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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监督于管理和服务之中
——辽宁省沈阳市财政监督工作侧记

2014-04-24

财政监督 2014年10期
关键词:财政监督沈阳市监督

●本刊记者 周 菲

寓监督于管理和服务之中
——辽宁省沈阳市财政监督工作侧记

●本刊记者 周 菲

财政监督检查局业务培训

“寓监督于管理和服务之中”是辽宁省沈阳市财政局局长陈勇对该局近年来财政监督工作思路的高度概括。陈勇将其解释为:紧紧围绕服务财政改革和管理这一中心,坚持“依法监督、促进规范、融入管理、有效服务”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构建多层次、全方位、全过程的“大监督”管理体系,促进财政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为财政改革保驾护航。

构建财政“大监督”格局

沈阳市财政局对构建 “大监督”格局提出的要求是:牢固树立财政监督是财政监督机构与业务管理机构共同责任的理念,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构建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相结合的“大监督”格局。

依据《沈阳市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监督局是全局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业务管理机构负责本机构监督检查计划编报、执行,法规处负责财政监督检查中有关行政处罚的复核、听证,并配合检查实施机构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监督局和业务管理机构按照 “统一归口管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规范程序,统一行政处罚”的原则,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共同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检查预警、监控、评价、纠偏、制裁、反馈的作用,建立健全共同监督、权责明确、协调配合、全面覆盖、重点跟踪、信息共享的专项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财政监督检查体系。

在事前监督方面,该局制发了全市《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绩效管理文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市直部门在编制预算时,确定绩效目标,依据绩效目标制定相关的评价体系,使预算编制更科学、更合理、更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益。

在事中监督方面,以防控资金风险为目标,逐步推进事中监督。前移监督关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事中监督,本着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出现的苗头问题及时规范,在防患于未然的同时促进项目实施效果的提升。利用局内资源,充分发挥财政监督优势,对国库拨付系统运行情况实时监控,突出事中监督的手段,及时关注异常支出单位,寻找监督检查线索作为监督检查的切入点。

在事后监督方面,以支出绩效评价为核心,全面强化事后监督。一方面,继续强化事后监督模式,以预算执行检查为主线,强化对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和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确保财政政策发挥效应,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另一方面,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促进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早在2008年,沈阳市财政局就下发了《沈阳市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办法》,该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推进了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全面开展,促进了财政支出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和资金使用效益的全面提升。2013年,重新修订了该办法,下发了《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规程》,明确市直部门、财政部门在财政方面应尽的职责,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本年度预算执行和下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

陈勇将这种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机制的效果形象地比喻为:事前监督为项目运行增加了一把“安全锁”,事中监督为财税政策的执行增加了一道“防护墙”,事后监督为资金合理使用增加了一道“监控门”。

四项制度促进检查成果应用

每年,沈阳市都开展了大量的监督检查工作。据沈阳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局长孙丽介绍,仅2013年全年,沈阳市共组织60个检查组,动员检查力量200余人次,对500多个行政、企事业单位实施了监督检查(调查),检查资金规模40亿余元,查出违规单位300余户,违规金额1.6亿元。这些监督检查成果是否得到了有效应用?“我们通过建立检查情况即时反馈制、整改情况跟踪回访制、常用法规汇编制、财政检审反馈应用制四项制度,探索将监督检查结果与预算管理、编制挂钩,与项目立项、项目执行和资金分配挂钩,与资金使用效益挂钩,与保障财政政策有效落实挂钩,达到了以检查促管理的效果。”孙丽回答。

“根据2013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我们对市教育局2012年部分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束后,针对发现的问题,与局教科文处沟通,建议制定了《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这一办法的制定,对于规范教育专项资金分配管理,集中财力保障教育发展规划的实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孙丽给记者讲了这个例子,她表示,在检查实施过程中,通过及时与相关业务处室进行必要的情况沟通与结果反馈,为业务处室完善相应制度提供了有效依据,进一步规范了财政管理工作。

如果说检查情况即时反馈制度体现了“管理”的理念,整改情况跟踪回访制则体现了“服务”的理念。沈阳市着力于改变以往检查与被检查的矛盾关系,立足于“查”,着眼于“帮”,每年都抽取部分上年检查过的单位,安排专人跟踪回访,并建立跟踪回访档案,及时掌握问题整改情况。在纠正存在问题的同时,还帮助被查单位分析问题成因,积极鼓励存在问题的单位制定或完善相关制度,堵塞漏洞,为被查单位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服务。

针对财政监督检查经常涉及的法规、政策、制度,沈阳市财政监督检查局进行了归集、分类、整理、提炼,编制了《沈阳市财政监督实用手册》,强化依法监督,提高工作效率,方便检查人员在实地检查中应用,并能熟练掌握。孙丽向记者展示了这本手册,记者看到,手册按照监督检查定性、处罚和规范执法程序分为若干类,目前已归集几十部法律、法规、制度,形成近百个条目。手册不仅规范了监督检查工作程序,也便于指导检查工作的定性。孙丽透露,归类整理工作将随检查工作进展情况,不断丰富和完善。

在与审计、监察等其他监督部门的沟通协作方面,沈阳市财政局推行财政检审反馈应用机制,与各级检查、审计部门定期联系,做到信息共享,及时获取与财政管理相关的检查(审计)信息,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提高财政监督的针对性,形成与审计部门互补的监督合力。

全市财政监督工作“一盘棋”

沈阳市财政监督工作强调全市“一盘棋”的原则,注重从整体上推动财政监督工作深入开展。孙丽开门见山,指出了当前各区县财政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地区间工作发展不平衡,工作进程和质量差异比较大,监督手段落后,依法监督观念还需进一步强化等等,都是当前各区县财政监督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采取了很多措施。 ”

《对各区县(市)、开发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督导的通知》就是沈阳市财政局为推动全市财政监督工作而下发的。孙丽介绍,市财政局组成了由局领导挂帅的督导组,深入各区、县(市)、开发区现场督导,全面掌握工作情况,推动监督工作开展,及时解答检查中的政策及处理、处罚依据,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围绕着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和财政监督基础工作,再通过召开区县现场会、财政监督系统会议的形式,交流、指导监督检查工作,推动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以2013年为例,我们在大东区召开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场经验交流会,组织部分区、县(市)监督检查人员学习大东区财政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经验,参观学习大东区财政监督档案管理。从现场会的效果来看,这种方式对于提升全市检查工作水平还是很有帮助的。 ”孙丽说。

召开财政监督系统工作会议

针对财政监督岗位对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监督检查业务能力要求较高,同时一些地区财政监督岗位上的干部变动较为频繁,队伍建设任务更加艰巨、更加急迫的现状,该局还加大了全市财政监督系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有效地提高监督检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2013年的全市财政监督系统培训,不仅邀请了市监督局的两位同志结合自身多年一线检查工作经验,讲解了监督检查的程序、各阶段工作中应当依照的法定程序和注意事项、检查方法和技巧;还邀请熟悉审计工作的相关专家讲解了审计检查思路、工作流程、工作方法及工作技巧,对提升监督检查人员业务技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栏目责任编辑:周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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