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养老方式选择的影响因素研究
2014-04-23张丹
张丹
摘 要:本研究在CHARLS调查所获得的微观数据的基础上进行,首先对老年人养老方式选择的结果和老年人人口特质、健康状况、经济状况等方面的6个变量进行关联分析,再通过二项Logistic回归模型,将是否选择机构养老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回归分析。结果表明非机构养老方式仍是老年人的主要选择,年龄、婚姻状况、慢性疾病情况、经济状况等因素与老年人养老方式的选择存在显著的关联并对选择结果产生影响。
关键词:老龄化;养老方式;影响因素;二项Logistic回归分析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7-0101-04
引言
养老是古老的社会现象,中国将孝敬老人作为重要的民族文化加以传承,进入到新时期后,受到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变化所带来的影响,养老也逐步从社会现象演变成为社会问题,如何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是当前全社会所关注的重点。联合国所提供的数据表明,从2000年向2025年过渡的二十五年时间里,世界老年人数量将整体增长9%,中国的增长率要比其高出2.1个百分点,达到11.1%的水平,在人口老龄化增速的背景之下,中国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1]。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快,中国的家庭结构也正在发生改变,传统的大家庭向小家庭转换,家庭成员的数目减少,空巢老年人数目增加,工业化、现代化给人们带来了更大的生活压力,子女和老人之间的地理距离拉大使得家庭在老年人照料上发挥的功能较为有限[2]。随着社会、经济的变迁和发展,老年人养老方式的选择也是不断变动的,分析老年人养老方式选择的影响因素将有助于了解养老问题的现实情况,对于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一、数据来源和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
本研究的数据源自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3] (China Health and Retirement Longitudinal Study,简称 CHARLS)所提供的数据,该调查覆盖了全国 150 个县、区中的 450 个村、居,对10 257 户家庭的 17 708位个人进行了访问,在对县市、村居、家户和个人进行多层次抽样的基础上,通过问卷和访谈的方式收集数据,经评估表明该数据在信度和效度上较好,基本代表了中国的中老年人群。本研究从CHARLS微观数据中选取了60岁以上的老年人样本4 072个,对老年人养老方式选择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探讨。
(二)研究设计
1.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取描述性分析和二项Logistic回归分析相结合的统计方法,利用Excel 2007软件建立起数据库,并通过SPSS 20.0软件进行二项Logistic回归分析。
(1)描述性分析
描述性分析将描述变量的分布状况,利用卡方检验对老年人养老方式的选择与老年人在性别、婚姻、地区、年龄、慢性疾病情况、经济自评等方面进行统计分析。通过SPSS 20.0软件计算卡方统计量及其对应的P值,在给定的显著性水平下,判断变量之间是否相互关联(见下页表1)。
(2)二项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
在描述性分析的基础上,将自变量转化为虚拟变量,把养老方式的选择结果转化为二分变量,即“机构养老方式”和“非机构养老方式”两种,并将“机构养老方式”赋值为1,将“非机构养老方式”赋值为0,通过SPSS 20.0软件建立起二项Logistic回归模型,进行进一步的统计分析。所构造的二项Logistic回归模型方程为:
ln
=β0+βixi
在方程中pi是被解释量yi取值为1时的概率,由于yi是取值为0和1的离散随机变量,所以1-pi 是yi取值为0时的概率,可以视为yi取值为1时的发生比,通过Logit变换,建立起Logistic回归模型。当其余的解释变量不发生改变时,解释变量xi每增加一个单位,将引起ln
改变βi个单位。发生比可以很好地阐述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所产生的影响,在其他解释变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xi每增加一个单位将导致发生比变为原来的发生比的exp(βi)倍。
2.研究理论假设
基于上述研究设计,本研究提出以下理论假设:假设一,相较于机构养老方式而言,非机构养老方式是老年人的主要选择,传统的子女照顾型的养老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弱化。假设二,老年人养老方式的选择与老年人的人口特质、健康状况、经济状况等方面的因素存在关联,这些因素对老年人养老方式的选择产生影响。
二、统计分析结果
(一)描述性分析结果
1.养老方式的选择频数分布
调查中将老年人的养老方式选择划分为五种类型:老年人与子女共同居住、与子女在同一社区分开居住、与子女在不同社区分开居住、入住养老机构和其他。从照顾的角度看,可将其理解为子女照顾型、子女为主自我为辅的照顾型、自我为主子女为辅的照顾型、社会为主自我为辅的照顾型以及其他。数据分析表明,老年人对子女照顾型的选择处于首位,49.7%的老年人认为与子女共同居住是最为理想的养老方式;对于子女—自我照顾型的选择处于第二位,41.5%的老年人选择与子女在同一社区中分开居住;对于自我—子女照顾型的选择处于第三位,5%的老年人选择与子女居住于不同的社区;对于社会—自我照顾型的选择处于第四位,2.5%的老年人选择入住养老机构作为理想的养老方式;其他类型的选择比重为1.2%。从机构与非机构的角度来看,可将子女照顾型(与子女同住)、子女—自我照顾型(同一社区,分开居住)、自我—子女照顾型(不同社区,分开居住)以及其他类型归为非机构养老方式,将社会—自我照顾型(入住养老院)归为机构养老方式。在这一划分标准下,选择非机构养老方式的老年人共计3 969位,占样本比重的97.5%,选择机构养老方式的老年人共计103位,占样本比重的2.5%。endprint
2.养老方式的选择与变量间的关联分析
通过卡方检验对老年人养老方式的选择与其在人口特质、健康状况、经济状况几个方面的变量进行关联分析:首先,老年人养老方式的选择与人口特质变量的关联分析。从性别来看,样本中男性比重为65.5%,女性比重为34.5%。统计结果未通过卡方检验(χ2=0.101,P=0.412),表明性别与养老方式的选择之间无显著关联。从年龄来看,样本中60~70岁(含60)的老年人比重为60.4%,70~80岁(含70)的老年人比重为31.2%,80~90岁(含80)的老年人比重为7.7%,9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比重为0.7%。统计结果在0.01的显著水平下通过卡方检验(χ2=14.407,P=0.002),表明年龄与养老方式的选择之间显著相关。从婚姻状况来看,样本中已婚的老年人比重为64.4%,分居的老年人比重为4.4%,离异的老年人比重为1%,丧偶的老年人比重为28.8%,未婚的老年人比重为1.4%。统计结果在0.01的显著水平下通过卡方检验(χ2值为14.692,P=0.005),表明婚姻状况与养老方式的选择之间显著相关。从地区来看,样本中农村的老年人比重为76.2%,城镇的老年人比重为23.8%。统计结果未通过卡方检验(χ2=1.081,P=0.177),表明地区与养老方式的选择之间并无显著关联。其次,老年人养老方式的选择与健康状况变量的关联分析。从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来看,样本中无慢性疾病的老年人比重为25.9%,患1~2种慢性疾病的老年人比重为50.3%,患3~4种慢性疾病的老年人比重为19%,患5种及以上慢性疾病的老年人比重为4.8%。统计结果在0.01的显著水平下通过卡方检验(χ2=13.626,P=0.003),表明慢性疾病情况与养老方式的选择之间有显著关联。最后,老年人养老方式的选择与经济状况变量的关联分析。从经济状况来看,样本中自评为非常高的老年人比重为0.3%,自评为偏上的老年人比重为3.4%,自评为中等的老年人比重为52.8%,自评为偏下的老年人比重为30.1%,自评为贫困的老年人比重为13.4%。统计结果在0.01的显著水平下通过卡方检验(χ2=
15.064,P=0.005),表明经济状况自评与养老方式的选择之间有显著关联。综上所述,老年人在年龄、婚姻、健康、经济上的因素差异与其养老方式的选择之间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
(二)二项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结果
关联分析证明了老年人在养老方式的选择上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彼此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的关系,为了进一步探究解释变量对于被解释变量的影响,将在关联分析的基础上,通过二项Logistic回归模型对于被解释变量进行回归分析。本研究将“机构养老方式”赋值为1,“非机构养老方式”赋值为0,作为被解释变量引入模型。将人口特质类变量(性别、婚姻、地区、年龄)、健康状况类变量(慢性疾病情况)以及经济状况类变量(经济状况自评)转化为虚拟变量,作为解释变量引入模型。在二项Logistic回归模型中,所选取的参照组为:性别(男性)、婚姻(已婚)、地区(农村)、年龄(60~70岁,含60)、慢性疾病情况(无慢性疾病)、经济状况自评(非常高)。通过SPSS 20.0软件,采用Forward LR的形式将解释变量加入到模型中,结果表明:在模型一中加入人口特质类的变量(性别、婚姻、地区、年龄)后,进入模型的变量有婚姻状况(未婚)、年龄(70~80岁,含70)、年龄(80~90岁,含80);在模型二中继续加入健康状况类的变量(慢性疾病情况)后,进入模型的变量有慢性疾病(5种及以上);在模型三中继续加入经济状况类的变量(经济状况自评)后,进入模型的变量有经济状况自评(贫困)。
将所有解释变量加入二项Logistic回归模型后的分析结果表明:首先,人口特质方面。养老方式的选择和年龄呈负相关关系,相较于60~70岁(含60)年龄段的老年人,70~80岁(含70)年龄段的老年人选择机构养老方式的发生比是其0.498倍,80~90岁(含80)年龄段的老年人选择机构养老方式的发生比是其0.193倍。未婚状态的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机构养老方式,其选择机构养老方式的发生比是已婚老年人的3.410倍。其次,健康状况方面。患有5种及以上的慢性病的老年人更倾向选择机构养老方式,其选择机构养老方式的发生比是无慢性疾病的老年人的2.659倍。最后,经济状况方面。经济自评为贫困的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机构养老方式,其选择机构养老方式的发生比是自评为非常高的老年人的2.229倍。
小结
通过描述性分析和二项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本研究所提出的假设得到了较好的支持,得出以下结论:第一,相较于机构养老方式而言,非机构养老方式依然是老年人的主要选择。第二,受社会、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完全依靠子女照顾的养老方式呈现出弱化的趋势,子女照顾和机构照顾之间的空缺为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提供了空间。第三,老年人在年龄、婚姻状况、慢性疾病情况、经济状况上的差异与养老方式的选择有显著关联。处于70~90岁年龄段的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非机构养老方式,处于未婚状态的老年人、患有5种及以上慢性疾病的老年人、经济状况较为贫困的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机构养老方式。
结合日益严峻的养老问题来看,本研究为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提供了以下启示:第一,应维护家庭的养老功能,巩固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本研究中有近半数的老年人认为与子女共同居住是最为理想的养老方式,可见家庭作为养老的载体依然起着重要的作用。政府部门可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为家庭赡养老人提供更多的便利条件,如给予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在税收上的减免、对孝敬老人的子女进行奖励和表彰等,并对不履行赡养义务、损害老年人权益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巩固和维护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第二,应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为家庭养老提供有益补充。随着社会、经济的变迁与发展,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无法和子女居住在一起,基于此,社区在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上就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通过社区开展养老服务,为老年人的生活提供更多的便捷,是解决家庭养老人力资源不足,实现老有所养目标的重要途径。第三,应完善机构养老服务,发挥养老机构的基本功能。本研究的结论表明,未婚、身体条件较差或较为贫困的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机构养老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养老机构对于这一部分弱势老年人群体的重要性,不断完善机构养老服务,将有助于更好地满足老年弱势群体的养老需求,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参考文献:
[1] 王石泉.中国老年社会保障制度与服务体系的重建[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8:169.
[2] 魏彦彦.中国特色养老模式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1:2.
[3] Yaohui Zhao;John Strauss;Gonghuan Yang;John Giles;Peifeng (Perry) Hu;Yisong Hu;Xiaoyan Lei;Albert Park;James P.Smith;Yafeng
Wang (2013).China Health and Retirement Longitudinal Study,2011-2012 National Baseline Users Guide,National School of
Development,Peking University.
[4] 郭爱姝,张戌凡.城乡空巢老年人的生存状态与社会保障研究[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11:104.
[责任编辑 陈丽敏]endprint
2.养老方式的选择与变量间的关联分析
通过卡方检验对老年人养老方式的选择与其在人口特质、健康状况、经济状况几个方面的变量进行关联分析:首先,老年人养老方式的选择与人口特质变量的关联分析。从性别来看,样本中男性比重为65.5%,女性比重为34.5%。统计结果未通过卡方检验(χ2=0.101,P=0.412),表明性别与养老方式的选择之间无显著关联。从年龄来看,样本中60~70岁(含60)的老年人比重为60.4%,70~80岁(含70)的老年人比重为31.2%,80~90岁(含80)的老年人比重为7.7%,9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比重为0.7%。统计结果在0.01的显著水平下通过卡方检验(χ2=14.407,P=0.002),表明年龄与养老方式的选择之间显著相关。从婚姻状况来看,样本中已婚的老年人比重为64.4%,分居的老年人比重为4.4%,离异的老年人比重为1%,丧偶的老年人比重为28.8%,未婚的老年人比重为1.4%。统计结果在0.01的显著水平下通过卡方检验(χ2值为14.692,P=0.005),表明婚姻状况与养老方式的选择之间显著相关。从地区来看,样本中农村的老年人比重为76.2%,城镇的老年人比重为23.8%。统计结果未通过卡方检验(χ2=1.081,P=0.177),表明地区与养老方式的选择之间并无显著关联。其次,老年人养老方式的选择与健康状况变量的关联分析。从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来看,样本中无慢性疾病的老年人比重为25.9%,患1~2种慢性疾病的老年人比重为50.3%,患3~4种慢性疾病的老年人比重为19%,患5种及以上慢性疾病的老年人比重为4.8%。统计结果在0.01的显著水平下通过卡方检验(χ2=13.626,P=0.003),表明慢性疾病情况与养老方式的选择之间有显著关联。最后,老年人养老方式的选择与经济状况变量的关联分析。从经济状况来看,样本中自评为非常高的老年人比重为0.3%,自评为偏上的老年人比重为3.4%,自评为中等的老年人比重为52.8%,自评为偏下的老年人比重为30.1%,自评为贫困的老年人比重为13.4%。统计结果在0.01的显著水平下通过卡方检验(χ2=
15.064,P=0.005),表明经济状况自评与养老方式的选择之间有显著关联。综上所述,老年人在年龄、婚姻、健康、经济上的因素差异与其养老方式的选择之间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
(二)二项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结果
关联分析证明了老年人在养老方式的选择上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彼此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的关系,为了进一步探究解释变量对于被解释变量的影响,将在关联分析的基础上,通过二项Logistic回归模型对于被解释变量进行回归分析。本研究将“机构养老方式”赋值为1,“非机构养老方式”赋值为0,作为被解释变量引入模型。将人口特质类变量(性别、婚姻、地区、年龄)、健康状况类变量(慢性疾病情况)以及经济状况类变量(经济状况自评)转化为虚拟变量,作为解释变量引入模型。在二项Logistic回归模型中,所选取的参照组为:性别(男性)、婚姻(已婚)、地区(农村)、年龄(60~70岁,含60)、慢性疾病情况(无慢性疾病)、经济状况自评(非常高)。通过SPSS 20.0软件,采用Forward LR的形式将解释变量加入到模型中,结果表明:在模型一中加入人口特质类的变量(性别、婚姻、地区、年龄)后,进入模型的变量有婚姻状况(未婚)、年龄(70~80岁,含70)、年龄(80~90岁,含80);在模型二中继续加入健康状况类的变量(慢性疾病情况)后,进入模型的变量有慢性疾病(5种及以上);在模型三中继续加入经济状况类的变量(经济状况自评)后,进入模型的变量有经济状况自评(贫困)。
将所有解释变量加入二项Logistic回归模型后的分析结果表明:首先,人口特质方面。养老方式的选择和年龄呈负相关关系,相较于60~70岁(含60)年龄段的老年人,70~80岁(含70)年龄段的老年人选择机构养老方式的发生比是其0.498倍,80~90岁(含80)年龄段的老年人选择机构养老方式的发生比是其0.193倍。未婚状态的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机构养老方式,其选择机构养老方式的发生比是已婚老年人的3.410倍。其次,健康状况方面。患有5种及以上的慢性病的老年人更倾向选择机构养老方式,其选择机构养老方式的发生比是无慢性疾病的老年人的2.659倍。最后,经济状况方面。经济自评为贫困的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机构养老方式,其选择机构养老方式的发生比是自评为非常高的老年人的2.229倍。
小结
通过描述性分析和二项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本研究所提出的假设得到了较好的支持,得出以下结论:第一,相较于机构养老方式而言,非机构养老方式依然是老年人的主要选择。第二,受社会、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完全依靠子女照顾的养老方式呈现出弱化的趋势,子女照顾和机构照顾之间的空缺为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提供了空间。第三,老年人在年龄、婚姻状况、慢性疾病情况、经济状况上的差异与养老方式的选择有显著关联。处于70~90岁年龄段的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非机构养老方式,处于未婚状态的老年人、患有5种及以上慢性疾病的老年人、经济状况较为贫困的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机构养老方式。
结合日益严峻的养老问题来看,本研究为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提供了以下启示:第一,应维护家庭的养老功能,巩固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本研究中有近半数的老年人认为与子女共同居住是最为理想的养老方式,可见家庭作为养老的载体依然起着重要的作用。政府部门可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为家庭赡养老人提供更多的便利条件,如给予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在税收上的减免、对孝敬老人的子女进行奖励和表彰等,并对不履行赡养义务、损害老年人权益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巩固和维护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第二,应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为家庭养老提供有益补充。随着社会、经济的变迁与发展,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无法和子女居住在一起,基于此,社区在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上就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通过社区开展养老服务,为老年人的生活提供更多的便捷,是解决家庭养老人力资源不足,实现老有所养目标的重要途径。第三,应完善机构养老服务,发挥养老机构的基本功能。本研究的结论表明,未婚、身体条件较差或较为贫困的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机构养老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养老机构对于这一部分弱势老年人群体的重要性,不断完善机构养老服务,将有助于更好地满足老年弱势群体的养老需求,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参考文献:
[1] 王石泉.中国老年社会保障制度与服务体系的重建[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8:169.
[2] 魏彦彦.中国特色养老模式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1:2.
[3] Yaohui Zhao;John Strauss;Gonghuan Yang;John Giles;Peifeng (Perry) Hu;Yisong Hu;Xiaoyan Lei;Albert Park;James P.Smith;Yafeng
Wang (2013).China Health and Retirement Longitudinal Study,2011-2012 National Baseline Users Guide,National School of
Development,Peking University.
[4] 郭爱姝,张戌凡.城乡空巢老年人的生存状态与社会保障研究[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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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养老方式的选择与变量间的关联分析
通过卡方检验对老年人养老方式的选择与其在人口特质、健康状况、经济状况几个方面的变量进行关联分析:首先,老年人养老方式的选择与人口特质变量的关联分析。从性别来看,样本中男性比重为65.5%,女性比重为34.5%。统计结果未通过卡方检验(χ2=0.101,P=0.412),表明性别与养老方式的选择之间无显著关联。从年龄来看,样本中60~70岁(含60)的老年人比重为60.4%,70~80岁(含70)的老年人比重为31.2%,80~90岁(含80)的老年人比重为7.7%,9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比重为0.7%。统计结果在0.01的显著水平下通过卡方检验(χ2=14.407,P=0.002),表明年龄与养老方式的选择之间显著相关。从婚姻状况来看,样本中已婚的老年人比重为64.4%,分居的老年人比重为4.4%,离异的老年人比重为1%,丧偶的老年人比重为28.8%,未婚的老年人比重为1.4%。统计结果在0.01的显著水平下通过卡方检验(χ2值为14.692,P=0.005),表明婚姻状况与养老方式的选择之间显著相关。从地区来看,样本中农村的老年人比重为76.2%,城镇的老年人比重为23.8%。统计结果未通过卡方检验(χ2=1.081,P=0.177),表明地区与养老方式的选择之间并无显著关联。其次,老年人养老方式的选择与健康状况变量的关联分析。从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来看,样本中无慢性疾病的老年人比重为25.9%,患1~2种慢性疾病的老年人比重为50.3%,患3~4种慢性疾病的老年人比重为19%,患5种及以上慢性疾病的老年人比重为4.8%。统计结果在0.01的显著水平下通过卡方检验(χ2=13.626,P=0.003),表明慢性疾病情况与养老方式的选择之间有显著关联。最后,老年人养老方式的选择与经济状况变量的关联分析。从经济状况来看,样本中自评为非常高的老年人比重为0.3%,自评为偏上的老年人比重为3.4%,自评为中等的老年人比重为52.8%,自评为偏下的老年人比重为30.1%,自评为贫困的老年人比重为13.4%。统计结果在0.01的显著水平下通过卡方检验(χ2=
15.064,P=0.005),表明经济状况自评与养老方式的选择之间有显著关联。综上所述,老年人在年龄、婚姻、健康、经济上的因素差异与其养老方式的选择之间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
(二)二项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结果
关联分析证明了老年人在养老方式的选择上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彼此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的关系,为了进一步探究解释变量对于被解释变量的影响,将在关联分析的基础上,通过二项Logistic回归模型对于被解释变量进行回归分析。本研究将“机构养老方式”赋值为1,“非机构养老方式”赋值为0,作为被解释变量引入模型。将人口特质类变量(性别、婚姻、地区、年龄)、健康状况类变量(慢性疾病情况)以及经济状况类变量(经济状况自评)转化为虚拟变量,作为解释变量引入模型。在二项Logistic回归模型中,所选取的参照组为:性别(男性)、婚姻(已婚)、地区(农村)、年龄(60~70岁,含60)、慢性疾病情况(无慢性疾病)、经济状况自评(非常高)。通过SPSS 20.0软件,采用Forward LR的形式将解释变量加入到模型中,结果表明:在模型一中加入人口特质类的变量(性别、婚姻、地区、年龄)后,进入模型的变量有婚姻状况(未婚)、年龄(70~80岁,含70)、年龄(80~90岁,含80);在模型二中继续加入健康状况类的变量(慢性疾病情况)后,进入模型的变量有慢性疾病(5种及以上);在模型三中继续加入经济状况类的变量(经济状况自评)后,进入模型的变量有经济状况自评(贫困)。
将所有解释变量加入二项Logistic回归模型后的分析结果表明:首先,人口特质方面。养老方式的选择和年龄呈负相关关系,相较于60~70岁(含60)年龄段的老年人,70~80岁(含70)年龄段的老年人选择机构养老方式的发生比是其0.498倍,80~90岁(含80)年龄段的老年人选择机构养老方式的发生比是其0.193倍。未婚状态的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机构养老方式,其选择机构养老方式的发生比是已婚老年人的3.410倍。其次,健康状况方面。患有5种及以上的慢性病的老年人更倾向选择机构养老方式,其选择机构养老方式的发生比是无慢性疾病的老年人的2.659倍。最后,经济状况方面。经济自评为贫困的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机构养老方式,其选择机构养老方式的发生比是自评为非常高的老年人的2.229倍。
小结
通过描述性分析和二项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本研究所提出的假设得到了较好的支持,得出以下结论:第一,相较于机构养老方式而言,非机构养老方式依然是老年人的主要选择。第二,受社会、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完全依靠子女照顾的养老方式呈现出弱化的趋势,子女照顾和机构照顾之间的空缺为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提供了空间。第三,老年人在年龄、婚姻状况、慢性疾病情况、经济状况上的差异与养老方式的选择有显著关联。处于70~90岁年龄段的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非机构养老方式,处于未婚状态的老年人、患有5种及以上慢性疾病的老年人、经济状况较为贫困的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机构养老方式。
结合日益严峻的养老问题来看,本研究为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提供了以下启示:第一,应维护家庭的养老功能,巩固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本研究中有近半数的老年人认为与子女共同居住是最为理想的养老方式,可见家庭作为养老的载体依然起着重要的作用。政府部门可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为家庭赡养老人提供更多的便利条件,如给予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在税收上的减免、对孝敬老人的子女进行奖励和表彰等,并对不履行赡养义务、损害老年人权益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巩固和维护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第二,应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为家庭养老提供有益补充。随着社会、经济的变迁与发展,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无法和子女居住在一起,基于此,社区在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上就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通过社区开展养老服务,为老年人的生活提供更多的便捷,是解决家庭养老人力资源不足,实现老有所养目标的重要途径。第三,应完善机构养老服务,发挥养老机构的基本功能。本研究的结论表明,未婚、身体条件较差或较为贫困的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机构养老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养老机构对于这一部分弱势老年人群体的重要性,不断完善机构养老服务,将有助于更好地满足老年弱势群体的养老需求,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参考文献:
[1] 王石泉.中国老年社会保障制度与服务体系的重建[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8:169.
[2] 魏彦彦.中国特色养老模式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1:2.
[3] Yaohui Zhao;John Strauss;Gonghuan Yang;John Giles;Peifeng (Perry) Hu;Yisong Hu;Xiaoyan Lei;Albert Park;James P.Smith;Yafeng
Wang (2013).China Health and Retirement Longitudinal Study,2011-2012 National Baseline Users Guide,National School of
Development,Peking University.
[4] 郭爱姝,张戌凡.城乡空巢老年人的生存状态与社会保障研究[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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