的影响,这是他们的心态则会发生微妙的变化,认为天平已向自己倾斜,如果承包商在此时还提出索赔要求将会对他们的声誉和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在这个阶段,业主更会采取强势的态度,导致承包商不能进行索赔,有时则是不敢索赔。另一方面,索赔要求写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索赔能否成功,如果没有这方面的人才,索赔报告书写得言不由衷,就会使索赔出师不利,甚至导致失败。

3.认真熟悉设计图纸,把握设计意图,深入了解现场。项目伊始,承包商应组织测量人员对项目沿线原地面标高、断面等进行测量,并将基础数据整理上报四方签字确认;针对管线迁改、交通疏解等工作,承包商相关人员应做好现场记录工作,全过程拍摄影像资料,并及时办理工程量签认工作,为后续结算工作做准备;认真执行收发文登记制度,对业主下发的相关文件(含设计蓝图)做好详细的登记,并将上报业主的施工计划、工期安排和材料计划等相关书面性文件要业主监理的相关人员签收,为后续的工期及费用索赔准备好基础资料。

4.熟悉城市地铁相关文件法规,有的放矢。当下,国内有20多座城市进行地铁建设,各个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建设管理规定不同,人材机价格差别较大。因此,承包商应该仔细研究在建项目所在城市的市政建设相关政府文件法规,做到心里有数,有的放矢。譬如,政府机构每隔两三年就对人工单价及税金费率予以调整。而且城市发展情况不同,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的取费费率及取费科目也不尽相同,承包商应该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做好索赔资料准备工作。

五、结束语

古人云:“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我国的建筑市场竞争越演越烈,尤其是城市地铁市场。承包商要在充分利用施工索赔手段上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因为施工索赔直接影响着自己企业的利润。如何能够充分而有效地利用施工索赔这一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每一位管理人员与广大员工都应该思考的问题。我们必须认识到,索赔是一把“双刃剑”,只有科学、规范地应用索赔这一有利武器,才能给自己带来丰厚的利益。但是,如果应用不好,则会使自己处于被动的局面。因此,索赔将会直接影响施工单位的发展、生存。必须掌握科学的索赔理念和一定的索赔知识,以及索赔策略与技巧。

总而言之,科学有效地利用经济杠杆,在项目管理中的一个有效手段就是施工索赔,在索赔问题上表现出的理智、灵活、有效,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把握,都反映了承包商和企业领导人的管理水平。在这一关键点上,孙子兵法中的“道、天、地、勇、情”缺一不可,必须充分利用好一切可以“为我所用”的因素,积极开展索赔工作,“属于我的一定得要回,不属于我的一分也不要”,切实有效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笔者深信,随着改革的继续深入,我国的法律、法规将会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将会进一步科学、规范地发展。

[1]邬媛,殷焕武.我国建筑行业索赔现状及对策.经济师,2006(3)

[2]许治钢(导师:徐能雄).H水电施工项目的成本控制方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硕士论文,2008.6

(责编:若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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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友,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四川成都 6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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